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部分(2 / 4)

小說:江山志遠 作者:冬兒

款的原因之一。貸款的時間越長,楊志遠就越好施展拳腳。不像短期貸款,這邊剛開始啟動,還見不到效益,那廂就催促還款,縛手縛腳的,到時還不一樣焦頭爛額。

當然即便是銀行出具承諾書保證書,朱氏能源也不一定會心甘情願在諸多檔案上簽字蓋章。朱氏能源是港資上市公司,要求規範,儘管人家有法務部,可以對相關法律文書一一稽核把關,不會出現法律方面的紕漏,儘管楓樹灣水電站在楓樹灣,屬社港管轄,但人家肯定不願節外生枝,不會輕易就範,平白無故地給自己多出這些擔保的事端來。

楊志遠有把握朱少石會同意,是因為他可以和朱少石進行交換。楊志遠記得朱少石上次到楓樹灣提及了一件事,楊志遠知道以此為交換條件,朱少石不可能不動心。

楊志遠那天在楓樹灣就還款問題與楓樹灣村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孟代縣長代表政府在協議書上簽字畫押,楊志遠下午回到縣城,當晚朱少石如約而至,楊志遠在社港縣委招待所設宴招待朱少石一行,席間大家觥籌交錯,氣氛融洽。朱少石突發感慨,說內地的投資環境不及香港,有待進一步規範,在內地不僅要講法律講法規講政策,還要講人情講關係,缺一不可,難啊。

朱少石為何突發感慨,除了朱氏能源和楓樹灣村的糾紛,還有另外一件事情讓其火燒眉毛,火急火燎。

這件事同樣與楓樹灣水電站有關。

楓樹灣水電站還有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可併網發電,收取銀子,產生效益。但併網的專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具有國家電力公司電網正式併網許可檔案的專案,一種是沒有上述檔案但企業自行併網的專案。楓樹灣水電站就屬於後面這種情況,為什麼會如此,這是因為楓樹灣水電站屬於普天市招商的專案,屬朱氏能源和地方合資,本省的國家電力公司在本專案中不佔股份,所以只能進普天市的小網,不能進國家電力公司的主幹電網。

楓樹灣水電站如果不能真正意義地被國家電力公司的主幹電網認可和許可,所發之電不能進入主幹電網系統,也就意味著楓樹灣水電站所發之電不能被國家電網全部接收。一旦楓樹灣水電站全面發電,其滿足普天用電外的過剩電力,國家電力公司願意從楓樹灣排程就從楓樹灣排程,一旦不願意從楓樹灣排程,哪怕發電量再大,那也只能眼看著過剩的電力白白流失,變不了錢,轉了一圈,還原成水。

朱少石感嘆的就是此事,本來以為自己在國家電力公司有些關係,可以自行解決此事,哪知事情還沒開始操作,就趕上了國家電力公司實行電力體制改革,實行‘廠網分離’,剝離電力傳輸、配電等電網業務組成新的國家電網公司,而各發電廠則被劃歸分屬五大‘發電集團’執行。此等時候人人自危,都想著自己將來去處,自是無暇顧及其他。朱少石所託之人要麼先行調離,要麼就是位低言輕,愛莫能助,楓樹灣水電站所發之電併入國家主幹電網一事也就處於停擺狀態,遙遙無期。朱少石感嘆萬分,很是苦惱。

楊志遠和朱少石交換的就是這事,幫楓樹灣水電站進入國家主電網。

當然,楊志遠不是現在才突發此想,其實當晚在朱少石長吁短嘆之時,楊志遠就有此意,只是他當時心裡沒底,不知具體情況,只是聽著,沒有接話。楓樹灣水電站在社港境內,過剩的電力白白流失,對於社港而言,同樣也是一件心疼之事,除了稅收,其本身還有20%的股份,於情於理,楊志遠都必須出手,幫人幫己。而且社港挪用了朱氏能源給楓樹灣及其他村鄉親們的徵地補償款,給朱氏能源帶來那麼大的困擾,這事做得極不地道,有失顏面,怎麼著也得做些補償,對朱氏能源略作安撫。

楊志遠事後一打聽,覺得自己出手,這事很有把握。為何,因為當年電力工業部的楊副部長,陳明達爸爸嘴裡的楊二愣子在98年的部委改革中,去了國家電力公司,為正部級領導。楓樹灣水電站併入主電網一事對於朱少石可能是一件頭痛腦熱的事情,對於楊叔叔來說,就是輕描淡寫,談笑之間。

楊志遠此時心裡打定主意,一定要儘快幫朱少石解決此等併網問題。到時再順帶提出這麼一個只會讓朱少石多些在文字上簽字的麻煩,但不會傷及朱氏能源自身的要求,並不為過,朱少石肯定會同意。

周暉博笑,說:“志遠,你要是有了這麼一層關係,在解決了第一個難題的同時,第二個難題同樣可以一併解決,讓本省電力公司簽署一個回款帳戶確認書那還不是小菜一碟。”

此事就此告一段落。

安茗見他們商討完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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