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空間、時間和物質就是按此限額而分配於那些現象的。因此,這限額就必然地和全部現存物質的同一性有關,而物質又是所有那些不同現象共同的不變底料。如果這些現象不全都仰仗那共同的物質,物質也無須分屬於現象的話,那也就無須乎這樣一條定律來規定現象的要求了,現象就可全都同時並列的,經歷無窮的時間充塞無盡的空間。所以單是為了永恆理念,所有那些現象都要仰仗同一的物質,才必須有物質進出'於現象'的規則,要是沒有這種規則,現象和現象之間就不會彼此互讓了。因果律就是這樣在本質上和實體恆存津相聯的,兩者互相從對方獲得意義;不過空間和時間對於兩者也有著與此相同的關係。原來在同一物質上有相反規定這種單純的可能性,這就是時間,同一物質在一切相反的規定下恆存,這種單純的可能性就是空間。因此我們在前一篇裡曾把物質解釋為時間和空間的統一;這種統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