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部分(2 / 4)

小說:論衡全譯 作者:老是不進球

驪姬:(?~公元前677年),春秋時驪戎(今山西晉城西南)之女,晉獻公的愛妃,申生的後母。獻公攻克驪戎,得而寵之,生奚齊,欲立為太子。適太子申生祭母曲沃,歸胙(uò坐)於獻公。她暗中使人置毒胙中,誣太子意圖不軌,逼太子自殺,並盡逐群公子。譖(èn怎去):誣陷、中傷。事見《左傳·僖公四年》。

燔(fán凡):焚,燒。《詩》、《書》:這裡泛指儒家經書。燔燒《詩》《書》: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官的私藏《詩》、《書》等亦限期繳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欲學法令的以吏為師。

坑儒: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盧生、侯生等方士、儒生攻擊秦始皇。秦始皇派御史查究,將四百六十名方士和儒生坑殺於咸陽。

博士:參見3·3注(13)。

“諸生”與“會告”字宜互倒,文義方明。

【譯文】

驪姬誣陷殺害申生的身體,惠公改葬申生的屍體。改葬的罪惡,小於殺人;惠公的罪,比驪姬的輕。申生請求上帝懲罰惠公,不請求殺掉驪姬,那麼這是申生憎恨改葬,不怨恨被人殺害了。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焚燒儒家的《詩》、《書》等經書,隨後又坑殺儒生。博士官的怨恨,不下於申生;坑殺儒生的罪惡,比改葬更可恨。然而秦朝被坑殺的儒生,不向上帝請求懲罰秦始皇,也不現形為鬼,召集並告訴活著的儒生說秦始皇無道,李斯不賢。

【原文】

63·7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請命,設三壇同一。。,植璧秉圭,乃告於太王、王季、文王。史乃策祝,辭曰:“予仁若考,多才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某不若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鬼神者,謂三王也。即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神,周公,聖人也,聖人之言審,則得幽冥之實。得幽冥之實,則三王為鬼,明矣。

【註釋】

豫:《爾雅·釋詁》:“安也。”不豫:古代稱君王生病為“不豫”。周公請命:參見46·3注“金縢之書”條。

壇:祭祀用的土臺。三壇:太王、王季、文王各為一罈。。。(shàn善):用作祭祀的場地。《禮記·祭法》注:“除地曰。。,封土曰壇。”

植:古置字。擺設。《史記·魯世家》、《漢書·王莽傳》、《太玄·掜》皆作“戴”。載、戴古通用。陳喬樅曰:“古者以玉禮神皆有幣以薦之,璧加於幣之上,故曰‘戴璧’,亦作‘載璧’。”璧:圓形的玉。圭:上圓下方的玉。古代祈禱必用圭璧。

太王、王季、文王:周武王的曾祖父、祖父、父親。

策:指古代寫有禱辭的竹簡。《史記集解》引鄭玄曰:“策,周公所作,謂簡書也。祝者讀此簡書,以告三王。”

仁:柔順。考:通“巧”。《史記·魯世家》:“旦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乃王發不如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

引文參見《尚書·金縢》。

幽冥:迷信說法指陰間,即人死後進入的世界。

【譯文】

周武王生病身體不安,周公請求天命願代武王去死,在同一。。地設三個壇,擺設璧玉手拿圭玉,這才向太王、王季、文王禱告。史官就宣讀禱辭為武王祈禱,禱辭說:“我柔順而巧能,多才多藝,能侍奉鬼神。你們的長孫某某不如我姬旦多才多藝,不能侍奉鬼神。”鬼神,說的是太王、王季、文王。如果死人沒有知覺,不能變成鬼神,周公是聖人,聖人說的話真實可信,那麼就反映了陰間的實情。反映了陰間的實情,那麼三王為鬼神,就很明白了。

【原文】

63·8曰:實人能神乎?不能神也。如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然後乃喜。能知三王有知為鬼,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須卜三龜,乃知其實。定其為鬼,須有所問,然後知之。死人有知無知,與其許人不許人一實也。

【註釋】

據文義,此承上“聖人之言審”為文,“人”字上宜有“聖”字。

劉盼遂說,“所以”二字為“許己”之誤。下文“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可證。

卜三龜:指在三王(太王、王季、文王)的祭壇之前各置一龜,進行占卜。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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