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懿渭誘�車模�渭恿說囊慘�**。因為軍隊只能效忠國家,效忠政府。政府也不能支援這個黨,反對那個黨。只要你遵守憲法和法律,你就可以建黨並且開展活動。這就是民主。所以,要想獲得百姓的支援,你就得學會政黨的運作方式,不能胡來,不能違反法律。比如,工廠中的黨員,首先要遵守工廠的規章制度,要去宣傳黨的主張,必須在業餘時間或者獲得工廠的同意,不能停下生產去開黨的會議。政黨的所有主張,所有活動是不能違反法律的,特別是憲法。憲法明確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能侵犯公民的名譽。那就是說,除了國家指定機關,任何人不能去限制剝奪別人的自由,也不能用造謠誹謗的方式去攻擊別人。假如你們農工黨覺得另外一個黨威脅到你們的發展生存了,只能採取合法的手段去競爭,將選民拉過來。而不是仗著人多去封了人家的總部,抓了人家的領袖。出了這樣的事,政府不會因為你們是大黨,是多數黨而偏袒你們,而會根據法律制裁你們,該坐牢就坐牢,該罰款就罰款,最嚴重將依法取締你們,不准你們再活動了。所以,大家要學習法律,宣傳法律,遵守法律。
“之所以給你們講這些,是感覺到你們這個有著遠大前程的政黨還很不正規。透過這次國會,你們要學習民主管理,適應選舉,表決和少數服從多數。這是一個大關卡啊,過這一關很難,但必須過。國家這麼大,政黨這麼多,意見全部統一是不可能的,是做夢!山東老根據地的百姓支援蒙山軍,不等於全國的百姓都支援蒙山軍,北京的旗人就意見很大嘛。我們不可能將有反對意見的都抓起來,這是荒唐的。滿清朝廷曾經這樣辦,說錯話,寫錯字都不行,輕則坐牢,重則殺頭,怎麼樣呢?蒙山軍從幾百人的一支響馬隊伍用了十年的時間就推翻了他們,說明**是行不通的。人家有嘴,就要允許人家說話。人家有筆,就要允許人家寫文章。罵我龍謙的肯定有,只要說的是事實,我就得聽嘛,不高興也沒辦法。就算是道聽途說,沒有根據,只要不涉及誹謗,我也沒有辦法治他的罪。這就是新中華和滿清的不同,你們要好好琢磨,好好理解,適應國家這個大變局。”
龍謙這番話對於程大牛顯然太深奧了,但他卻對龍謙最後幾句話聽明白了,“司令,這哪裡行?誰都敢罵司令,這不是亂套了嗎?抓他是輕的!天下是司令打下來的,就是陳先生也不能反對司令。”
“你看,大牛兄的觀點就不對了。罵我不等於反對我,即使反對,如果在法律的框架內,也是允許的。如果有人罵我就抓,就殺頭,那我跟滿清皇帝有什麼區別?蒙山軍打天下還有什麼意義?大家想一想,假如滿清沒有被推翻,各位能坐在這個地方?你們一定要記住,新中華不是滿清政府,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式政權。我跟你們說,國會是有很大權力的,包括彈劾總統!國會就是要有反對黨的!我們就是要允許人家用正當的方式反對。我們剛建國,國會,政府的組建都不完善,等於是先開一個頭。將來,國家的所有法律都要由國會制定,政府的所有開支都要國會批准。國會覺得總統出了大問題,可以用彈劾的形式給予罷免!你們說權力大不大?但是,國會議員是不能擔任政府職務的,議員們做什麼?就是盯著政府,看政府是不是犯錯了。犯錯就不行,就要在法律的框架內糾正。為了保證國會議員的權利,法律要給議員們安上一道保險鎖,比如各位都是國會議員,在罷免你的議員資格前,任何人,包括我,都無權抓你們,誰敢動議員一個指頭,法律就要他吃不了兜著走!你們會說,法律是誰?法律靠誰保證?我告訴你們,軍隊,警察,法院,都是執行並保證法律的機關但是,另一個問題出現了,議員權力很大,誰來制約?百姓,就是有選舉權的公民。你不為選民說話,你沒有為選民說話的水平,就會落選,你的議員資格自然就沒有了。另外,議員既然是選民的代表,更要遵守法律和社會道德。議員犯了罪,國會會第一時間取消議員資格,司法機關不會因為你是議員而寬容。一句話,在新中華,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受到的監督也越多,你們要記住我的話。”
跟隨龍謙的秘書處副處長歐陽中記錄了這段話,經整理後將其呈報給主持國會的洪粵誠和宋教仁,二人認為意義重大,在《首屆國會通訊》中全文印發了龍謙在山東團的講話供全體議員閱讀。《國會通訊》是宋教仁建議的一份內部通訊,本來是準備作為各省議員討論紀要互通有無的,尚未正式發行。宋教仁雖然對最終確定將提交審議的政體組織結構不滿,卻對龍謙的講話極為讚賞,為此他還在第一期的《國會通訊》上寫了一篇“讀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