第66部分(2 / 4)

區區長鮮歡。微吟罷,憑徵鞍無語,往事千端。

當年共客長安,似二陸初來具少年。有筆頭千字,

胸中萬卷;致君堯舜,此事何難。用舍由時,行藏在

我,袖手何妨閒處看。身長健,但優遊卒歲,且鬥樽

前。

任媽唱和著。她按照自己的心願理解著她的大郎此刻的心緒:大郎、二郎縱有晉代陸機、陸雲兄弟的才情,縱有“致君堯舜”的忠心,朝廷仍不見容,真是“世路無窮、勞生有限”的悲哀啊!

王閏之唱和著。“用合由時,行藏在我”,這樣的牢騷話,不正說明丈夫此時仍然沒有泯滅胸中的理想嗎?可在這“寂寞山城”裡,又能做些什麼呢?

蘇邁已經長大,他從父親這首在馬背上吟就的詞作中,感受到父親“孤館燈青、野店雞號、旅枕夢殘”的悽苦和“世路無窮、勞生有限”的悲哀,而“用舍由時,行藏在我”的直抒胸臆,不也意味著胸中久淤的激憤在暗暗地湧動,抑制不住地要噴發嗎?忍受著寂寞而又不甘寂寞的父親,只怕還是要招災闖禍的

夜深了,琴聲、歌聲仍在密州城沉寂的夜空迴響著。兩歲的蘇過和四歲的蘇迨,已在膳房的熱炕上睡熟了。

密州“旱蝗為虐,連年飢謹、‘盜賊’縱橫”的嚴峻現實和“自秋不雨、霜露殺寂、黃糜黑黍、不滿囤簏、麥田未種、狼顧相目”的悽哀慘情,驅散了蘇軾三年杭州箝口政事的沉默,賦詩填詞的牢騷和談禪論佛的避世,刺激了蘇軾太守的責任心。在到達密州的第二天,他便聚掾屬,議災情;審積案,查禍源;訪苦民,定舉措。轟轟烈烈、風風火火,在不到一個月內,接連向朝廷上呈了《上韓丞相論傷災手實書》和《論河北京東盜賊狀》。

《上韓丞相論災情手實書》是寫給宰相韓絳的。他猛烈地抨擊了呂惠卿的“手實法”。並借“手實法”的為害於民,聯絡到“青苗法”、“方田均稅法”之患,反映了他對新法缺失一如既往的反對態度。也許正因為如此,他仍懷有“不勝戰慄”之感,故有“可則行之,否則置之,願無聞於人,使孤危衰廢之趴,重得罪於世也”之言。

《論河北京東盜賊狀》是寫給皇帝趙頊的。也許因為是以“論盜賊”為話題,他的心態似乎強硬多了。在這份“奏狀”中,他急呼朝廷重視京東地區的災禍危急:

京東之貧富,系河北之休慼;河北之治亂,系

天下之安危

臣伏見河北、京東比年以來,蝗旱相仍,盜賊漸

熾,今又不雨,自秋三冬,方數千裡,麥不入土,竊

料明年春夏之際,冠攘為患,甚於今日

他急切請求朝廷減免密州地區沉重的賦稅,以保小民生計。他認為:賦稅沉重將逼民為盜。並提出了減兔賦稅以圖治安的舉措;

今來二麥原不曾種,即無根苗可檢,官吏守法,無

緣直放,若夏稅一例不放,則人戶必至逃移。尋常逃

移,猶有逐熟去處,今數千裡無麥,去將安往,但恐

良民舉為盜矣!

乞將夏稅斛(豆鬥),取今日以前五年酌中一年實直,

令三等以上人戶,取便納見錢與正色,其四等以下,且

行倚閣。

他猛烈抨擊現行於密州的鹽課法,急切請求朝廷免除小民販鹽之稅:

煮海之利,天以養活小民,是以不忍盡取其利,濟

惠鰥寡,阻銷盜賊。舊時孤貧無業,惟務販鹽,所以

五六年前,盜賊稀少。今鹽課浩大,告汗如麻,貧

民販鹽,不過一兩貫錢本,偷稅則賞重,納稅則利輕,

欲為農夫,又值凶歲,若不為盜,惟有忍飢,所以五

六年來,課利日增,盜賊日眾。若特放三百斤以

下鹽稅,半年,則兩路之民,人人受賜,貧民有衣食

之路,富民無盜賊之憂,其利豈可勝言哉。

他急切請求朝廷對“樂禍不俊”的“盜賊”敕法以峻刑,誅一以警百:

自古立僅制刑,皆以盜賊為急,盜竊不已,必為

強劫,強劫不已,必至戰攻。

信賞必罰,以威克恩,不以僥倖廢刑,不以災傷

撓法。

這份《奏狀》,是蘇軾執政密州的施政方略,也是蘇軾仕宦人生的基本反映。他同情災傷黎庶的悲慘命運,並大聲為黎庶的災傷疾呼,但對因災傷難耐而鋌而走險的黎庶,他與朝廷重臣一樣忠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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