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4 / 4)

小說:明醫雜著 作者:世紀史詩

而即吐 ,五日方愈。其候與傷寒相似,但以唇上白泡驗之。亦有受胎氣壯實,不熱不驚,或無證候而暗變者。竊謂此症小兒所不能免,不必服藥。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非惟臟腑不能勝受,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或治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可以驗矣。然父母愛子之心勝,稍有疾病,急於求醫,而醫者不究病情,率爾投劑,殊不知病因多端,見症相類,難以卒辨,況古人稟濃,方多峻厲之劑,緩服可也。

卷之五

潮熱

屬性:小兒潮熱,或壯熱不退,多是變蒸及五臟相勝。不必用藥;又多是飲食停積鬱熱,由中發外,見於肌表。只理其中,清陽明之熱而表熱自除。不可認作外感,輕易發汗,用小柴胡輕利等藥重傷其內。又潮熱不退,恐是出痘,亦當審察,勿便用藥。

愚按前症若因飲食停積,或腹痛、吐瀉,或肚腹膨脹,宜用保和丸以消導健脾;若飲食既消,或腹痛不食,或肚腹膨脹,宜用四君子以保養胃氣;若因誤行汗下,損傷元氣,宜用參、 、歸、術、陳皮、甘草以補中氣。大凡傷食,脾胃必損,宜固胃氣,庶無變症。若寅、卯、辰時熱者,屬肝經也;巳、午、未時熱者,屬心經也;申、酉、戌時熱者,屬肺經也;亥、子、丑時熱者,屬腎經也。當詳其虛實而治之。

凡屬虛熱、實熱,投以攻補之劑,其病既不增減,乃是病根深固,而藥力未能及耳!須宜多服,功力既至,諸病悉退,切不可改為別治。設或藥不對症,禍在反掌,慎之!

李閣老子,患潮熱,飲食如故,自申、酉時甚,至子、丑時方止,遍身似疥,大便秘結,小便赤澀,熱渴飲冷。餘以為脾胃實熱,傳於肺與大腸。先用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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