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謝罪,歲歲朝貢,永誓不反。捷聞,朝廷嘉悅。以李公所薦得人,晉左僕射,封代國公。以生徵虜有功,授嶺南節度使,封萬戶候;妻封涼國夫人。至是生得官歸,遂為翁婿夫婦如初。
後女問生,始知前所舞大刀,以木片飾錫箔為之;又預如式鑄千鈞鐵刀,使懸營門,故令其諜者偵報,以懾其心,而投誠輸款也。
裡乘子曰:或謂吳生一生工於用詐:始也以詐得婦,卒也以詐得功。亦何狡獪乃爾也。予謂必其命應如此,故天牖其衷,福至心靈。向使吐蕃之役,應變無謀,則翁將借刀以殺其婿,夫且不能終有其妻。匪寇婚媾,能不為生危乎?方入贅時,公雖信命,竟不免為人言所搖;賴女也能賢,安命不貳,安知非福?一言幸中,果爾塞上捷聞;朝中命下,翁既徼寵,妻亦分榮。自是生得官歸,遂為翁婿夫婦如初。
是蓋有幸存焉。予舊過盧生祠,見題壁詩甚夥,類皆豔羨盧生得遇呂仙,作此一場好夢。予謂盧生若無封侯骨,何能入夢?因口占三絕,以調侃之。有云:“盧生自有封侯骨,才得邯鄲夢一常”即此意也。武侯嘗言:“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天即命也。否則,命之不猶,而妄希非分。天下之百般奸巧,百般窮者,豈少也哉?況就用兵而論,所謂兵不厭詐。此事即採入智囊,亦奚不可?
卷四聶隱娘聶隱娘者,貞元中魏博大將聶鋒之女也。年方十歲,有尼乞食於鋒舍,見隱娘,悅之,雲:“問押衙乞取此女教。”鋒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鐵櫃中盛,亦須偷去矣。”及夜,果失隱娘所向。鋒大驚駭。令人搜尋,曾無影響。父母每思之,相對涕泣而已。後五年,尼送隱娘歸,告鋒曰:“教已成矣,子卻領齲”尼欻亦不見。一家悲喜,問其所學。曰:“初但讀經唸咒,餘無他也。”鋒不信,懇詰。隱娘曰:“真說又恐不信,如何?”鋒曰:“但真說之。”曰:“隱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幾里。及明,至大石穴之嵌空,數十步寂無居人。猿狖極多,松蘿益邃。已有二女。亦各十歲。皆聰明婉麗,不食,能於峭壁上飛走,若捷猱登木,無有蹶失。尼與我藥一粒,兼令長執寶劍一口,長二尺許,鋒利吹毛,令專刂逐二女攀緣,漸覺身輕如風。一年後,刺猿狖百無一失。後刺虎豹,皆決其首而歸。三年後能飛,使刺鷹隼,無不中。劍之刃漸減五寸,飛禽遇之,不知其來也。
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處也。指其人者,一一數其過,曰:“為我刺其首來,無使知覺。定其膽,若飛鳥之容易也。‘受以羊角匕首,刀廣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見。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藥化之為水。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無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決其首來。’又攜匕首入室,度其門隙無有障礙,伏之樑上。至暝,持得其首而歸。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某雲:”見前人戲弄一兒,可愛,未忍便下手。’尼叱曰:“已後遇此輩,先斷其所愛,然後決之。‘某拜謝。尼曰:”吾為汝開腦後,藏匕首而無所傷,用即抽之。’曰:“汝術已成,可歸家。‘遂送還,雲:”後二十年,方可一見。’“鋒聞語甚懼。後遇夜即失蹤,及明而返。鋒已不敢詰之。因茲亦不甚憐愛。忽值磨鏡少年及門,女曰:”此人可與我為夫。“白父,父不敢不從,遂嫁之。
其夫但能淬鏡,餘無他能。父乃給衣食甚豐。外室而居。數年後,父卒。魏帥稍知其異,遂以金帛署為左右吏。
如此又數年,至元和間,魏帥與陳許節度使劉昌裔不協,使隱娘賊其首。隱娘辭帥之許。劉能神算,已知其來。召衙將,令來日早至城北,候一丈夫、一女子各跨白黑衛至門,遇有鵲前噪,丈夫以弓彈之不中,妻奪夫彈,一丸而斃鵲者,揖之雲:“吾欲相見,故遠相祗迎也。”衙將受約束。
遇之,隱娘夫妻曰:“劉僕射果神人。不然者,何以洞吾也。願見劉公。”劉勞之。隱娘夫妻拜曰:“合負僕射萬死。”
劉曰:“不然,各親其主,人之常事。魏令與許何異。願請留此,勿相疑也。”隱娘謝曰:“僕射左右無人,願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知魏帥之不及劉。劉問其所須。曰:“每日只要錢二百文足矣。”乃依所請。忽不見二衛所之,劉使人尋之,不知所向。後潛收布囊中,見二紙衛,一黑一白。後月餘,白劉曰:“彼未知住,必使人繼至。今宵請剪髮,系之以紅綃,送於魏帥枕前,以表不回。”劉聽之。至四更,卻返曰:“送其信了。後夜必使精精兒來殺某及賊僕射之首。此時亦萬計殺之。乞不憂耳。”劉豁達大度,亦無畏色。是夜明燭,半宵之後,果有二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