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敗宴荔遊的時候,便已經逼迫宴荔遊吐出了五原、朔方一帶的河套之地。簽訂這條協議之後,張狂真正得到的,不過是原來屬於雁門和雲中的六個縣的地盤。而這些地盤由於鮮卑人的多年持續擄掠壓榨,基本上與荒地無異。
若是鮮卑人手中的地盤富庶有油水。不與他們狠狠的打上一仗,誰也休想從他們手中得到那些好地皮。
第二條,便是雙方在邊境百里範圍內,不得駐紮大軍。在邊境百里內巡邏的騎兵,不得超過五十人一隊的規模。
這條約定,表面上看起來,對雙方都是公平的。只是,漢軍騎士經過充分武裝以後,單兵的戰鬥力遠在鮮卑騎士之上。對號稱“一漢當五胡”的大漢一方來說。這個規定其實是佔了不少便宜的。
第三條,雙方在邊境處,可以按照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地點,開設“邊市”進行互市交易。
這一條,對鮮卑一方較為有益。由於鮮卑人所需要的很多必需物資,比如鐵器、瓷器、絲綢、草藥等等,都需要從漢地進口。這一條款對鮮卑人意義重大。不過,幷州一方也可以從互市中獲得極高的利潤。有助於改善幷州軍的經濟狀況。所以,此項條款,是一個雙贏的條款,也是和連此行的重要目的。
鮮卑是蠻族。所謂的蠻族,指的就是文明程度不高,生產水平低下。很多物資無法自行製造的那種民族。大漢器物鮮美,號稱“華夏”,所謂“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
如非大漢能夠生產出大量精美的使用器物,還有豐富的糧草。北地的蠻子們,也不敢冒著激怒大漢的風險,南下擄掠邊境村寨。
彈汗山如今雖然衰弱了,可是自從前任大王檀石槐時期積累起來的財富,還是相當可觀。根據太平道在彈汗山的細作回報,別的不說,光是一斤一塊的金餅,就堆滿了一間牢固的庫房。至於儲藏五銖錢的錢庫,更是多達十餘間,每間錢庫裡的錢幣數量,都要以億來計算。
這筆巨大的財富,躺在彈汗山的庫房裡生鏽,卻難以順利的使用出去。其原因就在於,鮮卑人沒能有效的建立起一條對漢地的商路。如今幷州開放了商路,就能夠使彈汗山的強大經濟實力得到發揮,從而為和連恢復對其他鮮卑部落的努力,提供巨大的幫助。
當然,幷州本身的生產能力相對有限,不少物資還需要外地輸入。但是,幷州人光是將貨物轉手給鮮卑人,就可以得到至少一倍以上的利潤。張狂正在為自身迅速縮水的財政狀況頭痛呢,突然就從天上掉下來這麼大一塊餡餅,他當然要一口將其吞下去。
至於彈汗山再次變強大了,會不會對幷州造成威脅?
張狂表示無壓力。
以華夏文明的強大程度,只要政權的統治水準保持在及格線以上,就可以有效的碾壓周邊的蠻夷。縱觀數千年的華夏曆史,凡是周邊蠻夷猖獗的時期,無不是華夏政權自身出現嚴重的內患,實力大大削弱的結果。
而且,如今的彈汗山,實力在草原上並不是最強大的,偏偏還是北方各蠻子們的共同標靶。任何一個草原強者想要崛起,想要取代鮮卑的統治地位,都必須先面對彈汗山的阻擾。
打個比方,彈汗山就像是一塊大盾牌,幫助幷州和宴荔遊吸引著草原上各大部落的仇恨。只要彈汗山一日沒有被摧毀,草原上的野心者們,便一日無法成為第二個檀石槐,成就稱霸草原的功業。有鑑於此,對張狂來說,適當的加強彈汗山的實力,還是有必要的。
第四條,漢鮮雙方不得私下裡收容對方的逃人。若有逃人被發現,雙方必須及時的將對方的逃人遣返。如果逃人不願被遣返,就必須支付超過逃人身價的賠償金給對方。
這一條,又是對大漢有利的。
張狂如今正在大力恢復,當年漢武帝時期建立的河套墾殖區,需要大量的勞動力。鮮卑苦寒,願意往那裡逃的人,都是犯下大罪,不被大漢容納的傢伙。而相較之下,食物更充足,生活水平更高的漢境,卻對無數草原牧奴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特別是那些被鮮卑人強行擄掠到草原上的漢人奴隸,他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重新返回故鄉,再做漢人。可惜以張狂的實力,還不能直接出兵解救他們。
所以,第四條的確定,其實就是給北方的逃人南下,開了一個口子。只要他們能夠逃到漢境,張狂就不會將這些寶貴的勞動力和兵員再還回去。
若是鮮卑人來討要的話,張狂是不會吝惜逃人們區區萬把錢的身價的。只要讓逃人們在幷州紮下根來,以後從他們身上所能夠獲得的利益,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