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你想得出來老闆,找人家一會兒要抓人要嚴辦,一會兒又要人家放人,你以為公安局是幹什麼的?是專門為咱自己開的?再說了,公安局的領導我也不認識,是託了好幾層的關係才遞上的話。現在再去求人家放人,這話我說不出口了。”
老闆想了想,覺得於錦說的在理,就說:“對了,你不是還說過有個老鄉在安北區法院嗎?你再去找找他,讓他通融通融,儘快滿足侯總他們的要求。”
於錦不假思索地就回絕了老闆,說:“我那個老鄉在法院,要放人必須在公安或者檢察院這裡解決掉,現在跟他們法院沒什麼關係,找他有什麼用呢?”
老闆的態度突然變得好了起來,耐心地跟於錦說:“小於,這個你就不懂了,從來公檢法都是一家的,他們互相之間的關係都很密切的,有了事情都是會互相關照的。這麼小的一個問題,在他那兒根本不在話下的,他只要跟公安那邊或者檢察院那邊打個招呼,一切就都解決了。”
於錦見老闆這樣沒完沒了,就想盡快打發掉他,只好敷衍他說:“那我試試看吧,不一定行的!”
老闆一聽於錦答應找人了,就高興地說:“行,行,一定行的!”
於錦說:“就是找人也得要等到明天了,現在太晚了,人家恐怕都休息了,我也得趕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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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四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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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說:“明天也好,明天你什麼也不要做,不來上班也可以,抓緊時間就找人,把這個事辦好。小於,今天你辛苦了,趕緊回去休息吧!”
於錦掛掉了老闆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