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部分(4 / 4)

小說:愛國軍閥 作者:負債賭博

家在遠鄉的),還要送他十元以上的禮物,像京果呀,海味呀等等,使他回家好做酒席。他不討老婆而只是回家去看看父母呢,如果他是遠鄉人,就以“盤費”的名義送給他一些錢,盤費數目少也要拿十多元,多的到二十四五元。如果是近邊人,那末徑直送他十幾塊到二十幾塊錢。幫做一年之後,正式有了薪俸,頭一年四五十元,第二年五十多元至六十元。做得好,店裡長錢,他的薪俸便逐年增加。光緒年間生意好時,先生的薪俸最高有到一百二十元的,但現在因為生意零落,最高薪俸不過八十元了。忠實可靠而又精明能幹的先生,老闆把生意完全交給他做,自己回到家裡去住也是有的;賺了錢分紅利給先生,賺得多分三成,賺得少兩成,再少也要分一成。像郭怡和的老闆郭友梅回到萬安去住家,把生意交給一位可靠的姓高的先生做,就是一例。靠不住的先生,是不能把生意交給他做的,因為他講嫖賭,“打斧頭”、“打雷公”(“打斧頭”、“打雷公”,都謂“吃油餅”'13)。

(4)油

油是本城第三門生意,從門嶺、安遠兩方面來,銷在城區及篁鄉,三標也有點把子(點把子即一點子)。只一家油行,劉福興,一百大洋領了一張“帖”,就算本錢。代客買賣,經過一擔油收行佣兩毛子。十一二月是頂大門生意,每個大圩(逢一為大圩)有一百擔,兩個月六百擔;小圩(逢四、七)三幾十擔,兩個月四百擔。一月到十月很淡,每圩不過三幾擔,通共不過三百擔。全年約一千三百擔,抽行佣約二百六十元。因為他領了帖,由他賣獨家,什麼人都只能從他那裡買油。帖從南昌省政府領來,要縣政府用公事去,付足領帖錢,才有帖子發下來。一百塊領帖費之外,還要五塊錢手續費。一張帖八年有效,過了八年成為廢紙,又要領過新帖。要領帖的不止油行,還有鹽行、豆行和牛行。

(5)豆

也只一個行,沒有店,城隍廟公地上買賣。何子貞是個公安局長,近來做警察隊長,尋烏的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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