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麥灰頭土氣的蹲在牆角,我靠在旁邊停著的汽車旁,勸著他:“咱倆現在就是來度假的,怎麼你這搞得就跟要做上門女婿似的。而且你才和白瑪見了一面,就一副鐵定追上的模樣,誰給你的自信呀!” 丁麥倔強的“切”了一聲:“你懂什麼是一見鍾情嗎?” “嘁!我看你這是見色起意,就是看人家長得漂亮,瞎子都能看出來,人家白瑪喜歡的是於樹,女追男隔層紗,說不定等我們走了,他倆就在一起了”。我淡定的看著他。 “她真喜歡於樹啊!”丁麥有些不敢相信的看著我。 我“唉”了一聲,搖搖頭看著他:“你是不是傻!我之前是不是和你說過,白瑪喜歡於樹,你們還不相信。於樹這麼優秀,她倆門當戶對,在一起一點都不奇怪,和你在一起那才是奇葩”。 “我怎麼了,兩個人在一起的前提下,要麼一方動心,要麼雙方都動心,我不就是前者嗎!我只要努努力,說不定就能追上”。丁麥還在垂死掙扎。 我一副看傻子的模樣看著他:“你也是個24歲的人了,又不是沒上過學,怎麼一點話都聽不懂呢?你懂什麼叫門當戶對嗎?於樹和白瑪在一起才是最合適,家境、年齡、自身條件,都是最合適的”。 丁麥抬頭看向我:“說這麼多,那你怎麼辦?” “什麼我怎麼辦!”我不解的看著他。 丁麥站起身,撇著嘴:“你的於樹弟弟可是一心在你身上,你難道就看不出來?” 我忍不住笑起來:“兩個人在一起需要共性和吸引,不是靠一個人去努力的”。 丁麥聽完,皺著眉頭看著我:“你怎麼和於樹說的一樣啊!” 我微微一怔,趕緊轉移話題,指著他對比道:“你看,人家就比你大一歲,就是比你懂事,難怪白瑪喜歡他。你呀!還是少動些心思了,過幾天咱們就回去了”。我走近他,拍拍他的肩膀。 “那你捨得於樹嗎?”丁麥看著我。 我立馬故作不捨的模樣:“當然捨不得,要是你和他換換身份,我能跪著回徽州!” “你······!”丁麥被我氣的啞口無言。 我看他一副爛泥扶不上牆的樣子,深深嘆了口氣,雙手搭在他肩上,語重心長的說:“人這一輩子,總會有很多忘不掉的人,我來這裡呢!遇到了於樹他們這些好朋友,我會記一輩子,但不代表我就會留在這裡,你呢!也就是見色起意,等回去也就忘了”。 “那於樹對你是見色起意嗎!” “滾!人家是正經人,哪像你!”我說完,抬腳就走。 丁麥在後頭說道:“丁秋天,你就是雙標,我看你也是見色起意。我告訴你,我一定會追到白瑪的”。 待到兩人離開,於樹才從汽車後面走出,想起剛才聽到的話,既覺得好笑,又有些莫名的難過。 ······ 下午,白瑪帶我們去附近的室外馬場,那是她舅舅家的,地處偏僻,平時也沒多少遊客,冬天一到,就更少了。 高原天氣說變就變,上午晴空萬里,下午就飄起雪花,大風颳在臉上像是被刀子劃的一樣。 丁麥這小子來的時候,就坐的白瑪他們那輛車,全程跟在白瑪身後,也顧不上別人煩不煩他。 我裹著衝鋒衣,推開車門,看著外邊飄得雪花,猶豫要不要下去。 “冷的話就別下車了!”於樹走過來,替我擋住風。 我抬頭對著他笑了笑:“來都來了”。 “那你別後悔啊!坐在馬上可是會更冷的”。他故意嚇著我。 “真的嗎?”我有些後悔的看著他。 “咋布!”這時,一個年輕的藏族小夥朝著於樹招手。 “次仁!”於樹回應他,轉頭對我說:“過去看看!” “好吧!”我跟上他。 次仁牽來一匹黑色的駿馬,身形不大,但肌腱發達,毛色也十分的透亮。 這種馬的品種叫做:阿拉伯馬,是一種十分古老的馬種,肩高差不多1.5米,體重可達500公斤,體型十分優美。這種馬的速度很快,但脾氣不好,如果沒有強大的耐性,根本就馴服不了。 “它就是新來的那匹馬吧!”於樹翻過圍欄走近那匹馬。 這馬兒一見有生人,鼻子裡“呼哧呼哧”的發出聲音,不準人靠近。 “它的脾氣太壞了,來這裡才幾天,直接把師傅給踢骨折了,發起脾氣連同伴都打”。次仁說。 “這個品種確實不好馴服,你們打算怎麼做?”於樹問著次仁。 次仁對著他不懷好意的笑了下:“我阿爸讓你來訓練,明年賽馬節,讓你騎著它去比賽”。 “你們這是提前說好了呀!測試過速度嘛?”於樹問。 “測了,已經超過你的靈兒了”。 於樹滿意的笑著,伸手拉住控制馬兒的韁繩:“那這挺有挑戰性呀!”喜歡高原上的星星()高原上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