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4 / 4)

小說:叫魂 作者:開蓋有獎

方政府所知悉。縣衙的胥吏很有可能多年來便一直向他們勒索保護費。這些教派並非一定是秘密宗教團體,它們為運河上的漕船水手提供精神安慰和棲身之所,而某些棲身經堂的人顯然是退休的水手。省按察使受到上面的壓力要抓獲叫魂案犯,必然對其屬下施壓,底層經辦人員因此決定用教派信徒來交差。拘捕這些無事但易欺的信徒可以暫時滿足朝廷清剿的胃口,而蒙羞的吳壇也可藉此來表現他的責任感。弘曆正如所料,對這些教派的反應十分嚴厲。他命令嚴懲這些教徒以做效尤,並仔細審問他們同叫魂案可能有的聯絡。吳壇則必須特別警惕,看看能否找到曾在保安發現的那種“逆詞”

對蘇州教派的迫害觸發了一輪對失職官僚的彈劫。因為這些教派早在1677年第一座經堂建立後就開始在蘇州及其周圍地區活動,一大批過去在蘇州幾個縣任職的官員以及他們的上司都因未及時採取鎮壓行動而負有實際的責任。最後的結果很可笑。在一大批事後受罰的官員中,包括六十八個知縣,二十二個知府,十四個道臺,三十二個按察使,二十九個布政使,二十六個巡撫,以及十四個總督。其中許多人當然早已死了,有些因在此任職不到六個月而得到豁免,還有一些則因參與破案而不予追究。另有一些人以後升到了更高的職位。前江蘇巡撫尹繼善現為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他被罰俸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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