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3 / 4)

一點,他之所以表現得那麼興奮,當然不是因為他相信壯漢,認為他不會撒謊。瘦子不過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老卜的包裡到底有沒有東西。假如有東西,他就幫了壯漢一個忙,沒東西責任在壯漢而不在他。得知老卜人還在碼頭上,心情最為惡劣當數王智。他明知老卜的包裡有東西,這一點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親手打點好,放進老卜包中的)。他的絕望之感更甚於壯漢壯漢不過是信口胡說而已,至少從理論上說還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於小李,他懶得追究老卜以及什麼包的事。壯漢抓下了他的頭髮,這是最重要的,他(壯漢)若想借故逃避懲罰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想因此而減輕應有的懲罰也不可能。如果老卜的包裡沒有東西他該罰,如果老卜的包裡面有東西,他傷害了警察同樣該罰,而且要罪加一等。為了做到公平起見,讓壯漢、瘦子們心服口服,小李決定兩件事同時並舉:所裡的車一到,壯漢等一干人(包括王智他們)就跟車回所裡聽候處置,與此同時由瘦子負責,去碼頭上搜尋老卜,將他帶到民警值班室裡來,看看他帶的包裡到底有什麼東西。

且說瘦子領了四五個人向碼頭撲來,他們被一道鐵門所阻。隔著鐵門可以看見票房,以及票房裡面垂落的蚊帳。四五個人為爭睹床下的那雙男人的大鞋(兩扇鐵門間的縫隙只有一條)在門前弄出一片響動。瘦子索性叫喊起來,讓不要走了老卜。他當然不知道老卜的名字,因此實際上他喊的是:“抓賊啊!有人偷東西啦!”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夠分量,不足以引起周圍群眾的重視,因此他改口道:“殺人啦!有人殺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讓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來的幾位外,四周並無動靜。瘦子心想:是否殺人也太過分了?以致人們嚇得都不敢吱聲了。他拼命拍打鐵門,以壯自己的聲勢。由於鐵門的阻擋,他們不能立刻衝進去將那小偷或殺人越貨的傢伙擒獲,他們眼睜睜地看著他在裡面的房子裡睡大覺,相距只有一步之遙。鐵門被他們擂得哐啷直響,但也絲毫無損,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們。他們開始尋找木棒鐵棍,或者用釘著鐵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鐵門,果然,這比用肉掌擊打要有效果得多,鐵門上方的尖刺隨著陣陣打擊而頻頻抖動。瘦子由於受傷,不能像他的同夥那樣腳踹鐵門,但他有拐(這是他們與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來打擊鐵門,效果甚至一點也不比釘了鐵掌的皮鞋差。然而,這麼一直敲打下去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雖說可以出氣和表達自己勇猛的意願)。他們應該做的是:翻越鐵門,進去及時地捉拿住老卜(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鐵門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鐵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銳,甚至,在鐵刺的上方還有一道電網,從鐵門的上面一直拉到兩邊的圍牆上。倉庫區防範嚴密,如同一所監獄。如果你認為這樣未免過分的話,中年婦女卻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護了老卜的這個夜晚之後。正是由於她對倉庫區防範的信任,才敢收留老卜,並在暴露之後能夠和瘦子一夥分庭抗禮。她十分坦率同時不無驕傲地承認老卜的確躲在票房裡的床上,但她是絕對不會把他交給他們的。“有本事你們就進來!”她說,而這正是他們所無法辦到的。如果說誰有勇氣敢於翻越那道鐵門,在場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腳壞了(不然早翻了),因而這種可能也不復存在。腿腳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鐵門出氣,由於無法逾越只能滯留此地與一個婦道人家相罵不已,心裡別提有多窩囊了。中年婦女人老色衰,手無縛雞之力,可罵起人來嘴巴不饒人,自以為粗鄙不堪、什麼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對手。不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對手,在場的其他幾位也都不是對手。不僅他們分別不是她的對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樣不是。開始的時候他們還想仗著人多勢眾,企圖從中佔點便宜,後來看看不行,只有提高聲音,將中年婦女的汙言穢語覆蓋下去。開始的時候他們敲打鐵門只是為了出氣,或壯自己的聲威或為引起廣泛注意,後來那敲打聲越來越密集,而目的變得單純,甚至只有一個,就是蓋住中年婦女惡毒的罵詞。

這邊,壯漢堅持在民警值班室裡等瘦子,瘦子不來他就不走,但現在已經由不得他了。所裡又來了兩個警察,其中之一還是副所長,他們不像小李那麼優柔寡斷,特別是當他們看見小李的那副狼狽相,同情心頓起,不由分說架起壯漢便走。外面,甚至他們開來的那輛摩托車都沒有熄火。壯漢拼命掙扎,他終於明白過來:人家已經把他當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對的並不是小李,所長立刻掏出手銬去銬壯漢,後者由於恐怖在所長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長大叫一聲,接著壯漢就被與所長同來的那名警察從後面用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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