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然之餘,不禁慨然:官性對人性之扭曲,與獸性何異。
“官性”云云,非我所云。近代四大小說家之一的李伯雲,著《官場現形記》,其好友茂苑惜秋生作序曰:“天下可惡者莫若盜賊,然盜賊處暫而官處常;天下可恨者莫若仇讎,然仇讎在明而官在暗。吾不知設官分職之始,亦嘗計乎此耶?抑官之性有異於人之性,故有以致於此耶?”
時隔百年,倘若誰有心編一本《新官場現形記》,仍復以此序為序,不亦宜乎?
為防“棍痞”之流,還須有言在先,“官之性有異於人之性”,當然指官中的貪官、贓官、奸佞小人等敗類。他們的“官性”,就是寡廉鮮恥,就是貪婪成性,甚而至於嗜血成性。現成的標本,莫過於福建省環保局副局長楊錦生。
楊錦生,官至副廳級,身為“高幹”,猶嫌不足,就任副職才半年,板凳還沒坐熱,就想找人打斷正職的腿,好讓自己“搶班奪權”。此計未遂,又生一計,且密謀了兩之久,終於策劃出建國以來高階幹部中罕見的副職殺正職的驚天大案。
我驚訝的,不是“副廳級謀殺正廳級”。楊錦生殺人前當過省領導的秘書,掌握過省政府批錢批物處長的實權,都是炙手可熱的“肥缺”;後來官升一級,權大了,胃口自然更大,本來就是“仕途驕子”,交椅之側,豈容他人立足?權欲加利慾,諸欲燻心,足以激發出瘋狂的殺人慾,一個人走到這一步,已經是披著人皮的動物,動手殺人,是遲早的事。
我的困惑也正在這裡:一個身上僅餘貪婪和殘暴的官員,平日早就有劣跡可尋,何以還能穩坐其位,不到東窗事發,硬是挪他不動?沿襲多年而遲遲未能打破的“鐵交椅”式的幹部制度,客觀上是不是放縱了楊錦生這樣的“人面獸”呢?
此事值得三思,再三思。
為官而泯滅了人性,復如何?當如龔自珍所說:“士不知恥,則國之大恥。”我們已經從陳希同、王寶森、胡建學、歐陽德等人身上,一次又一次蒙受到巨大的恥辱,當楊錦生被判處死刑的喪鐘敲響之時,振聾發聵的警鐘又該為何而鳴?
還歷史真面目
韓福東(福州)
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我是沒有親歷的,只間接從父輩那裡聽到一些掘草根、食樹皮的片段,知道用“民不聊生、餓殍載道”八字來評價是不為過的。至於“三年自然災害”這六個字是否有悻事實,卻是沒有想過。近讀金輝的一篇文章,給了我一個重新檢視歷史的推力。
金輝懷疑1959——1961年間發生的那場災難不是“自然災害”,是因為“遠的不說,單看近40多年,其間大規模的嚴重的洪水、乾旱、颶風、海嘯、地震、霜、凍、雪蝗災等自然災害,那三年能獨佔哪一項呢?可以說一項也沒有,有的只是三年自然災害這一籠統的說法。”於是他引用兩份統計資料:一份是中國國家統計局頒佈的自然災害受災和成災面積表;另一份是由國內一批著名的氣象水文科學家根據全國120個水文站點歷年的水文氣象檔案資料編制的《全國各地歷年旱澇等級資料表(1895——1975年)》。經過分析、研究,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在1959一1961年間的災難中“起主要作用的根本不是什麼‘自然災害’,而是左傾狂熱及其指揮下的9000萬人去大鍊鋼鐵、大辦食堂和‘共產風’使人們無心收割莊稼,‘大兵團作戰’和瞎指揮的窮折騰,以及農業勞動力大量死亡和患病等等,正是這些人為因素直接和決定性地造成了三年災難,它顯然不是什麼‘自然災害’。”
“三年自然災害”的神話就這樣破滅了。這不是一個好訊息,因為共和國的歷史上又多了一起人為的大悲劇;而這又的確是一個好訊息,因為我們離真實的歷史又近了一步。
我就有沉重感。我在想:為什麼一定要等災難已經釀成了,悲劇已經發生了,而且許多年之後,我們才有勇氣去直面歷史,才有理智去理清歷史的脈絡,還原一個真實!為什麼呢?
要談的其實是一個古老的話題:實事求是。而我只欣賞這樣一句話:說到不如做到!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凡事可以隱瞞一時,也只能是一時。
“國家”之名
鄢烈山
“國家”(或“國家利益”)曾是我們社會中的“上帝”,具有不可違抗的權威和所向披靡的威懾力。但時至今日,誰若仍以國家之名要求人們絕對服從併為之無條件犧牲一切,恐怕難以那麼理直氣壯了。“納粹”就是以“國家社會主義”的理論實行的法西斯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