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要點志摩給我的信,由她編輯成一種“志摩信札”之類的東西,我告訴她舊信全在天津,百分之九十為英文,怕一時拿不出來,拿出來也不能印,我告訴她我拿到有好幾本日記,並請她看一遍大概是些什麼,並告訴她,當時您有要交給大雨的意思,我有點兒不贊成,您竟然將全堆“日記類的東西”都交我,我又embarrassed(困惑)卻又不敢負您的那種trust(信任)
——您要我看一遍編個目錄——所以我看東西絕對的impersonal(非個人的)帶上歷史考慮眼光。interested only in(只愛好)事實的輾進變化忘卻誰是誰。
最後我向她要看公超所看到的志摩日記——我自然作為她不會說“沒有”的可能說法,公超既已看到(我說:聽說你有志摩的康橋日記在你處,可否讓我看看,等等)她停了一停說可以。
我問她:“您處有幾本?兩本麼?”
她說兩本——聲音拖慢,說後極不高興。
我還問:“兩本是一對麼,未待答是否與這兩本(指我處康橋日記兩本)相同的封皮?”
她含糊應了些話,似乎說:“是、不是、說不清等等。(似乎)一本是——”現在我是絕對記不清這個答案(這句話待考)。因為當時問此話時,她的神色極不高興,我大窘。
六、我說要去她家取,她說她下午不在,我想同她回去,卻未敢開口。
後約定星三(十二月九號)遣人到她處取。
七、星三九號晨十一時半我自己去取,叔華不在家,留一封備給我的信,差帶復我的。
此函您已看過。她說:“(原文)昨歸遍找志摩日記不得,後撿自己當年日記乃知志摩交我乃三本,兩小一大,小者即在君處箱內,閱完放入的。大的一本(滿寫的)未閱完,想夾在字畫箱內(因友人物多加意保全)因三四年中四方奔走,家中書物皆疊成山,甚少機緣重為整理,日間得閒當細檢一下,必可找出來閱,此兩日內人事煩擾,大約須此星期底才有空翻尋也。”注:這一篇信內有幾處瞎說不必再論,即是“閱完放入”
“未閱完”兩句亦有語病,既說志摩交她三本日記,何來“閱完放入”君處箱內,可見非志摩交出乃從箱內取出閱而“閱完放入”,而有一本(?)未閱完而未放入此箱偏偏又是當日志摩曾寄存她處的一個箱子,曾被她私開過的(此句話志摩曾親語我,他自叔華老太太處取回箱時亦大喊“我鎖的如何開了,這是我最要緊的檔案箱,如何無鎖,怪事!”又“ch(查理)奇怪許多東西不見了missing(丟失)旁有思成、Li Lian(李連)、Tailor(裁縫)及我三人”)。
八、我留字請她務必找出借我一讀,說那是個不幸事的留痕,我欲一讀,想她可以原諒我。
九、我覺得事情有些周折,氣得通宵沒有睡著,可是我猜她推到“星期底”必是要抄留一份底子,故或需要時間(她許怕我以後不還她那日記)。我未想到她不給我。更想不到以後收到半冊,而這半冊日記正巧斷在剛要遇到我的前一兩日。
十、十二月十四號(星一)halt abook with128pages received(完成了收到128頁的一本書),dated from Nov。12。1920(從1920年11月17日開始)。ended with senterce“It was badly planned。”(用“計劃得很糟”的一句話結束)。叔華送到我家來,我不在家她留了一個note(註釋)說,怕我急,趕早送來的話。
十一、事後知道里邊有故事卻也未胡猜,後奚若來說,叔華跑到性仁家說,她處有志摩日記(未說清幾本),徽音要,她不想給(不願意給)的話,又說小曼日記兩本她拿去也不想還等等。大家都替我生氣,覺得叔華這樣實在有些古怪。
十二、我到底全盤說給公超聽了(也說給您聽了),公超看了日記說,這本正是他那天(離十一月二十八日最近的那星期)看到了的,不過當時未注意底下是如何,是否只是半冊未注意到,她告訴他有兩本,而他看到的只是一本,但他告訴您(適之)I refuse tobe quoted(我拒絕被引述)。
底下事不必再講了。
這年正月初一,林徽因再次致信胡適,進一步闡述了兩本“英文日記”內容的始末:下午寫了一信,今附上寄呈,想歷史家必不以我這種信為怪我為人直爽性急,最恨人家小氣曲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