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和首陀羅(手工藝者)的絕對存在以後,
①梵文Veda的音譯。
吠陀是婆羅門教、印度教最古老的經典,約於公元前二千至一千年之間制訂入冊。主要是對神的讚歌、祭詞、咒詞等。——譯者②《摩奴法典》,是婆羅門教的法典。內容涉及吠陀俗、慣例和說教的法律條文。約於公元前二百年至公元二百年間制訂入冊。——譯者③我所引證的文章還增加了第四種等級階層,稱之為“維斯亞”
,說是由婆羅門的大腿上滋生出來的,然而首陀羅是從婆羅門的雙腳上長出來的。但我認為“維斯亞”
(主要是財主和商人)所榮獲的重要性倒是區別於前者和首陀羅的唯一因素。這一點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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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第二部分 過去
我說柏拉圖是怎樣迴避等級永恆存在的原則的呢?關於他竭力迴避這個原則的問題,我已經作過論述,他採用的辦法是根本廢除一切繼承權、一切財產和一切個性。
這裡表現出了柏拉圖的天才的一個新生面,它為希臘恢復名譽,把希臘提到高於印度和埃及的程度,使柏拉圖起著東方和基督教之間的調解人作用。
柏拉圖在創造了等級之後,又鼓吹統一,設法從他自身開始消滅等級。。。
這真是這位天才的離奇對比:柏拉圖在他那《理想國》裡有兩種傾向,也可以說象雅呂斯①在古代的象徵一樣具有兩種面貌,他既看著過去,又看到未來:也可以說他既留戀著古老的東方,但同時又嚮往著正在誕生的西方;他象僧侶一樣主張等級制度,但又贊成平等主義;他宣揚等級制,但又鼓吹消滅等級;他的原則是區別智慧、感情和知覺,即區別頭腦、胸部和雙腳。這種區別和婆羅門的宗派信徒的區別一樣明顯和強烈;但他的另一個原則則象佛教徒和基督教徒那樣贊成統一。印度佛教的傳教士早在柏拉圖前四、五世紀就主張廢除等級。
從柏拉圖到基督教又經歷了同樣多的時間。
柏拉圖處於佛教和耶穌兩者中間,他不可能不從中獲得啟發。
事實上,他也這樣做了,而且達到了很高的程度。請在《法律篇》一書中聽聽他對他自己的《理想國》的精神所歸納的話吧:“最美好的城邦,最完善的政府形式,以及最完美的法律
①雅呂斯,古羅馬神話中守護門戶的兩面神。農神薩多林被朱庇特趕出逃到地上,受到了雅呂斯的熱情接待。
作為酬謝,薩多林使他具有前後兩個面孔,既可瞻前又可顧後。他死後成為兩面神,掌管門戶出入和水陸交通。——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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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11
應該是在國家的各部分切切實實地實現那句古老的格言:‘一切都如同朋友之間休慼相關’。
因此,這個城邦在某個地方達到或者在某一天可能達到婦女公有,兒童公有,一切財富屬於集體所有,人們盡一切努力清除生活中的商業作風,直到廢除所有制這一詞本身;以至使本性賦予每個人的財富本身,在某種意義上,儘可能變為公有的財物。
如同人們的眼睛、耳朵和雙手一樣,要使所有的公民都相信他們在視、聽和行動方面是一致的,使大家對善與惡有共同的感情,把他們的歡樂和苦難建立在相同的事物基礎上。總而言之,法律到處以它既有的全部權力使國家達到完美的統一,我們可以確信那裡的政治美德達到了頂峰;如果誰想給這個社會另起一個名稱,那他肯定找不到更好更確切的詞了。
在這樣的城邦裡,居民都是神仙,或是神仙的兒女,這神仙不只是一個,那兒的生活是在歡樂和幸福中度過的。所以沒有必要再到別處尋找完善的理想國樣板了;而應緊緊地抓住這個樣板,並盡最大可能接近它。“
(《法律篇》第五卷)
有哪一個故弄玄虛的基督徒曾把這個共同體的觀念更向前發展了呢?
真的,有人會把柏拉圖跟他自身對立起來;人們答覆柏拉圖說:如果社會的最高原則乃是朋友之間一切不分彼此,那末先得看看這個社會上是否只是朋友。然而,你們所做的卻差得很遠。事實上,無論所謂朋友之間的聯絡是什麼,社會是擁有包括行政長官、軍隊士兵和勞動者如此明顯差別的三種等級的結合。不管是怎樣一種統一體,一個社會無非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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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第二部分 過去
分裂為三種社會,一種民族被分割成三種民族!
①
人們還答覆柏拉圖說,他力圖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