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死人真的可以說話,而且說的絕對都是實話。
正如顧城驍所說的,潘可韻留下的不單單是一具屍體,她還留有許多電話錄音和文字資料的照片。
沈隊長帶了一隊人去潘家蒐證,潘家父母自然是配合的,潘母楊茵聲淚俱下地控訴楊柳兒,燒香拜佛也想警方找到楊柳兒的罪證。
有時候不得不相信,人的第六感是非常準確的,楊茵沒有任何證據,但就是一口咬定是楊柳兒害了自己的女兒。
這一次,警方沒有白來,他們在潘可韻的電腦裡面發現了許多的證據。
原來,潘可韻早在自己的婚紗店被打砸的時候,就開始對楊柳兒有疑心了,自那之後,但凡與楊柳兒的通話她都會錄音,但凡楊柳兒要她籤的檔案她都會拍照留底。
結合從楊柳慈善基金會取得的檔案資料,經過對比,警方發現,潘可韻所簽下的檔案,都不是潘可韻當下所看到的樣子。
楊柳兒要潘可韻籤的檔案,最終取用的都是最後一張有簽名的紙,其餘的都被替換了,連潘可韻自己都不知道。
或許,潘可韻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成了楊柳基金會的負責人。
楊茵義憤填膺地說道:“不可能,可韻絕對不是基金會的人,我從來沒有聽她說過。可韻回家總說她表姐的基金會不簡單,她是不可能去碰基金會的。還有,她現在在打理的婚紗店,也是她表姐的,她只是幫楊柳兒打工而已。”
“因為婚紗店的代言問題,可韻一直很不開心,和柳兒吵過好幾次架,可婚紗店是柳兒的,可韻做不了主。她回家來哭過好幾次,我勸她,如果做得不開心就回來。可那時候她爸爸的公司遇到危機,柳兒總說會幫我們,可韻一來是真心喜歡婚紗,二來也是為了家裡的公司渡過難關,最後,柳兒也沒有幫我們家的公司一把,還心狠到弄死我女兒。”
“……”
翻看楊茵的供述,沈隊長是偏向於相信她的,因為,她沒有必要撒這個謊。
楊茵雖然情緒不穩定,說的話大多帶著個人的情緒,但是,她卻是向警方提供了一條強有力的證據,那就是,潘可韻一直以來都是依附於楊柳兒的。
潘可韻依附於楊柳兒,但是,這些錄音和照片可以說明,潘可韻已經不想再依附於楊柳兒。
潘可韻知道楊柳兒太多的事情,潘可韻良心發現不想再當楊柳兒的作惡工具,林渝的那件事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件事讓姐妹倆決裂,楊柳兒面對想要脫離她的潘可韻,最可靠的事情就是殺了她。
除此之外,警方根據潘可韻後腦勺的損傷推斷,當時趁亂給她的後腦勺一記重擊的人,必定離她很近,事發時,司儀是和潘可韻一同站在臺上的,距離潘可韻最近的人,是司儀。
那位司儀,叫廖純如,是楊柳基金會的工作人員。警方在廖純如的遺物中發現了一條重大的線索,那就是,廖純如的男朋友和親弟弟,就是打砸潘可韻婚紗店的那兩名男子。
廖純如的男朋友和親弟弟,之所以會認下故意破壞他人財產的罪名,就是楊柳兒給了他們足夠多的金錢,兩人三年的牢獄之災,換得B市黃金地段的兩套不少於一百平米的精裝修公寓。
這就是他們交換的條件。
那兩套公寓都在廖純如的名下,可她卻因為濫賭成性,已經把兩套房給輸掉了。
警方查廖純如的銀行資訊,發現潘可韻的賬戶經常給她的賬戶匯錢,一開始是幾萬,後來越來越多,最多的一筆是二十萬。
可是,潘可韻和廖純如是完全沒有任何交集的,警方有理由相信,是楊柳兒借用了潘可韻的名義,給廖純如匯的錢。
太多太多的證據都與楊柳兒脫不開關係,除了這啟預謀殺人案,楊柳兒還涉嫌非法集資、僱人砸店、唆使下毒,以及給圈中的金主和女明星牽線搭橋,俗稱淫媒,等等等等。
沈隊長立刻向上級申請了逮捕令。
警方來到楊家的時候,楊柳兒正在廚房跟她媽學煲湯,沈隊長亮出逮捕令的時候,她還一副淡定謙和的樣子。
倒是楊媽媽的情緒,異常激動。
“上次不是查問清楚了嗎?不關我們的事,不關我們的事,你們搞錯了!!!”
“住手,別碰我女兒,你們敢抓她,我馬上就投訴你們濫用職權。”
“誒,誒,你們幹什麼?……警察擅闖民宅,警察亂抓好人,來人啊,警察要殺人了,要殺人了。”
楊媽媽大聲呼叫,極力阻攔,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