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當兵,他一有機會,必然要開小差,還回去買菜一樣。”最後,在中心他待了十三個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時間,不到十三個小時。不但拒絕研究,也拒絕討論拒絕聽演講會拒絕簽到、拒絕請領書報,最後拒絕領薪水。1978四十三歲。做土木包工。吳俊才自薩爾瓦多返臺,親到他家,同意他辭職,但邀他去《中央日報》任主筆,再準備接任總主筆,他笑著說:“我不會給國民黨做打手的,謝謝老師啦!”。1979四十四歲。六月復出,出版《獨白下的傳統》,並在《中國時報》寫專欄。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1980四十五歲。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與胡茵夢結婚。為替蕭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蕭孟能控告。胡茵夢受國民黨唆使,做鬥李敖秀,他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夢離婚。胡茵夢一方面招待記者宣告她對李敖的恨,一方面離婚第二天向李敖哭著訴說她的愛;一方面作證頭一天告訴他報上登她罵李敖的話是亂寫的、很沒有斟酌的、太過分的,一方面作偽證時,又照舊太過分的很沒有斟酌的亂說不誤。1981四十六歲。八月十日再度入獄。入獄前他寫道:“首先是輿論對我的封鎖,《中國時報》的高信疆,終於受到壓力,要她在國民黨全會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於是,在“美麗島事件”前四天,他寫信向高信疆辭去專欄,一方面多謝他這半年來對我的道義支援,一方面抗議某方“直接間接扼殺異己的言論,究竟要鬧到什麼地步才同歸於盡?”輿論封鎖以後,接著是輿論的鬥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動胡茵夢表演“大義滅親”,各路人馬為了嫉忌李敖、鬥臭李敖,居然認同了胡茵夢這種連共產蘇聯、納粹德國都慫恿不出來的離奇模式,居然不警覺胡茵夢的“大義滅夫”行為是“違背善良風俗”的、“違反公秩良序”的,甚至與他們“復興中華文化”的目標絕不相容的,這種“打倒李敖統一戰線”,不是太邪門了嗎?在輿論的一片殺伐之聲裡,國民黨《中央日報》帶頭以專論攻擊他,省政府《新生報》乾脆漫畫罵他是狗。統計各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他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他們的“出版法”、他們的“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他更正。當《疾風》雜誌系統,鼓譟在中泰賓館之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就是對異己法律上面的鬥倒;當《疾風》雜誌系統,乃至《黃河》雜誌系統,鼓譟在高等法院內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同樣是對異己“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於是,在選舉前夕,在李敖《千秋評論》雜誌執照拿到後一個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馬加鞭的判他有罪。在入獄前十六天,認識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他不認識的某個留學生的新婚夫人,這是他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第一次是他二十八歲時候,和一個他不認識的流氓的太太),他真正做到了羅素“婚姻與道德”名著的境界。在這一兩年裡,在他床上,雖然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但對他卻是“目中有色,心中無色”。汝清卻是一個例外(在他一生中,張敏英是最令他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敏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他懷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他憐愛的女人。在正規之外,他一生中只有過五次和**在一起,並調查**生活,他是主張靈肉一致的人,他不喜歡沒有愛情的性行為,他覺得他在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1982四十七歲。入獄後即開始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一直不斷。二月十日出獄,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並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黨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後一週,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出獄後大量為黨外雜誌寫文章,公論所在,蔚為重鎮。“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黨外人士為他在紫藤廬祝壽,雖然許榮淑等監邀,他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書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書、李敖的情話》。八月二十八日起,實行“隱而不退”。1983四十八歲。繼續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冊、第八冊。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評論號外》三冊,全年密集寫作,生平僅見。1984四十九歲。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萬歲評論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