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的真正內在本質是不生髮的,而且對於藝術也是如此。概念完全是次要的,只能作為工具而為實現或儲存從別的方面認識到的,已成定論的東西服務。“欲求是教不會的。”事實上,抽象的教條對於美德,也就是對於心意上的善,是沒有影響的。錯誤的教條並無害於美德,正確的也難加以促進。假如人生的首要大事,他倫理上的,永遠有意義的價值,果然有賴於教條、宗教教義、哲學理論之類的東西,而獲得這些東西又是那麼出於偶然,那可真的太糟了。教條對於道德僅僅只有這樣的價值,就是說一個由於別方面來的,'我們'就要討論到的認識原已有了美德的人,可以從教條得出一種格式,一種公式,按這公式他可以為自己那無私的行動向自己的理性交出一個多半隻是為了過關而虛構的理由;'其實'這理性,也就是這個人自己,並不理解這行為的本質,'不過'他早已使自己的理性習慣於以這種交代為滿足罷了。
教條和習慣,和模範(後者所以如此是因為普通人不相信自己的判斷,他已意識到判斷的弱點,只追從自己或別人的經驗)相同,對於行為,對於外在的行動雖然有很大的影響,但有了這影響並不就是改變了'人的'居心。一切抽象的認識都只提供動機,而動機則如上述,只變更意志的方向,決不變更意志本身。但一切可以傳達的認識都只是作為動機才能對意志起作用。所以不管那些教條是如何指引意志的,一個人真正欲求的,在根本上欲求的是什麼,他也永遠仍然是欲求那同一個東西。他只在如何獲得這東西的途徑上得到了一些別的想法。並且幻想的動機也能和真實的動機一樣的引導他。所以說,例如一個人或是以莫大恩德施於窮苦無告的人,而堅信在來世可以回收十倍於所施的總數;或是把同一金額用於田產的改良上,則將來獲利雖遲一點,卻會更可靠,更可觀;這'兩種行為'從倫理價值上來看就並無高下之分了。——和為了謀財而害命的匪類一樣,那信心虔誠而把異教徒讓火燒死的人,那在聖地扼死土耳其人的人,如果這前後兩人是為了在天國裡取得一席之地而分別地是他們那樣做,那麼他們也是殺人犯。原來這些人只是替自己,替他們的自私自利盤算,和那匪徒一般無二;他們不同於匪徒的只是手段上的荒唐罷了。——如前所說,要從外面來影響意志就只有動機,而動機又只改變意志把自己表出的方式,決不改變意志本身。“意欲是教不會的。”
有些善良行為'每'引教條以為其實施的根據,人們在這兒就必經常區別那教條果真是動機,還只是我們在前面說的,是表面上的託詞交代而不是別的。那人為了來自另一來源的一件好事而企圖以這種交代來使他自己的理性不要見怪。這件好事是他做的,因為他是好人:但他不懂得如何作恰當的解釋,因為他不是哲學家而偏要為這件事想出點什麼'理由'',於是他就引教條為依據了]。可是這一區別很難找到,因為這是深藏在心情內部的。因此,在道德上我們幾乎決不能正確地判斷別人的行動,也很少能正確地判斷自己的行為。——個別人的或一個民族的行動和行為方式,很可以受到教條、模範和風俗習慣的影響而改變,但在本身上一切行動(“表面功夫”)都只是空洞的形象,唯有匯出行為的居心才以道德意義賦予行為。在很不相同的外在現象之間,道德意義卻可以真正完全是相同的。'兩人之間'惡的程度相等,但可以是一個死於軋輪的酷刑之下,一個安寧的死於親人的懷抱之中。同一程度的惡,在一個民族可以粗線條地表現於兇殺和吃人的野蠻行為,在另一些民族又可以靜悄悄地、精細地、小型纖巧地表現於宮闈的陰謀、欺壓和各種縝密的詭計,但是本質卻是一個。可以想象:一個完善的國家,或者甚至只是一個堅信死後有獎懲的信條,都能制止任何一種罪行;這在政治上將是很大的收穫,但在道德上則還是一無所得,反而是'以假亂真',徒使意志的寫照受到生活的障礙。
因此,居心的純善,無私的美德和純潔的慷慨仗義都不是從抽象的認識出發的,但仍然是從認識出發的,是從一種直接的直觀的認識出發的。正因為這種認識不是抽象的,所以也是不容轉達的,必須由各人自己領悟;在言語中不能求得它真正適當的表現,而是完全只能求之於人的作為、行動和生平事蹟之中。我們在這裡是找美德的理論,因而就得抽象地表達美德所依據的認識的本質,可是我們並不能在這一論述中提出這認識本身,而是隻能提出這認識的概念。這時,我們總是從行為出發,也唯有在行為中才可以看到這認識,並且總是把行為指為這認識唯一恰當的表現,我們只是對這表現加以闡明和解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