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丁J敵小按笱���印保�∨��芯�簟5�且蛭��睿�壹岢植恍嘔�澆蹋���餃�宜�懦狻>�艫穆杪杷擔骸澳憬�蠢�攪俗鱟芡常�頤且膊簧夏忝牛荒憬�辭畹錳至朔梗�值轎頤羌頤趴冢�肽愣嘧咭徊劍 保���輝偈譴δ小�1957二十二歲。暑假後歷史系三年級。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五期發表中學舊作《從讀<;胡適文存>;說起》。1959二十四歲。七月畢業。九月九日去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第八期預備軍官訓練。1960二十五歲。官拜少尉排長,下野戰部隊,足跡遍臺灣南部。1961二十六歲。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臺中。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臺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四席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獅頭路十七號“碧潭山樓”。八月十八日考入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一年級。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1962二十七歲。遷回臺北。於五月十九日住進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與尚勤同居。暑假後歷史研究所二年級。1963二十八歲。三月十九日自動在歷史研究所休學。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書《傳統下的獨白》。1964二十九歲。五月一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樓。與海蒂同居。尚勤在紐約生李文,是我的女兒,龍女也,現在美國。1965三十歲。四月二十五日,蕭孟能在他家大設宴,為他三十歲慶祝。八月十八日遷往信義路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批評國民黨。十二月二十六日,雜誌被封殺。四年的《文星》風雲告一段落。1966三十一歲。《孫逸仙與中國西化醫學》、《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文化論戰丹火錄》、《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裝訂廠被治安人員搶走。《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罷》等書全被查禁。警總開始一再“約談”他,均於當日放回。“約談”重點是調查他十八歲時想和老師嚴僑偷渡回大陸的事。1967三十二歲。國民黨加緊算舊帳。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文偵辦他,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四月十四日起義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為小情人。1968三十三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柏楊(他看不起柏楊,但柏楊入獄,卻基於同情與人權而義助柏楊)。1969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1970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1971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由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刑求,在不見天日的保安處,住了近一年。他被捕後,“紐約時報”等刊出照片,詳細報導。1972三十七歲。二月二十八日自警總保安處移軍法處看守所。旋以叛亂判十年。他不寫答辯狀、不上訴,準備坐十年,但檢察官上訴,說判得太輕了。國民黨另以背信冤獄判他一年。1973三十八歲。在軍法處看守所。1975四十歲。在軍法處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個人在二坪小房裡過生日。同案難友劉辰旦送來一個蛋糕,等他十個月後已嫁人的小蕾送來一部The Best of Life,蕭孟能沒有任何表示。趕上因蔣中正之死而來的減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個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移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隔離監禁。1976四十一歲。仁愛教育實驗所每週請教授一名來“洗腦”,他旁若無人,一言不發。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滿,無保出獄(他說不願連累朋友保他出獄,如因沒有保人而不放人,他願繼續坐牢)。在他未出獄前,國民黨派他的老師吳俊才與他洽商,他指陳在叛亂案外,另以槓上開花的背信冤獄整他、判他一年的不當,經吳俊才查明確是冤獄,乃透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俊才相對要求他任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他以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證明所謂國民黨法治,不過乃爾!乃同意。於是在出獄後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個正式職業。1977四十二歲。與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堅辭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職務,主任蔡維屏不肯放人。他說自己的感覺是:“那次短暫的‘副研究員’,就好像一個人上街買菜,突然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