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1 / 4)

小說:臥底記者 作者:津股巡覽

他吧”

從陳良琴的口中,我吃驚地獲知了鄧的許多真相:原來他根本就沒有與陳脫離關係,不但常去北京“探親”,而且還常揹著李某將陳母子接到廣州租房同居;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陳,鄧在長期與李在廣州生活的同時,以各種手段控制著陳;春節後,陳良琴提出要與鄧世祥斷絕來往,並提出有關兒子的撫養問題,鄧怎麼也不答應分手,也不再支付兒子的費用

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第71節 記者刑事自訴案(2)

突然得知這些令我震驚的實情後,我的心情複雜極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什麼滋味都有。

同時,我還了解到,鄧世祥只不過是高中畢業,後來成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臨時工,在那兒和陳小琴哥哥陳洲是同事,他的這份工作還是陳兄幫忙找到的。他從來沒有上過什麼大學,而在此前,鄧世祥總是毫不臉紅地在同事和有關領導面前信口雌黃,稱他老家是紅色老區,中央為了照顧他們這些先烈後代,特意保送他到北京上大學的;而李梅也根本不是什麼大學生,更不在什麼廣州軍區企業裡做會計,她只不過是一個來自貧困農村的初中生。來廣州後她和鄧世祥的妹妹鄧素芳一起在廣州多家娛樂場所做打工,是經鄧妹介紹才認識當時剛到羊城不久的鄧世祥,並與之同居的,等等。對於這些情況,一年後,我去北京學習,從陳良琴的大哥及父母親處都得到了證實。

四年後,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記者的我前往河南信陽採訪一宗黑社會僱兇殺人案件,採訪完後,我心中牽掛著被鄧拋棄、此時一直寄養在外婆家的小鄧珂。於是,我又特意從信陽轉車到光山縣的潑河鎮,探望好長時間不曾見過面的小鄧珂。當時和我一同採訪此案的《華夏時報》記者文潔也只好隨我前往光山鄧的老家中。當個子已長高的小鄧珂欣喜地從我手中接過一大堆吃的和玩的禮物時,我這才將有關內情簡單告訴了文潔。他驚訝不已,說:沒想到你對待“死對頭”的兒子這麼好,這真不容易呀我苦笑著,說道:不管我與鄧如何打官司,但鄧珂是無辜的,他只是一個被親父遺棄的不幸的小孩子,我怎能不盡力去幫助他呢?

第二天夜裡,我到鄧家中把他叫出來,告訴了他陳與我通話之事,並責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編造那些謊言來騙我?誰知,他竟然不以為然,好像早就知道我們已經透過話似的,連連說陳的文化素質太低,她的話不可聽,他其實早與之脫離了關係,之所以還經常與她聯絡,那是因為放心不下兒子。接著他又愁眉苦臉地向我訴苦,稱現在他和李梅生活了好幾年了,還生了兩個小孩子,一家的負擔很重,他確實有點不堪忍受了,並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苦衷,我竟也信也為真了,最後只能是好言相勸了一番。

1998年12月初,陳良琴又在電話中向我哭訴:兒子鄧珂病了,沒有錢住院,但鄧不理,後來是在親友的幫助下才將孩子送到醫院,為此欠下了千多元的債務。她讓我勸勸鄧多關心兒子的病情。

我獲知小鄧珂因病而沒錢醫治時,趕緊又勸告鄧世祥,並忍不住指責了他一頓。為了徹底挽救他,我還找到了我們的直接領導任天陽。任時任採訪部主任,是鄧世祥的老鄉,而且以前和鄧世祥都是老同事,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也許只有他能勸說他。以前因李梅的控告而被開除的鄧能第二次重回報社做記者,任和李民英幫了很大的忙。誰知,第二天,陰沉著臉的鄧世祥責怪我不該打聽他的隱私,不該管他的家事,更不應該將這事告訴領導,同時他還還用極為粗魯的語言咒罵陳良琴。見鄧仍然不當一回事,我只好氣呼呼一跺腳就離開了。此後,我又找了他幾次,還是苦口婆心地勸說他,但鄧還是未置可否。

1997年11月11日,廣州一位“影視歌三棲紅星”、女演員李怡青因在羊城一家報紙頭版花10萬元“徵婚”,當時創下全國之最,引起各路媒體關注。當時《南方都市報》幾位記者採寫了一個版的新聞,對此進行了批評,結果李怡青認為有關文章使侵犯其名譽權而起訴至法院。一週後,香港《東方日報》攝影記者劉志誠來到報社,找到當時的採訪部主任任天陽瞭解情況,想對此進行採訪。由於在這之前,我們經任天陽的介紹而相識,而任天陽的辦公室正好與我的辦公室門對門,當劉志誠要求與他一起去珠影採訪李怡青時,我說:對演藝界這種八卦新聞我不感興趣。此時在我隔壁辦公室的鄧世祥聽說後,興味盎然地跑了過來,他當即要求這位香港同仁帶他一起去採訪那位漂亮的女演員。

鄧世祥的本事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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