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災變,凡是各種怪異的東西,不管大小厚薄,都是天有意造成的嗎?牛生馬和桃生李這些怪事,按照譴告論者的說法,難道是天神鑽入牛肚子裡造出馬來,把李樹的果實從桃樹中取出來的嗎?
【原文】
54·24牢曰(1):“子云:‘吾不試(2),故藝。’”又曰(3):“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4)。”人之賤不用於大者,類多伎能(5)。天尊貴高大,安能撰為災變以譴告人(6)?且吉凶蜚色見於面(7),人不能為,色自發也。天地猶人身,氣變猶蜚色,人不能為蜚色,天地安能為氣變?然則氣變之見,殆自然也。變自見,色自發,占候之家因以言也(8)。
【註釋】
(1)牢:傳說是孔子的學生,姓琴,名牢,字子開,一字子張。一般認為此說不確。
(2)試:被任用為官。
(3)又曰:孔子又說。
(4)鄙事:指一般老百姓所從事的職業。引文參見《論語·子罕》。
(5)伎:同“技”。
(6)撰:選擇。
(7)蜚(fēi飛):通“飛”。蜚色:指臉部突然出現的顏色。本書《自紀篇》:“人面色部七十有餘,頰肌明潔,五色分別,隱微憂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荀子·非相篇》:“相人之形狀顏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王符《潛夫論·相列篇》:“夫骨法為祿相表,氣色為吉凶候。”以上說法都是指觀察人臉上的“蜚色”,便可預測吉凶。
(8)佔侯之家:以看天象變化臆斷吉凶為職業的人。
【譯文】
子牢說:“孔子說過‘我沒有被任用做官,所以學會了一些技藝。’”
孔子又說:“我小時候由於貧窮,所以學會了許多平常的技藝。”地位低賤不被重用的人,一般都有很多技能。天如此尊貴高大,怎麼能選擇造成災害來譴責告誡人類的做法呢?況且預兆吉凶的面色出現在臉上,人是不能有意這樣做的,面色是自然發生的。天地如同人的身體一樣,氣形成的災變就同蜚色一樣。人不能有意做出蜚色,天地怎麼能有意使氣形成災變呢?那麼氣形成的災變的出現,大約是自然而然的變化了。災變自然出現,蜚色自然發生,占候之家就藉此來預言吉凶。
【原文】
54·25夫寒溫、譴告、變動、招致,四疑皆已論矣(1)。譴告於天道尤詭(2),故重論之,論之所以難別也(3)。說合於人事,不入於道意。從道不隨事,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
【註釋】
(1)四疑皆已論:王充針對寒溫、譴告、變動、招致四種論點,分別寫了《寒溫篇》、《譴告篇》、《變動篇》、《招致篇》四篇論文進行駁斥。其中《招致篇》早已佚,僅留下篇名。
(2)詭:違背。
(3)難別:責難辨別。
【譯文】
關於寒溫、譴告、變動、招致,四個方面的疑問都已經論述了。譴告說違背自然之道最遠,所以再次評論它,評論它是為了進一步責難它,搞清楚它。譴告說符合於人世間的事情,卻不符合自然的道理。服從自然的道理,不遷就人世間的事情,雖然違反了儒家的學說,但它符合黃、老的道理。
感類篇第五五
【題解】
在本篇中,王充針對湯時遭旱,“湯自責,天應以雨”和周成王在用天子禮還是人臣禮葬周公時猶豫不決,因而“天大雷雨,動怒示變”為說展開辯論。“感類”是對同類事物有所感觸的意思。王充指出,“天道無為”,自然災變的出現,是由於“自然之氣”不和造成的,“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如果“雷為天怒,雨為恩施”,那麼天怒周成王不以天子禮葬周公,就應當只打雷不下雨,可是“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可是自古以來“無道者多”,並不見天用雷雨去誅殺,只見“聖人興師動軍”去克敵,而最為“無道”的人,其死“不以雷雨”。可見譴告說是“失其實”而“未足信”的。
王充認為,君王對自然災變感到恐懼,是人對客觀事物的一種主觀反映,進行祈禱,不過是表示一種“憂念百姓”的心情,並不是因為真有過失而害怕上天的懲罰。本篇與《感虛篇》是姊妹篇,但顯得更為深刻有力。
【原文】
55·1陰陽不和,災變發起,或時先世遺咎,或時氣自然。賢聖感類(1),慊懼自思(2),災變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