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表哀思。
萬曆十一年(1583年)閣臣張四維、申時行為了讓自己的兒子金榜題名而舞弊科場,御使魏允貞上疏抗論他們“不當以甲第私其子”,蹈故相張居正之覆轍。明神宗非但不追究張、申的行徑,反而嚴旨切責魏允貞,並將他降為外任。李三才為此鳴不平,上疏為魏允貞辯護,也被貶為山東東昌府推官。這件事使李三才在朝野聲譽鵲起。不久又升他為南京禮部郎中。恰逢魏允貞、李華龍、鄒元標也在南京任職,他們經常相聚在一起,探討國計民生之事。以後又調回山東任僉事。在山東任上,他治尚威嚴,深得民心,二十年後老百姓對他仍思念不已。再到河南任參議、進副使,兩督山東、山西學政,擢南京通政參議,召為大理寺少卿。李三才自萬曆二年(1574年)“束髮登朝”以來,至此已為官二十五年。他閱歷廣泛,經驗豐富,對地方民情有深入的瞭解;與那些迂腐、循規蹈矩的官員相比,李三才則顯得機智而有魄力。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五月,李三才以右僉都御使巡撫鳳陽等處,三十年(1602年)三月,總督漕運,仍兼鳳陽巡撫,三十三年(1605年)十一月升為左副都御使,照舊任事,三十七年(1609年)正月加戶部尚書。所謂“鳳陽等處”,指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今合肥市)、鳳陽府四府,以及徐州、和州、滁州三州和該地區的一些衛所。漕運是明廷賴以生存的經濟命脈,因此總督漕運是一項重要的職務,萬曆七年(1579年)以後漕運總督還監管運河河道。李三才坐鎮淮安,人稱“淮撫”。
自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以後,明神宗派遣大批太監充當礦監稅使到各地搜刮民財。李三才所管轄的地區,是南來北往的要道。千里之內,自北而南,“榷稅則徐州陳增,儀真暨祿、鹽課則揚州魯保、蘆政則沿江邢龍”。他們僱用一批地痞無賴,偽造印符,所到之處如同抓捕逃犯一樣,並且公開進行掠奪。其中以陳增尤為橫行猖獗,甚至還多次侮辱當地的官員。李三才對這一弊政深惡痛絕,他不懼權勢,堅決予以抵制。他採用機智的辦法,買通獄中死囚,讓他們將陳增的爪牙說成是自己的同黨,然後一一將其捕殺。這種隱蔽而有效的制裁一直持續到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陳增死為止,沉重地打擊了陳增的氣焰。據說陳增每次見到李三才,畏於他的威容正氣,“汗必沾背”。安徽歙縣人程守訓,花錢在朝中買了一個內閣中書舍人的官職,充當陳增參隨,為虎作倀,卻唯獨懼怕李三才而不敢到淮安來。李三才上疏奏劾他,得贓數十萬兩。程守訓被剷除,遠近人心大塊。
對礦監稅使年復一年的大肆掠奪,朝中官員不斷有人上疏反對,其中以李三才在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五月所上《請停稅礦疏》最為尖銳。他直接質問神宗:“皇上愛珠玉,人也愛溫飽;皇上憂萬世,人亦戀妻孥,奈何皇上欲黃金高於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秕斗升之儲?皇上欲為子孫千萬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之安!”他還說,“四海脂膏,橫填帑藏”,實乃“國家所以受病之勢,與國家所以致亂之機如此”。言辭激烈,如同聲討之檄文,為當朝臣子中所僅見。疏上之後,神宗置之不理。萬曆三十年(1602年),神宗病重,以為自己將不久於人世,下詔罷礦稅,第二天卻又好轉,急忙追回成命。李三才又上疏陳述國事將危,請亟下前詔,但神宗根本不聽。
大運河清口一段(今屬淮陰市)河水乾涸,漕船不能通行,李三才建議挑浚建閘以輸運道。工程預算需要二十萬兩白銀,靠朝廷財政撥款難以申請到,於是李三才請求將漕糧留下,暫時以濟大工。這一建議遭到戶部督儲侍郎趙世卿的極力反對。萬曆三十七(1609年)年二月,李三才只好稱病離職,神宗立刻批准。而朝中正直官員如淮揚巡按御使崔邦亮、巡漕御使李思孝、給事中曹於汴、御使史學遷、袁九皋等紛紛上疏要求挽留李三才,但神宗不予理睬。皇帝不更改決定,李三才不得不離開淮安到達徐州。他上疏催請新官接任,卻沒有人到任。正好這時趙世卿的職位被侍郎謝傑所代,謝傑又上疏要求挽留李三才,神宗命李三才仍供原職,等待接替者到來,大概因為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以後一直沒有派人來。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皇孫生,神宗一時喜悅,下詔撤併礦監稅使,“釋逮繫、起廢滯、補言官”,而實際上卻沒怎麼貫徹落實。李三才認為內閣首輔沉一貫推行不力,上疏指責神宗“一時喜心,故旋開旋蔽”;又說沈一貫顧慮次輔沈鯉、朱賡與其爭權而阻止新政。神宗看後大為震怒,嚴旨切責,罰李三才官俸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