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權知審官院,不僅成了年輕皇帝的老師和顧問,而且成了朝廷重臣任免的審定參與人。知遇之恩使得老司馬更加忠於王事,時刻為年輕的皇上操心,以圖塑新皇帝為舜禹之君。
可近一年來,司馬光連續兩次與王安石爭論的失敗,在他的心頭,留下了厚厚的一層疑慮和不安
一次是“訟案”之爭。
熙寧元年(1068年)三月二十一日,大理寺把一件刑部與登州爭論難決的“謀殺已傷案”上呈皇帝裁定。趙頊詔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等人共議。共議初時,照例是判大理寺介紹案情:
山東登州十六歲少女阿雲,在母喪期間與一男韋阿大定婚。阿雲極美,阿大極醜,阿雲心中苦楚,遂於夜間收割黍谷時,乘阿大困睡之機,揮起鐮刀謀殺。連砍阿大十刀,男傷未死。深夜弱女殺男,已是奇聞,況且是美女謀殺醜男,更增添了奇聞的色彩。於是,由震動村落而哄傳於州府。三里加鹽,五里加醋,十里之外,已成五色豔聞,花色斑斕,大傷風化。州府得知,急捕女犯歸案,嚴刑審訊,阿雲供認不諱。登州知州許遵,以“傷人自首”為由,判“罪減二等,不當絞”上報朝廷。刑部、大理寺複審此案,認為應判女犯以絞刑。
判大理寺話語剛落,翰林院議事堂議論哄起。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臺司範鎮(字景仁)大談風化敗壞之憂,翰林學士承旨王珪(字禹玉)叫嚷此案傳聞之奇,司馬光和王安石藉此案議論刑律過寬過嚴之弊。突然,王珪又向大理寺提出詢問:
“‘其女極美,其男極醜’兩句,作何解釋?”
雜聲停落,判大理寺一愣,喃喃回答:
“據審案官吏稱:其女之美,豔若桃李;其男之醜,奇醜無比。”
王珪追問:
“此案有無姦情?”
判大理寺急忙搖頭。
王安石此時大笑而語:
“禹玉議案尋奸,可見心中已傷風化。”
王珪發窘,欲與王安石爭辨,司馬光安撫王珪亦助王安石嬉曰:
“介甫老友言之差矣,禹玉此時,只是心中有妓而已。”
鬨笑聲乍起,連終日肅穆的範鎮也笑出了聲。不期皇上趙頊於笑聲中步入議事堂。司馬光等急忙跪地迎駕。趙頊高興地說:
“朕回宮經過此處,忽聞笑聲朗朗,特來分享諸卿之樂。卿等繼續議商,朕默坐聽聞。”
皇上給“共議”帶來了拘謹,也給“共議”帶來了嚴肅和認真。片刻沉默之後,範鎮說話了:
“去年山東曾發生兒子謀殺父母之案,今年又出現這妻子殺夫成傷之事,風化敗壞如此,令人擔憂。重刑治亂世,此女犯決不可減刑輕恕。”
王珪急忙附合:
“俗話說:妻美不是福,夫醜不是禍,這雙男女都是糊塗蟲,連這個道理都不知,能不鬧出人命嗎?女犯豔若桃李,豈能冷若冰霜,必有淫亂之心,決不可恕,當處以絞刑!”
王安石這時卻發出一聲感嘆:
“唉!其女豔若桃李,即使不能冷若冰霜,又將如何呢?”
司馬光聞王安石的感嘆而暗忖:介甫在同情女犯啊!是啊,婚不如意,痛苦終生,情恨難伸,動之刀斧。可惜,可憐,亦可同情。但“法”卻是無情的!
範鎮不悅,他就是看不上王安石這奇特怪異之氣,便冷聲地頂了一句:
“其男奇醜無比,就該送掉性命嗎?此等女犯,若不處以死刑,要法何用?”
趙頊似乎察覺了範鎮與王安石之間有些意氣,微微一笑,詢問司馬光:
“司馬先生有何高見?”
司馬光急忙站起,拱手稟奏:
“臣附景仁、禹玉之說。凡因犯他罪,本無殺人之心而傷人者,情可寬宥。女犯阿雲不滿意於婚配,乃人之常情,可哀可嘆,但嫌夫醜陋,故而謀殺,初不陳首,經官司執審,將行拷打,方肯招認,情理如此,刑律難憫。若予以寬宥,竊恐今後賊殺橫行,良民遭殃。當處女犯以絞刑,登州知州許遵之請,可不予聽納。”
皇帝趙頊點頭,詢問王安石:
“介甫先生有何見識?”
王安石神情嚴肅,拱手而語:
“臣另有陳述。此案發生之本源,乃男女婚姻不配所致,弱女苦楚難忍而傷人,是對天命婚姻之抗爭,不失為烈性剛強之女,令人欽服!而且招供也是自首,理當減刑,活女子一命。”
好一番奇談怪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