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3 / 4)

併發症狀。”

羅鄴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即使在現代,天生的基因缺陷也無法治療,更何況是免疫力不足,他能活到現在,已經算是奇蹟了。”

“聽聽這一段——”林宛瑜看著手稿,稍稍清了一下嗓子,緩緩的念道:“上天雖然拋棄了我,可我的父母卻沒有放棄,還有我的弟弟,他才剛剛懂事,就已經學著照顧我了。他能端水,掃地,餵我吃飯,而我不能;他將來能穿上五顏六色的綾羅綢緞,而我不能;他會娶像媽媽一樣漂亮的女人為妻,膝下兒孫成群,而我不能;他將繼承父親的產業和地位,而我不能;他將來出門時會前呼後應,人人尊稱他為先生、閣下,而如果我解開繃帶,走到陽光底下,人人都會嫌惡、唾罵我為怪物、殭屍。

雖然這樣的對比讓我很難過,但他是我的弟弟,跟我同血同姓,我愛他就像他愛我一樣,他從來不嫌棄有我這樣的怪物哥哥,我又怎麼怨恨他呢?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但我希望將來弟弟能活出我們兩兄弟雙倍的快樂來。

在死亡降臨之前,我會安然的我呆在這潮溼陰冷的地方,梁醫生說這樣的地方適合我的治療。梁醫生很好,放棄了一切工作,專心來為我治療病情。但說實話,我認為他對我的病情研究絲毫沒有進展,一個月前他使用的藥材,今天只是換了種叫法重新給我使用——其實幾年來都差不多是這樣。我不知道他是為了安撫我鼓勵我,還是他另有隱瞞和圖謀。

明天我恐怕不能寫日記了。梁醫生說我長時間寫東西身體會受不了的,所以只批准我隔一天寫一次。我知道他說的對,正常人寫字大概不會流血吧?我只要握筆超過十分鐘,筆就會將手皮蹭破。面板的一點小破損,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但我卻對此樂此不疲,寫作能讓我覺得自己還活在人世上,我打算偷偷的寫,反正我早晚都會死,能多寫一點算一點。

不過,明天我確實沒時間寫了,父親說要帶我見兩個人。聽風弟說是一個姓胡的叔叔,搞房地產的。風弟對房地產一詞並不理解,他說成放地鏟,呵呵,他才六歲。還有一個小女孩據說是胡叔叔的女兒,風弟沒有記住她的名字,我大概想到了她可能是我指腹為婚的物件。真是好笑,別說我才十二歲,就算我真能活到二十歲,二百歲我也不會結婚的。所以希望胡家父女是來退婚的,不然的話,我得想個辦法嚇跑那個女孩子。

我不喜歡嚇人,因為看到別人恐怖的表情,我的心很痛。

因此我不喜歡見生人,有梁醫生和風弟弟陪我就很知足了。梁醫生大部分時間不說話,只是在他的玻璃器皿上忙活,要麼就是一走幾天去收集藥材,風弟弟則喜歡趴在我的床沿上,聽我給他講故事。

他雖然身心健全,但其實童年過的跟我一樣糟糕。父親母親為了我的病情殫精竭慮,根本沒有時間照管他、關懷他,而我是他的哥哥,大他六歲,我就應該照管他。我們兩兄弟相互偎依,當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偎依,我的全身都是繃帶,不能跟其他人接觸,因為人體上的任意細菌都會讓我大病一場。我不想再病了,那種虛弱的感覺真是難以忍受。

我將自己抄寫過的故事講給風弟弟聽,風弟弟則把他在外面的見聞講給我聽,比如從他嘴裡,我得知我有一個可愛漂亮的宛瑜表妹剛剛降生,我想我這輩子都很難見到這位表妹啦,但我依舊很為她的健康狀態而高興,我委託風弟弟把雙份的表哥之愛帶給她……”

讀到這裡,林宛瑜淚如雨下,泣不成聲。

羅鄴剛想開口安慰,突然聽到岩石牆壁中傳來一聲詭異的響聲——

第一百二十二章小人物

巖壁裡的聲音不過是最微弱的金屬碰擊,就像是鋼鐵刮過石面的響動。聲音很輕,但卻足以能折磨人的神經。

羅鄴迅速朝林宛瑜使了個眼色,抬起食指放在嘴唇邊,一邊警告林宛瑜安靜,一邊集中注意力傾聽。

巖壁裡的聲音消失了,就好像從來沒發生過一樣。

林宛瑜擦乾了眼淚,但心情卻無法立即平復。她完全沒有想到那位從未謀面的逸塵表哥,小時候竟然是這樣的豁達開朗,從他的日記中,林宛瑜看到了一個雖然命運多舛,卻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可為什麼現在他會變得這麼狠毒呢?

她覺得一陣眩暈,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氣。

詭異的響聲雖然停止了,但卻像是鬧鐘一樣,喚起了千百種沉睡在地底的味道,並且使這些氣味成熟鮮活起來,躍立在林宛瑜的眼前。黴味似乎變成了青草和黑莓的味道,書架變成了泥土,書卷變成了蠕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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