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
【女性可擁有土地,也有種植土地的權利。】
【女性有婚前離婚的權利,而男性沒有這樣的權利。】
【婦女有權離婚,也有擁有財產的權利,受害者還可以獲得公平的賠償。】
【父母沒有強迫女兒嫁給他們所認為的物件的權利,女兒有自主權。】
【禁止做出以犧牲女性為前提的事情,例如把女性用於受害者的權利與勒索。】
【除了可以要求先祖代代相傳的財產外,女性的後代也有繼承權。】
【而且先前也說了,秦朝鼓勵寡婦改嫁,並且改嫁的寡婦非常受歡迎。】
天幕在科普與女子相關的秦律。
這對於其後的歷朝歷代眾人而言,除了震驚震撼之外等,大多都是聽得眉頭直皺。
他們不是要否認這秦律是否存在,而是不太能夠接受!
提高女性地位是一方面,不讓女子改嫁是一方面,讓女子擁有這麼多權利又是另一方面了!
可他們心中再不能接受,也抗拒去接受,總不能阻止天幕再繼續說下去。
而天幕再這樣說下去,那些不得不改變的,以及暗藏的變化,當真是他們能壓制得了的嗎?
想到這裡,有人不禁煩躁起來,也不太能坐得住。
因為某些變化等是他們抓不住的,也無能為力的……
這煩躁之感,約莫就是由於其內心深處感悟到的無能為力,所以在皺眉的同時,才如此抗拒和不願。
再者說,由天幕這般說下去,誰知道惹得多少變化出來,他們再想維持現狀,又誰敢肯定不會得不償失?
現下的這種情況,竟是左右絆腳,不知究竟該如何了!
而天幕還在繼續往下說——
【雖然秦律說到底,還是遵循“男尊女卑”,但在某些方面的話,對於女性來講,也是最大程度保證了她們的利益,而且根據秦朝的法律制度,對於夫妻的權利和義務等,都有一些明文規定——】
【譬如互相忠誠,如果犯罪都要受罰,並且不能毆打女性,堪稱是典型的反家暴法。】
【另外古代利用女德思想,以各種理由休妻的現象時常發生——男人可以給出理由擅自休妻,直接寫上一封休書即可,但是在秦朝,男子是不能隨意休妻的,這種需要官府的透過。】
【並且秦朝男女結婚,其登記也要依法,不管是結婚還是解除關係,都要去官府登記和處理。】
【而如果休妻不成功,就要繳納鉅額罰款,這讓不少男子不敢有所舉動,於客觀上保證了弱勢女性的權利。】
【還有根據秦朝的立法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婚姻寫的一方死亡的話,那麼婚姻也就自動解除了,剩下一方有再婚的權利,這種強調是男性,如果女方有子女的話,這種是不允許的。】
【但是我們始皇陛下在保護女性權利方面,給了她們一個特權——那就是“免死金牌”。】
【就是女子可以殺夫。
不過這種有前提,只能是上門女婿。】
【——即若是發現丈夫有不軌行為,就可以殺掉丈夫,不予以追究任何責任。】
歷朝歷代下,所有聽著的女子們:“!!!”
雖然都有限制條件和前提條件,可是這些規定,仍然是讓她們震撼難言。
而這些與女子相關的法律制度等,竟當真是秦朝時期的?!
秦朝女子竟擁有這樣的權益和保障嗎?!
對比現下境況,這讓她們如何不震驚,如何不心生複雜又難言之意!
而與此同時,於心底那顆發了芽的種子,又在暗自瘋漲了起來。
對比之下的差距,不經意間就讓人產生了慾望,而有慾望,也自然而然亟待改變的發生和獲取。
畢竟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永遠是不滿足的。
尤其是在他們她們看到了“前景”的情況下。
而這場“前景”勾畫,還沒結束。
【讓我們再往前推,越過秦朝,再來看看商朝時期,女子甚至能擁有自己的封地和軍隊!】
【所以繼班昭之後,我們再來講一位我國曆史上有據可查的,第一位女性軍事統帥——婦好。】:
第74章刺激 不要讓血肉變成刺向我的尖刀
歷朝歷代下,對於眾多女子而言,一個殘酷的事實就擺在眼前。
——即她們的地位,以及所享受的權益等等,竟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