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話。此次因為叔華瞎說,簡直氣糊塗了。
我要不是因為知道公超看到志摩日記,就不知道叔華處會有的。誰料過了多日向她要借看時,她倒說“遍找不得”,“在書畫箱內多年未檢”的話真叫人不寒而慄!我從前不認得她,對她無感情,無理由的,沒有看得起她過。後來因她嫁通伯,又有“送車”
等作品,覺得也許我狗眼看低了人,始大大謙讓真誠的招呼她,萬料不到她是這樣一個人!真令人寒心。
志摩常說:“叔華這人小氣極了”。我總說:“是麼?小心點吧,別得罪了她”。
女人小氣雖常有事,像她這種有相當學問知名的人,也該學點大方才好。
現在無論日記誰裁去的,當中一段缺了是事實,她沒有坦白說明以前,對那幾句瞎話沒有相當解釋以前,她永有嫌疑的(志摩自己不會撕的,小曼尚在可問)。
關於我想看那段日記,想也是女人小氣處或好奇處、多事處,不過這心理太Human(有人情味)了,我也不覺得慚愧。
據實說,我也不會以詩人的美諛為榮,也不會以被人戀愛為辱。我永是“我”,被詩人恭維了也不會增美增能,有過一段不幸的曲折的舊歷史,也沒有什麼可羞慚。我只是要讀讀那日記,給我是種滿足,好奇心滿足回味這古怪的世事,紀念老朋友而已。
我覺得這樁事,人事方面看來真不幸,精神方面看來,這樁事或為造成志摩為詩人的原因,而也給我不少人格上、知識上、磨練修養的幫助,志摩in a way(在某種意義下)不悔他有這一段苦痛歷史,我覺得我的一生至少沒有太隨入凡俗的滿足,也不算一樁壞事,志摩警醒了我,他變成一種stimulant(興奮劑)在我生命中或恨、或怒、或Happy(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