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應軍法處置。何況,民黨採取如此卑劣的手段行刺國家最高領袖,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如不嚴懲,豈不是縱容敵人變本加厲?”江雲看了眼龍謙,“伍先生。民黨此舉激怒了蒙山軍將士。好幾個司令官責問於我。養兵千日,難道你們就不能以血還血?我也不瞞你,若不是我家司令嚴厲制止,孫文的腦袋早就不在他脖子上了!”
策劃了東直門行刺案的汪兆銘就關押在國安總局的臨時監獄。案情已審理完結。江雲早已提出了處置意見。汪兆銘作為主謀,喻培倫作為執行人,死刑。黃復生及陳璧君作為從犯。處以發配西北墾荒終身。但龍謙壓了下來,沒有批覆。
伍廷芳早就聽說過龍謙手下的這號人物。但卻是第一次見,出奇的年輕,像一個正在唸書的大學生,尤其是他垂下眼瞼的時候很有幾分靦腆的樣子。無論如何想不到這樣一個眉目清秀的青年竟然掌握著龍謙最為強大的情報部門。伍廷芳來北京後即向唐紹儀打聽了汪兆銘的事,唐紹儀說,汪兆銘落在江雲手裡就麻煩了,他那個衙門太神秘,誰也不願跟他打交道,包括軍方將領以及政務系統的人。江雲剛才**裸的威脅還是暴露其年齡,伍廷芳不認為是對自己的警告,但聽起來確實不舒服。
“法律之為法律,在於她的公平。文明國家之所以為文明國家,在於人人平等。江先生跟隨總統已久,難道就不理解總統建立文明國度的真意嗎?”。
江雲“我讀書少,不像伍先生學貫中西,卻也知道殺人償命是自古的大道理。據說當初漢高祖入關中,與秦地百姓約法三章,第一便是殺人償命。那劉邦號稱廢除了秦始皇的嚴刑峻法,也不能不保留這一條。汪兆銘策劃謀刺未成,累及無辜,跟親手殺人有何區別?便是伍先生為審案法官,難道可以因同是出身民黨便徇私枉法嗎?若是如此,伍先生所言之公平何在?”
龍謙很是詫異地看了眼江雲,這個反駁極為犀利,讓伍廷芳有些接不上話了,沒想到這小子這些年很是讀了些書呢。但此刻不是爭論此案的時候,於是擺擺手制止了江雲,“伍先生,如果不是礙於汪氏的身份,此案早已處置了。正如江局長所言,他造成了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處理是必須處理的,就算我不追究,死於他手的無辜百姓總要一個說法。江局長剛才並非虛言,國安總局是有那個能力的。但我歷來反對用刺殺的手段解決政治問題,那樣未免太下作了。既然伍先生希望用公正的審判處理此案,可以,我答應了。就將其作為新中國第一個要案來審,以此彰示我們依法治國的決心吧。”
依法治國?注重證據?江雲默然地注視著自己唯一的上司的面容,他其實已經不關心關在秘密監獄中的汪兆銘,那已經是個死人,失去了任何的意義,他關注的是那些尚未暴露的敵人而不是籠子裡的囚犯。
“不,這不是我的規矩,我這一行不需要證據,我不審問只判決。”江雲在心裡對自己說。
要說有人真正理解他的內心,那麼這個人就是我。江雲的目光從領袖臉上移開,轉移到了黑色辦公桌上那盆蒼翠的盆景上了,不再參與他們之間的對話。而他們之間的對話顯然已經結束了。
伍廷芳雖然曾是孫文的閣員,但與汪兆銘並無深交,之所以提出此事,確實受了昔日民黨要員的委託,見龍謙如此表態,“總統如此心胸,定能開拓一番從未有過的新局面。老朽在此謝過總統了,非是為汪氏,而是為天下黎民。”
“正是這句話。不過,伍先生啊,法治雖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為即便中樞有此決心。要讓下面都能正確地體察依法治國的本意,需要時間,更需要大量的視法律為生命的司法人才。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全體民眾中普及法律,讓民眾知法守法,才是治標之策啊。”
“總統金玉良言,伍某牢記在心。總統如此明晰法治之艱難,伍某以為正是國家實施法治的前提啊。請總統放心,伍某一定竭盡全力,不辜負總統的厚望。”激動之下。一向崖岸高峻的伍廷芳竟然如此地表態。
如果明瞭伍廷芳近年來的所作所為。就明白其人為何對於建立現代司法體系如此的熱衷了。
伍廷芳不止一次地惋惜清廷的覆亡。在伍廷芳看來,清廷的新政不是花架子而是真幹,而且,差一點就實現司法**了。
研習西洋法律多年拿到英國法學博士頭銜的伍廷芳自1882年自香港回國。從給李鴻章做私人秘書開始。到清廷下達修律大臣任命前。伍廷芳不過候補四品,十八個月間,清廷四次頒旨擢升其官職。參與修律時,他已是外務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