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3 / 4)

小說:晚清七十年 作者:童舟

的。——誰沒看過《三國》呢,四川這個「天府之國」,誰不想去?大家一鬨而來,從龍如雲,所以兵臨涪州時,據說他的人馬,有二十多萬,可謂盛極一時。但是他並沒有打下涪州,乃舍涪而去。沿江西上,經綦江、敘永,又南下攻入貴州遵義。再西竄昭通,這時已是一八六三年的春季了。

在西南崇山峻嶺裡流竄,可不像在蒙古草原或華北平原裡那樣隨心所欲。你得循山勢、水勢和古驛道,轉彎抹角,按理出牌呢!深山大壑,狼嗥虎嘯,野人獵頭,由得你隨意進進出出?我們試把石達開的流竄圖(讀者如想深入探究竟,不妨參閱前引郭毅生編地理書中各圖,見頁一一五~一一九),與工農紅軍長征路線圖相比,就知他們兩軍所走的,幾乎是同一條路!何也?大地山河是天父皇上帝安排的。你要走,就得循此路前進。

果然石達開的太平長征軍,於一八六三年五月中旬,也兵臨大渡河邊、鐵索橋頭!「金沙浪拍懸巖冷,大渡橋橫鐵索寒。」當地土司王應元拆橋防河,隔河有清朝大軍,列陣以待,太平軍便在河邊的紫打地(亦作紫大地),陷入絕境了。

翼王石達開身為全軍統帥,不忍見全軍餓死,乃隻身向清軍「請死」、「請降」,以救全軍。一八六三年六月十三日乃被清軍械送成都,「凌遲處死」。長毛老兄弟二千餘人,和石家「王娘」十餘人,及翼王五歲幼子石定忠,和一個出生才數日的無名幼弟,一時俱殉,慘不忍言。

鎮壓反革命的寸磔剮刑

翼王之死,按清朝刑律,他和李開芳、林鳳祥、「洪大全」以及清廷所認為勢窮被擒的「首惡」,都是用最殘酷的方法,「凌遲處死」的。

什麼是「凌遲處死」呢?因為在我國唐代以前的官定死刑,不過「斬首」而已。可是宋、元而後所謂「十惡」之首的處死,就漸次用最殘酷的方法,使犯人受盡痛苦,才讓他死去。其中最殘酷的刑法便是「凌遲」了。

凌遲又曰「寸磔」,俗名「剮刑」。中共文化大革命時,勇敢的造反派,有句口頭禪,叫做「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這個「一身剮」便是「剮刑」。剮刑便是把犯人全身劃成三幹多個一方寸大小的方塊塊,然後把這小方塊用利刀在身上一塊塊地「剮」下來,所以這種「剮刑」,也叫「寸磔」。在剮的過程中,剮的創子手,和被剮的犯人,同時嚎叫,可怖之極。

三千塊要分三天才能剮完。在剮完而犯人尚未死時,再用利刃梟首,巨斧剉屍;然後陳屍示眾,使民戰慄!

石達開、李開芳、林鳳祥和「洪大全」(焦亮)以及他們之下的許多高階僚屬,都是這樣被慢慢地剮死的。最不可思議的,則是對付像年才五歲的石定忠和他那剛在紫打地出生的小弟弟。按清朝刑律,他們都是罪該「凌遲」的。但是他們身軀太小剮不了三千塊;皇家還要把他們養大到成人,然後才來慢慢殺死他們呢?

石達開等犯了什麼大罪,皇家這樣恨死他們呢?清朝的刑法說,他們是犯死刑的「十惡」之首。

什麼是「十惡」呢?「十惡」者,一曰「謀反」;二曰「大逆」也。

「謀反」的現代化名詞就叫做「現行反革命」。

朋友,在現代中國,一個人如不幸的做了「現行反革命犯」,他還不是要受「剮刑」,和梟首、剉屍的嗎?方式不同罷了。

古往今來,道理是一樣的啊!

*原載於臺北《傳記文學》第六十三卷第四期

六、長征有始有終,喪權沒完沒了

——兼論小刀會起義上海及英人竊據我海關始末

鄧小平先生的小女兒毛毛,最近出版了一本暢銷書《我的父親鄧小平》,頗可一讀。我忍痛花了重價(美金二十七塊五毛),買了一本,讀了一遍。這本書不論在文學上或史學上,都可稱得上第一流,雖然她還是站在高幹子女的立場寫的,看不出一點極權政黨的陰暗面。

這本書的另一特點是,毛毛是我的同行,書中口述史料的成分很重。可惜的是毛毛的爸是個沉默寡言的人,對他這位掌上明珠不願多講。有許多極嚴肅的史實,往往只三言兩語帶過;有時甚至只有幾個字。

舉個例子吧:當女兒家問他對「長征」的親身體驗,老頭子只說了三個字:「跟著走」!逼得小公主沒辦法,只好去另找「伯伯」、「媽媽」、「阿姨」諸長征老古董,另行口述過。「媽媽」、「伯伯」、「阿姨」口述之不足,我們這位小班昭還搬出《毛選》來抄它一段。毛毛抄道:

毛澤東說,長征是歷史紀錄上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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