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1 / 4)

小說:臥底記者 作者:津股巡覽

寒夜失身,弱女產下未婚子

陳良琴至今也無法忘記那個給她帶來終生屈辱和痛苦的寒夜:在昏暗的燈光下,戴著近視眼鏡的鄧世祥,喘著粗氣,像餓狼一樣撲到正在床上熟睡的自己身上事後,鄧跪在地上指天發誓,保證會一輩子對她好。鄧的家人也輪番做痛哭不止的陳良琴的工作。

這是1993年冬天,河南省光山縣河鎮鄧世祥家中。一日,鄧家邀來親朋好友,按當地農村風俗擺了訂親酒席。無奈之餘,軟弱的姑娘只好與他守志了夫妻生活,之後又跟著鄧到北京租房同居。當她幾次要求鄧世祥去辦理結婚手續時,都被鄧以年齡尚小為理由拒絕。這一年,陳良琴年僅20歲,鄧世祥23歲。

1994年4月,陳良琴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幾次提出要打胎,但都被鄧世祥攔住。懷孕期間,陳良琴和家人曾多次催促鄧辦理結婚手續,但都遭到鄧的堅決反對。

由於鄧在京混得不好,就決定去南方發展。他先騙挺著大肚子的陳良琴到鄭州市陳的大姐家中待產,自己隻身南下廣州,進入了廣州一家報社工作。

1994年10月在大姐家偷偷生下兒子鄧軻。鄧在南方獲悉後自己有了兒子,異常高興,立即寄回半個月的工資,讓陳哺育兒子。而對陳讓其來鄭州看兒子的催促,鄧世祥卻總是以各種藉口推辭。

其實,此時的鄧世祥已被另外一個女人迷得神魂顛倒。這個女人叫李梅。李與鄧的妹鄧素芳當時在廣州市某娛樂場所打工,也是河南農村人,其家與鄧家相距只有幾十公里。這兩面三對男女一拍即合,很快就租房同居起來。

風流記者,重覓新歡又生子

1995年春節前夕,思“夫”心切的陳良琴抱著襁褓之中的幼兒,在大姐的陪同下,南下廣州尋夫。鄧得知陳來廣州後,趕緊連騙帶哄地將李梅偷偷的送回河南老家。一邊又在廣州郊區租了偏僻的農民屋,將陳良琴母子接到那兒住下,每天工作之餘,還情意綿綿地陪著陳母子逛街散步,重新獲得了陳的信任。

直到1995年4月底,陳良琴突然接到大姐電話,要她們母子馬上返回鄭州。陳趕到鄭州大姐家中時,看到她的父母親和二姐一家都在這兒,親人們個個都愁眉苦臉,長吁短嘆。最後,他們不得不告訴了她一個可怕的訊息:鄧世祥一到廣州就又另找了一個叫李梅的女人,這個女人年紀與她相仿,是河南信陽農村人。李已經懷上了鄧的孩子,此時正住在鄧的老家。鄧有兩個老婆的訊息,現在早已在四鄉里傳開了。距離鄧家只有五里路的陳良琴父母和家人都被鄉間的各種言語壓得喘不過氣來,雖然女兒和鄧世祥沒有去民政部門登記,但按千古不變的家鄉風俗,鄧世祥早應該是陳家的女婿了。如今那個道德敗壞的“女婿”竟然公然娶回另外一個老婆,實在是他們的奇恥大辱!陳良琴只覺得天旋地轉,氣得當場暈到在地。

第二天一早,陳良琴母子從鄭州趕到光山潑河鎮鄧世祥家剛一進門,就看到挺著大肚子的李梅正在喝雞湯。李梅此時也被弄懵了,因為她壓根兒就不知道鄧有“老婆”和兒子。

情知不妙的鄧世祥慌忙趕回家裡。他先平息李梅的怒氣後,又找到陳良琴母子,假稱他還是真心愛她的,更愛他們的兒子。他遲早會與李梅分手,與她結婚。生性軟弱的陳良琴又一次相信了他。

就這樣,待李梅在鄧家產下一個兒子後,鄧世祥立即攜帶著李梅母子趕回到了廣州,公開地過起了愜意的“夫妻”生活。而被他拋棄在家的陳良琴則身無分文,生活無著,還多次遭受到鄧世祥父母的打罵。無奈之餘,傷心至極的陳良琴只好在孃家人的幫助下,被迫攜子到北京打工。

鄧世祥在與李梅同居的同時,並沒有放過軟弱的陳良琴。在1997年至1998年間,鄧世祥又以撫養兒子為由多次將單純的陳良琴騙至廣州,與她租房同居。他在與李梅巧妙周旋的同時,又三天兩頭溜到陳身邊溫存一番,致陳良琴又先後3次懷孕。

直到1999年5月,陳良琴獲悉鄧不但從沒有與李梅分開,而且早於1997年8月初又生下一個女兒時,這位生性軟弱的女子終於徹底從長久的噩夢之中清醒過來。此時,孩子已經5歲了,陳良琴為了讓孩子早日接受教育,她每月以400元的高價送兒子進了京郊一幼兒園。為了生活她不得不夜以繼日,同時打兩份工作。以每月過度的勞動,微薄的收入,苦苦支撐他們母子的一切費用。由於她堅決不同意與繼續與鄧同居,鄧拒絕付錢給他們母子。為了讓孩子受到教育,又氣又恨的陳良琴決定先到報社去揭露這個無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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