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3 / 4)

小說:論衡全譯 作者:老是不進球

初陰氣始生。

(4)發蟄:即驚蟄,二十四節氣之一。這時天氣漸暖,春雷動,冬眠動物將出土活動。《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

(5)據《太平御覽》卷二十二引《論衡》文,“氣”字前有“陽”字,當據補。起,當為趨字之誤。‘趨陽氣也,’與上文‘感陰氣也’為對文。

(6)唳(lì歷):鶴鳴聲。

(7)起:疑為“趨”字之誤。

(8)六情風家:指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他們認為風有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向,並分別賦予人的怒、喜、惡、好、樂、哀六種情感,根據時日風向就可以推測吉凶。參見《漢書·翼奉傳》。

(9)怪:疑為“搖”字之誤。“搖”,俗書作“■”,與“怪”字形近。不軌:不守法度,犯法。

(10)徙倚:徘徊。《楚辭·哀時命》:“獨徙依而仿佯”。《楚辭章句》:“猶低徊也。”徙倚漏刻:比喻短時間。

(11)貪狼:像狼一樣貪狠。陰賊:像賊一樣陰險。貪狼陰賊之日:六情風家認為,每逢申、子、亥、卯日,是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

【譯文】

風吹來樹枝會搖動,樹枝本身不能招來風。所以夏末蟋蟀鳴叫,寒蟬啼叫,是受了陰氣的感動。春雷響動而野雞驚飛,驚蟄到來伏蛇出洞,是受了陽氣的激發。到半夜的時候鶴就鳴叫,天將亮的時候公雞就啼叫,這些即使不是異常現象,也是天上的氣影響了萬物,萬物應和天上的氣的應驗。只能說寒溫之氣感動了君主,君主受氣的激發而對人施以賞罰,豈能說君主以賞罰感動了天,天用寒溫之氣來應和君主的政治呢?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說:“風吹來了,幹盜竊的人受到風的感應而作案。”並不是盜賊的精氣感動了天才使風吹來。是風吹來,引發了盜賊犯法的心理,而盜賊的偷竊行為就發生了。用什麼來驗證這一點呢?盜賊這種人,見到財物就偷取,發現仇人就殺害,這些行為都發生在短時間,未必往日他就有這種心思,而是天上的風正好在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刮來了。

【原文】

43·4以風佔貴賤者(1),風從王相鄉來則貴(2),從囚死地來則賤。夫貴賤、多少,鬥斛故也(3)。風至而糴谷之人貴賤其價(4),天氣動怪人、物者也(5)。故谷價低昂,一貴一賤矣。《天官》之書(6)。以正月朝佔四方之風(7)。風從南方來者旱,從北方來者湛,東方來者為疫,西方來者為兵(8)。太史公實道(9),言以風佔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統於天也。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春生而冬殺也(10),天者(11)。如或欲春殺冬生,物終不死生,何也?物生統於陽(12),物死繫於陰也。故以口氣吹人,人不能寒;籲人,人不能溫。使見吹籲之人,涉冬觸夏(13),將有凍暘之患矣(14)。寒溫之氣,繫於天地而統於陰陽,人事國政,安能動之?

【註釋】

(1)佔:占卜,預測。貴賤:指物價的高低。

(2)王、相:和下句的“囚”、“死”,都是漢代陰陽五行說法的專用概念。參見3·4注(21)。王相鄉:指在某個時間表示興旺的方位。《開元佔經·風佔》雲:“凡吉祥之風,日色清明,風勢和緩,從歲、月、日、時德上來;或乘王相上來,去地稍高,不揚塵沙,人心喜悅,是謂祥風,人君德令下施之應。凡兇災之風,日色白濁,天氣昏寒,風聲叫怒,飛沙卷塵,乘刑殺而至,當詳五音,定八方,觀其起止佔之。”又云:“怒風起生,皆詳五音,與歲、月、日、時、刑、德合衝墓殺,五行、生克、王相、囚死,以言吉凶。仍以六情推之,萬不失一。”

(3)斛(hú胡):古代容量單位,漢代以十鬥為一斛。故:照舊。

(4)糴(dí敵):“糴”疑當為“糶”。因買進穀米之人無權貴賤其價。《治期篇》:“谷糶在市,一貴一賤。”知糶谷之人於谷價能貴之能賤之。糶(tiào跳):賣出糧食。

(5)動怪:這裡是影響之意。怪:當為“搖”。參見43·3注(9)。

(6)《天官》:指《史記·天官書》。

(7)朝:早晨。

(8)“風從”四句:今本《史記·天官書》上說,“北方為中歲(平常年成)”,“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與王充的說法不同。但水屬北方,王充的說法未必無據。

(9)太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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