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3 / 4)

小說:刑庭法官 作者:閒來一看

,一般是按照在庭裡的資格,資格老的先彙報,資格淺一些的就後彙報。在現在這撥法官中,鄭平的資歷應該是最淺的,所以他只好等大家一個個彙報完了,才開始發言。

鄭平看了一眼庭長,又看了一眼老汪,說:“上週,我從老汪那裡接手了幾個案子,剛接手我就發現,有兩個案子都已經超了審限,原來我以為是案子複雜,不好辦,但我透過仔細檢視案卷,感覺著這兩個案子案情都很簡單的,不應該拖太長的時間的。我問過老汪,老汪總是支支吾吾沒有個明確的說法,我就想在今天的會上說一下,下一步我準備抓緊時間把這兩個積案處理一下。”

胡家輝庭長就問老汪:“老汪,小鄭說的怎麼一回事?你說說。”

老汪說:“還是那兩個難纏的案子,一個是花市街道的陳老太太幾個孩子為了拆遷款打架的事情,老三把老大打了個輕傷害,老大把老三給告了;第二個案子就是區裡那個挪用社保基金案。”

胡家輝庭長聽了之後,“哦”了一聲,轉臉對鄭平說:“那兩個案子你還是先放一放,以後再慢慢辦吧。”

鄭平有些不解,問庭長:“這麼簡單的案子,為什麼要拖著不辦,有什麼好等的呢?”

老汪在一邊說:“讓你先放一放你就先放一放,以後你自然會明白了。”

鄭平固執地問庭長:“我不明白,到底是什麼原因啊?”

胡家輝庭長說:“這兩個案子情況比較特殊,今天會上就不說了,下來以後找機會再溝通。你還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新的案子上,老汪遺留的那些案子慢慢再辦。這樣鄭平,最近立案庭交過來了一些什麼案子,你介紹一下吧。”

鄭平見庭長這樣說,就不好再堅持追問下去,只好按照庭長的要求進行彙報:“最近兩天,立案庭交到我這裡有兩件案子,一個是經晚報披露過的紅寶石歌舞廳利用網路敲詐勒索案,一個是王大虎王二虎兄弟故意毀壞財物案,兩個案子的卷宗我已經初步看了。”

胡家輝庭長追問:“是什麼樣的情況?你有什麼考慮?給大傢伙講一講吧。”

鄭平說:“關於那個紅寶石歌舞廳敲詐勒索案,我感覺證據不足,公安和檢察機關都是依據報社記者的暗訪作為主要證據,不太過硬,而那個所謂的在網上‘釣魚’的人卻一直沒有抓到,我怕到時候被告會在庭上死不認賬,不好定罪。”

胡家輝庭長說:“這個案子是媒體先披露出來的,所以在審理過程中還是要謹慎一些。這樣,你先和檢察院那邊溝通一下,把我們的意見給他們說說,爭取讓他們和公安再協調協調,補充偵察,提供一下有力證據。”說完這些,胡家輝庭長又看了大家一眼,說:“其他同志有什麼想法也可以說說,小鄭剛開始辦案,大家都要獻計獻策,幫幫他。”

《刑庭法官》第十五章(2)

老汪說:“這個案子我知道。事先媒體都報道過,影響比較大,市領導也在晚報上作了批示,我同意庭長的意見,辦起來還是要慎重些。”說著,老汪看著鄭平說:“對了,這個案子不就是小鄭女朋友暗訪出來的嗎?”

鄭平說:“是的,關於這個案子我和尚冰意見是不一致的,她說整個暗訪過程足以說明紅寶石歌舞廳確實存在敲詐勒索行為,但我認為光憑他們的暗訪過程很難證明對方有罪,對方完全可以說自己是無辜的,到他們歌舞廳消費理應付錢,這不是什麼敲詐勒索。我的傾向是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

胡家輝庭長說:“這個案子是比較難辦,媒體宣傳過,市委領導也批示過,如果我們給宣判了無罪,恐怕老百姓接受不了。這樣,小鄭你還是要先跟檢察院溝通溝通再說,先不要急著去定調子。”

鄭平點點頭說:“好的,會後我就跟檢察院聯絡。”

胡家輝庭長又問鄭平:“你剛才說有兩個案子,第二個案子呢?是什麼情況?”

鄭平說:“第二個案子比較簡單一些,就是王大虎王二虎弟兄兩人酒後在一家網咖鬧事,給對方造成損失5萬多元,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這個案子案情簡單明瞭,沒有什麼疑問的。”

聽了鄭平的話,胡家輝庭長卻說:“小鄭啊,做刑事審判工作,一定要慎重,特別是在判一個人有罪時,更要慎之又慎。以前我們國家在重視和保障人權方面做得不夠,近幾年我們在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我們司法界也打破了以前那種‘有罪推定’的慣常思維,改為了‘無罪推定。’我們常講,刑事案件無大小,都關係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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