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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 法尊法師譯

論雲:‘如道炬釋雲:未修止觀,學習律儀學處以前,是為戒學。奢摩他者,是為定學。毗缽舍那,是為慧學。複次,奢摩他前是方便分,福德資糧依世俗諦廣大道次;發起三種殊勝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資糧依勝義諦甚深道次。若於此次第決定、數量決定之智慧方便中僅取一分者,當決定不成菩提’。···

菩提道次第廣論(上)

菩提道次第廣論(下)

菩提道次第廣論(上)

宗喀巴大師造

法尊法師譯

偈贊

本書譯例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三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四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五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六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七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八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九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

釋迦文佛偈贊

天上天下無如佛

十方世界亦無比

世間所有我盡見

一切無有如佛者

宗喀巴大師偈贊

釋尊大法,策源月邦,派分三幹,化各一方,

錫蘭支那,爰及西藏。蓮華生後,密咒當陽,

律像經教,若存若亡,末流猥雜,染風孔張。

大師崛起,濁激清揚,菩提之道,次第宣鬯,

下中上士,胥歸金剛,根深枝茂,德隆譽芳。

此土禪淨,今亦淪荒,扶戒研理,救之不遑。

唯師與我,志趣相當,千年萬里,不隔毫芒。

我行未逮,我心正長,瓣香先覺,景仰無量。

支那釋子太虛敬禮

本書譯例

一、本論原本依《拉薩》新舊兩版菩提道次第及四家注。

二、本論所譯法數名詞,多依《奘師》所譯。

三、本論之名詞,凡漢文經、律、論中所無者,俱依藏文原意及師口授譯之。

四、本論人名、地名、物名,內地所無者,悉皆譯音。所引經論與舊譯漢文間有不合者,系依藏文譯成。

五、本論科目多依藏文原式。

六、本論卷帙浩繁,翻譯時間短促,兼之強半系由藏來川之行程中倉卒所譯,失當之處勢所難免,希讀者諒而教之。

七、本論曾請 《太虛大師》參定譯文,並於科目上加甲乙等字,因時間倉卒僅完四卷。茲因各方要求付印,故仍照原譯印出。

比因《西藏》學者《法尊》譯出黃衣士宗《宗喀巴祖師》所造菩提道次第,教授《世院苑漢藏院》學僧,將梓行而問世,餘為參訂其譯文,閱至如是以諸共道淨相續已,決定應須趣入密咒,以能速滿二資糧故。設踰共道非所堪能,或由種性功能虛劣,不樂趣密咒者,則唯應將此之次第加以推廣,其為特尚密宗之理論,甚為顯然。例之《賢首》以別教一乘特尚《華嚴》,《天台》以純圓獨妙特尚《法華》,固將無別。然中國尚禪宗者,斥除一切經律論義,雖若宗鏡錄遍錄經論,亦但揚廑宗,鄙餘法為中下。尚淨土者,亦勸人不參禪學教,專守一句《彌陀》。《賢臺》雖可以小始終頓藏通別圓位攝所餘佛言,然既為劣機而設,非勝根所必須;縱曰圓人無不可用為圓法,亦唯俟不獲已時始一援之;而學者又誰肯劣根自居?於是亦皆被棄。此風至《日本》而加厲,橫判顯密教、豎判十住心之東密,則除秘密盡排為淺顯;高唱經題之日蓮,則於法華亦舍跡門而僅崇本門。今日本雖經明治維新復興,然亦只有各宗而無整全之佛教。中國至清季除參話頭、念彌陀外,時一講習者亦禪之楞嚴、淨之彌陀疏鈔及天台法華與四教儀,或賢首五教儀附相宗八要而已。經、律、論古疏早多散失保之大藏者亦徒資供奉或翻閱以種善根耳。空疏妍陋之既極,唯仗沿習風俗以支援,學校興而一呼迷信,幾潰頹無以復存,迄今欲扶掖以經律論儀,亦尚無以樹立其基礎。而借觀西藏四五百年來之黃衣士風教,獨能卓然安住,內充外弘,遐被《康》、《青》、《蒙》、《滿》而不匱,為之勝緣者雖非一,而此論力闡上士道必經中下士道,俾趣密之士,亦須取一切經、律、論所詮戒定慧遍為教授,實為最主要原因。論雲:‘如道炬釋雲:未修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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