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2 / 4)

小說:焚書 明 李贄- 作者:套牢

築室盾骸於先生之旁者,念無時而置也,而奈何遂聞先生死也!然惟其不曾受業於先生之門也,故亦不能遍友先生之門下士而知其孰為先生上首弟子也。意者寧無其人,特恨未見之耳。言念先生束髮從師,捨身從道;一上春官,蜚聲鎖院。而出世夙念,真結肺腸;有道之思,恐孤師友。於是上下四方,靡足不聘,諮詢既竭,步趨遂正。飲河知足,空手歸來。越又十年,歲當癸丑,乃對明庭,釋褐從政。公庭訟簡,委蛇樂多,口舌代呋,論心無兢。胥徒令史,渾如其家。即仕而學,不以仕廢;即學稱仕,何必仕優。在朝如此,居方可知。自公既然,家食何如:堂前擊鼓,堂下唱歌;少長相隨,班荊共坐。此則先生七十四歲以前之日恆如此也。

若夫大江之南,長河之北,招提梵剎,巨浸名區,攜手同遊,在在成聚,百粵、東甌,羅施、鬼國,南越、閩越,滇越、騰越,窮髮鳥語,人跡罕至,而先生墨汁淋漓,周遍鄉縣矣。至若牧童樵豎,“釣老漁翁,市井少年,公門將健,行商坐賈,織婦耕夫,竊屨名儒,衣冠大盜,此但心至則受,不同所由也。況夫布衣韋帶,水宿巖棲,白面書生,青衿子弟,黃冠白羽,緇衣大士、縉紳先生,象笏朱履者哉!是以車轍所至,奔走逢迎,先生抵掌其間,坐而談笑。人望丰采,士樂簡易,解帶披襟,八風時至。有柳士師之寬和,而不見其不恭;有大雄氏之慈悲,而不聞其無當。同流合汙,狂簡斐然;良賈深藏,難識易見。居柔處下,非鄉愿也。泛愛容眾,真平等也。力而至,巧而中,是以難及;大而化,聖而神,夫誰則知。

蓋先生以是自度,亦以是度人。七十餘年之間,東西南北無虛地,雪夜花朝無虛日,賢愚老幼貧病貴富無虛人,矧伊及門若此其專且久,有不能得先生之傳者乎?吾不信也。先生幸自慰意焉!餘雖老,尚能驅馳,當不辭跋涉,為先生訪求門下士誰是真實造詣得者∶即焚香以告,以妥先生之靈曰:“餘今而後,而知先生之可以死也,真可以不惜死,真非徒自善其死者之比也。”而餘痛恨先生之死之心可以釋矣。若孔子之與魯君言也,直曰“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是謂無子而望絕也,先生不如是也。

祭無祀文代作

竊以生而為人,不得所依,則不免凍餒而疾病作。是故聖帝明王知而重之,仁人君子見而矜之,於是設養濟之院,建義社之倉,以至鄰里鄉黨之相周,車馬輕襲之共敝,皆聖帝明王所謂煢獨之哀,仁人君子之所以周急也。而後四海始免怨號之夫矣,而豈徒然也哉!死而為鬼,不得所依,則誰為享奠而廢癘作。是故聖帝明王哀而普度,仁人君子憐而設饗。於是乎上元必祭,中元必祭,以至清明之節,霜降之夕,無不有祭。蓋我太祖高皇帝之所諄切,更列聖而不敢替者,又不獨古聖昔王相循已也。而後天下始無幽愁之鬼矣,而豈無謂也哉!

何也?聖帝明王與仁人君子,皆神人之主也。不有主,將何所控訴乎?又何以諧神人而協上帝,通幽明而承天休也?生人之無依者,又是何等?若文王所稱四民,其大概也。死人之無依者,又是何等?若我太祖高皇帝所錄死亡,至詳悉也。是故京則祭以上卿,郡則祭以大夫,邑則祭以百里之侯,至於鄉祭、裡祭、村祭、社祭,以及十家之都,鹹皆有祭。而唯官祭則必以城隍之神主之。前此一日,本官先行牒告,臨期詣壇躬請,祭畢,乃敢送神以歸而後妥焉。此豈無義而聖人為之哉!此豈諂黷於無祀之鬼,空費牲幣以享無用,而太祖高皇帝肯為之哉!

今茲萬曆丁酉之清明,是夕也,自京國郡國,以至窮鄉下里,莫敢不欽依令典,相隨赴壇而祭,或設位而祭矣。況我沁水坪上,仁人君子比屋可封,生人無依,尚仰衣食,鬼苟乏祀,能不望祭乎?所恨羈守一官,重違鄉井,幸茲讀《禮》先廬,念君蒿之悽滄,因思親以及親,為位比郭,情僧諷經,自今夕始矣。凡百無主鬼神,有飯一飽,無痛乏宗;有錢分授,無爭人我:是所願也。

抑餘更有說焉:凡為人必思出苦,更於苦中求樂;凡為鬼必愁鬼趣,更於趣中望生乃可。

若但得飽便足,得錢便歡,則志在錢飽耳,何時得離此苦趣耶!醉飽有時,幽愁長在,吾甚為諸鬼慮之。竊聞《阿彌陀經》等,《金剛經》等,諸佛真言等,眾僧為爾宣言,再三再四,皆欲爾等度脫鬼倫,即生人天,或趣佛乘,或皈西方者,誠可聽也,非但欲爾等一飽已也。

又聞地藏王菩薩發願欲代一切地獄眾生之苦,此夕隨緣在會,有話須聽。又聞面然大士統領三千大千神鬼,與爾等相依日久,非不欲盡數超拔爾等,第亦無奈爾等自家不肯何耳。今爾等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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