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響鼻,而後在離他們不遠的地方臥下。它將碩大的頭擱在伸出的前爪上休息,但一隻眼睛睜著,盯著王智一夥。幸虧這些年有了電棒,否則對付壯漢的將是這條大狗了。現在它閒來無事,但保持著夜間不睡覺的習慣。然而見到王智等陌生人那狗也不怎麼興奮,一副見慣不驚的模樣,它既不對著他們吼叫,也不搖尾乞憐,神情中有一種漠然超越的東西。王智覺得接待他們的幾個警察和那狗一樣,既看見了他們,又像是沒有看見,既像在對他們說話,又像是說給別人聽的。特別是當你答話的時候,他們似乎根本沒有在聽,而你所答的正是剛才他們所問的(也就是說是他們正想知道的),這真是不可思議。也許他們早已見慣不驚(和那狗一樣),也許是夜深疲乏所致。幾個值夜班的警察之間也很少交流,但他們有良好的默契。這一情況也適用於警察與那狗之間,他(它)們的默契是顯而易見的。在王智的感覺中,他們(值夜班的警察)就像一家人一樣,包括那狗,他(它)們就像是一夥兄弟,雖然相貌各異,但有著某種令人畏懼的一致的東西。相形之下小李的熱情和浮躁則是一個例外,他肯定是一個新警察,加入的時間肯定還沒有那狗長。
一個警察走過來,讓他們沿牆根蹲下,臉衝著牆。後來知道誤會了,他們並不是來投案自首的,而是證人,那警察就不再理會他們了。他們被晾在一邊,自覺沒趣。每當這樣的事情發生作為讀書人的他們總是找一些有字的東西來讀,比如說一本書,或者書架(他們閱讀著書脊),或是一張報紙,或牆上的告示圖表,然而這些東西在這裡一概沒有。因此他們只好閱讀牆上的斑點。由於是老房子,又潮溼(滲水),加上光線暗淡,斑點之類的因而是不缺的。由於這些斑點汙漬的存在王智們得以維持應有的自尊,他們並沒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兩眼,雖然他(它)們比牆上的汙點有趣多了。王智們倒揹著手,分別對著一堵牆發呆。這時候後院壯漢的慘叫聲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聲響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與水泥地面相觸)和警犬扒拉著它的爪子。總算有人招呼他們走進裡間,王智們盡力保持著表情的嚴肅,內心卻激動得一陣狂跳。那裡面的辦公室與他們熟悉的環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應有盡有。牆上的圖表,桌上的檔案,牆角處還有報夾,筆筒裡大把的筆,甚至也有電腦、印表機、傳真機之類的玩意兒,連燈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變戲法一樣變出這麼一個地方,使王智他們大有賓至如歸之感。他們是一個個被分別叫進去的,那扇神秘的門開啟了一下之後隨即關閉了。就在這一開一關之間尚未進去的人窺到裡面的天地,不禁心馳神往。現在他們終於有了盼頭,哪怕在裡面呆上幾分鐘,總比在走廊裡沒人理會、被一隻警犬嗅來嗅去的強。他們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樣,在外面的一張椅子上自覺排好。
交叉跑動(9)
警察讓他們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一面問話一面做筆錄。最後讓他們將筆錄從頭至尾地看一遍,在塗改過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塗改徵得了被訊問人的同意,並非事後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團和鮮紅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筆錄呈現出意外的美感,紅色指印猶如印章,平均每頁里約有一到兩個。按印完畢後警察會像欣賞書法作品那樣地欣賞起筆錄這畢竟是他的作品。雖然是由被問訊者口述的,但做記錄的是警察,紙面上的美感自然來自於書寫,而與什麼內容無關。雖說手印得由對方按,那也不過說明他必須對所提供的事實負責,至於在哪一頁的什麼地方塗改?塗改多少次?則是警察的事了。被訊問者只能在警察塗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無它。給王智做筆錄的警察很年輕,愛好文藝,他不僅詳細地記錄了王智們今晚的遭遇,同時還向他們展示了書法藝術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王智覺得他的那幾處塗改尤其得當,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處,在整個篇幅中起到了某種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來就對王智這樣的知識分子抱有好感,聽他這麼說,如同遇見了知音。他做筆錄也有一二年的歷史了,從來也沒有人把它們(他的筆錄)當成藝術,大家只是籠統地誇他的字寫得好,更關心的卻是他記錄的內容。只有王智這樣的大學老師才能看出其中的奧妙,把平凡的筆錄稱為藝術,這就使得筆錄不再平凡了。王智還建議在另幾處本無須修改的地方進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對於事實陳述而言的確是無須再改了,但對書法藝術而言卻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王智的意見,並留他在辦公室裡多聊了一會兒。兩人談論文學、藝術,由文學藝術而愛情人生。他們越聊越近,王智從交談中得知:小警察畢業的公安學校裡的一位老師竟然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