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晚清七十年 作者:童舟

者則省卻之。蓋專家檢索,初非難事,遣興讀者亦知作者之不妄言也。聊以拙篇為新方向之實踐,縱不能致,然心嚮往之。至懇讀者隨時匡正之也。

三大階段,兩次轉型

抑有進者,筆者讀史、教史、著史數十年,勞者自歌,亦每以千慮一得,自作主張,對四千年國史之詮釋,一以貫之。斯即數十年來初未離口之拙論,所謂「三大階段,與兩次轉型」也。愚意自夏禹家天下以後有記錄可徵之國史,凡四千餘年(公元前二二〇〇~公元二〇〇〇年)。四千年中,如按我民族所特有之社會型態發展之程式(typological approach to societal development)而分析之,則四千年來我民族之社會政治型態之發展.蓋可綜合之為三大階段,亦即封建、帝制與民治是也。從封建轉帝制,發生於商鞅與秦皇漢武之間,歷時約三百年。從帝制轉民冶則發生於鴉片戰爭之後,吾儕及身而見之中國近現代史之階段也。筆者鄙見認為此一轉型至少亦非二百年以上難見膚功也。換言之,我民族於近代中國所受之苦難,至少需至下一世紀之中期,方可略見鬆動。此不學所謂兩大轉型也。

今日尚主宰大陸史學界之馬克思主義歷史學派,根據馬克思主義之教條,則分國史為五段,亦即原始公社、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與社會主義社會(包括所謂「最後階段」之共產主義社會)是也。今因大陸上兩制之推行及蘇聯之解體,社會主義已成過街老鼠,鮮有衷心信服者矣。然不疑之處原亦有其可疑餘地也。縱觀近百餘年來之名家史學,馬派之社會發展階段論之科學性,原未可厚非也。只是日耳曼學人太武斷,每好以偏概全;而我國五四以後之啟蒙文人,崇洋過當,在學術轉型期中食洋不化。致將錯就錯。蓋人類社會之發展雖有其通性,然各大民族之社會發展亦各有其特性,二者互動影響乃形成各民族史之不同型態與不同階段也。在歐亞大陸上,我華夏民族社會發展之經驗足與白種民族'包括閃米特族(Semitic Peoples)'相頡頏。馬派史學所總結者,實為白種民族之現象,持之以解釋我民族之發展,鑿柄就大不相投矣。榫頭卯眼大小不同而硬接之,就死人億萬了。思之可悲!

沒奴隸社會也沒資本主義

我國古代中有奴隸(slaves),而無奴隸制(slavery),筆者在不同的拙著內曾力證之,國際漢學界亦有公論。'見《新版大英百科全書》(The 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 30 volumes)一九七七年版.第十六冊.頁八五八'既無奴隸社會階段,則我國史上之封建制,實自原始公社(Primitive mune)直接演變而來。其實馬派史學所謂之原始公社者,即初民之部落生活(tribal life)也。蓋初民生活原與猴馬牛羊等群居動物(尤其是猿猴一類)之社會行為,頗有相似之處。群居動物,居不離群。初民生活亦必以部落為單位,而部落生活必有其自然形成之酋長,有其長幼強弱之分歧,亦有其部落間之交往,及彼此間之競爭與鬥爭。甚至守土之習慣與夫疆界之劃分。亦為與生俱生者。近年生物學家曾發現非洲之黑猩猩(chimpanzee),各群之間亦每為爭奪疆土而發生群鬥,其情況竟如初民之間的部落戰爭。若輩雖無武器可用,然既抓且咬,爪牙並用,為族群之保疆衛土,亦每至死傷枕藉,有時甚至闔族同殉,其慘烈亦不下於我國共相殘之內戰也。猿猴尚且如此,而況於人乎?以故初民社會之屬土習慣,及長幼強弱階層之自然形成,實即封建之雛形也。隨之,眾部落之間,強凌弱、眾暴寡、大吃小、尊御卑,千年演變與進化之結果,乃形成西周時代之高階封建王朝矣。曩昔餘讀美洲紅人史,每驚其與我國三代史之酷似也。近讀十七世紀前後在美國維吉尼亞洲建國之印地安「帝國」史,尤信封建制出於部落生活之非虛。蓋此邦盛時所擁疆土約為臺灣之一倍,其君主保哈坦(Powhatan)屬下有大小諸侯三十家。每家各有其大小不同之疆土;每家亦各擁有勇士自二十人至三百人不等也。他們君主與諸侯之間的權利義務亦均約定俗成,頗有可觀。保哈坦有女甚美,後來下嫁與英人,頗有賢名。閒讀此書,幾疑其為《左傳》之英譯也。(見Helen C。 Rountree; The Powhatan Indians of Virginia:Their Traditional Cultur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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