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部分(3 / 4)

小說:論衡全譯 作者:老是不進球

筮之,得“鼎折足”,子貢佔之以為兇。何則?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兇。孔子佔之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代越,果克之。夫子貢佔“鼎折足”以為兇,猶周之占卜者謂之逆矣。逆中必有吉,猶折鼎足之佔宜以伐越矣。周多子貢直佔之知,寡若孔子詭論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審也。世因武王卜,無非而得兇,故謂卜筮不可純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專。

【註釋】

魯將伐越:王充的引述有誤。孔子在世時,吳國尚未被越國所滅,魯國也不可能越過強大的吳國攻打越國。據《韓詩外傳》記載,孔子曾派子貢到齊國辦事,子貢很久沒有回來,孔子占卜得了“鼎”卦。弟子們說,“鼎”卦上講“鼎折足”,一隻鼎足折斷了,可能子貢回不來了。顏回暗笑。孔子問他為什麼笑,他說,子貢一定會回來。鼎斷了足,說明子貢不是走路,而是坐船。不久,子貢果然坐船回來了。王充講的可能和這件事有關。

鼎折足:《周易》六十四卦中有鼎卦,其中“九四爻辭”說:“鼎折足,覆公。。(sǖ速),其形渥,兇。”意思是,鼎足折斷,打翻了王公的美食,弄得湯汁滿地,狼藉不堪,這是兇險之兆。

【譯文】

魯國將要攻打越國,對這件事算卦,得的爻辭是“鼎折斷了足”,子貢占斷這件事認為是凶兆。為什麼呢?鼎折斷了足,行走要用足,所以認為它是凶兆。孔子占斷這件事認為是吉兆,孔子說:“越人居住在水邊,行動用船,不用足,所以認為它是吉兆。”魯國攻打越國,果然戰勝了越國。子貢占卜“鼎折斷了足”認為是凶兆,就同周代占卜人說武王伐紂不吉利一樣。不吉中一定含有吉,就像“折鼎足”這樣的預兆有利於攻打越國一樣。周代人多數像子貢那樣只有死板地解釋兆數吉凶的能力,很少有像孔子那樣的與眾不同的論證的才幹,所以看到異乎尋常的兆數,就不能辨別清楚了。世人因為武王占卜,沒有過失而得凶兆,所以認為卜筮不能完全信賴,只能略微用來輔助政務,表示有鬼神在支配,說明不是自己在專斷。

【原文】

71·16著書記者,採掇行事,若韓非《飾邪》之篇,明己效之驗,毀卜訾筮,非世信用。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佔之誤也。《洪範》稽疑,卜筮之變,必問天子卿士,或時審是。夫不能審佔,兆數不驗,則謂卜筮不可信用。晉文公與楚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腦,佔曰:“兇”。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盬君之腦者,柔之也(11)。”以戰果勝,如咎犯佔。

【註釋】

掇(duō多):拾取。

韓非:參見21·12注。《飾邪》:《韓非子》中的一篇,文中列舉春秋戰國時期的著名戰役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來說明卜筮並不靈驗,依靠卜筮來決定行動是愚蠢的。訾(ǐ子):指責。毀卜訾筮:《韓非子·飾邪篇》:“龜莢鬼神,不足舉勝,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卜筮之變:指對卜筮出現的卦象的不同解釋。

晉文公:參見5·4莊。楚子:指楚成王。參見18·9注。晉文公與楚子戰:指公元前632年晉楚城濮之戰。參見18·9注。

夢:指晉文公戰前做夢。

盬(gǔ古):吸。

咎犯:參見18·9注(13)。

君得天:意即晉文公臉朝天,能得上天保佑。

楚伏其罪:意即楚成王背對天,頭朝下,象徵低頭認罪。

(11)柔之:指楚成王吮吸了晉文公的腦汁後會軟弱無力。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譯文】

編書記史的人,收集以往的事例,如韓非《飾邪》那樣的篇章,用已經發生的史事作證明。抨擊指責卜筮,反對人們迷信卜筮。卜筮並不是完全不能用,是卜筮的人往往占斷錯了。《尚書》中的《洪範》記載考察疑難問題,以及卜筮的卦象出現了不同的解釋,一定要求教天子和大臣,或許確實是正確的。不能對兆數作出確切的解釋,兆數不靈驗,就認為卜筮不可信賴。晉文公與楚成王開戰,夢見同楚成王搏鬥,楚成王伏在他身上吮吸他的腦汁,占夢的人說:“是凶兆。”咎犯說:“是吉兆!您得天的保佑,楚成王是低頭認罪。吮吸您的腦汁,會使他軟弱無力。”事後與楚成王交戰果然獲勝,正如咎犯所佔斷的一樣。

【原文】

71·17夫占夢與佔龜同。晉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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