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寫了十天的時間。據說,曾國藩原來承諾若李秀成投降,就不殺他,而且,李秀成在他的供狀中,也已經表示願意投降,答應只要饒他不死,他可讓太平軍停止戰鬥:“蒙九帥恩給飯食,中堂駕由皖來,當承訊問,我心悔已遲,是以將國中一切供呈。我為姓洪之將,外眾將兵俱是我轄,我願將部下兩岸陸續收全投降,而酬高厚,以對大清皇上,以贖舊日之罪。在我主在邦,我為此事,是我不忠,今主死國亡,我兵數十萬眾在外,我不能衛天國,又聽我兵害民,皆我之罪也。若我有此本事,收降我之部將,再有反覆變心,仍正國法,如辦不成,亦正國法。若中堂不信我有此本事,仍鎮在禁,容我寫信勸去。我在皖省居中,好辦兩岸之事,請示中堂,意下如何。”但他最終還是沒有逃脫凌遲處死的命運。
這究竟是為什麼呢?理由很簡單,有如下幾點:
首先是因為李秀成太有名望了。洪秀全死後,李秀成實際上已經代替了洪秀全的地位,如果不把他給殺了,脫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