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交界的景州縣城附近的一個村莊。在暑熱的7月18日晚上,他睡在自家茅屋的後房,而他的妻子則與孩子們睡在前屋,前門敞開著以圖涼快。孟對官府說,天快亮的時候,“我身上發顫,就昏迷了。我女人叫我不醒,忽見我的辮子沒了四五寸。”被驚醒的孟妻聽說過,把割剩的辮子都剃淨並洗一下頭,就能躲過災難(6月下旬關於割辮妖術的謠言已從山東傳到了直隸。山東民間傳說要防止妖術傷害,就要把全部辮子剪掉,然後用艾草、稻秸、金銀花和大蒜洗頭)。因此她叫來理髮匠把昏迷的丈夫的頭剃了並洗了頭。
直到中午時分孟農夫才漸漸醒來。不久,人們又發現另外兩個同樣的案子,一個是二十九歲以賣餅為生的夏葛白,另一個是十五歲的鄰縣男孩王然。
妖術的警報迅速透過各村的流言網路傳到了縣城,張知縣把被害者召到縣衙門訊同。最後他的發現上奏到了承德行官,警覺的弘曆命令將這些受害者立刻進北京交軍機處審問。然後他們將被釋放,因為把這些無知鄉愚同剃髮出家的和尚相提並論是不恰當的,那些不肖的和尚更容易串通罪犯。當時弘曆和大學士傅恆正在承德消夏,京城的事務由軍機大臣劉統勳和劉綸負責。他們檢查了受害者,沒有發現行為可疑的證據(除了辮子被剪掉外),於是建議將他們釋放。
但是弘曆並不滿意。雖然這些鄉愚為防範妖術傷害而剪掉辮子不能算違反剃髮令,但這些案子十分可疑,因為張知縣按總督的指示親自陪送被害者進京,而不是由手下人護送。他是否受命如此辦理以便在路上教供,以掩蓋他自己的疏忽、或更為嚴重的過錯?最好還是把這些受害者由刑部官員護送帶到承德來。
於是,孟農夫和其他人被護送的承德行宮作證。大約是清洗過一番後,他們跪在大學士傅恆面前。傅恆是弘曆的妻舅,他將親自審問他們如何丟掉了辮子。弘曆的這位忠心而能幹的僕人是一位傑出將領的曾孫,也是一位最為康熙皇帝信賴的大臣的孫子。傅恆在1749年率軍征服了金川,進一步鞏固了他在朝中的地位。但他與弘曆的密切個人關係是建立在一種更為有力的感情基礎之上的,那就是弘曆對死去才一年的傅恆的妹妹、他的第一位皇后的記憶。當叫魂案發生時,博恆還不到五十歲,但在軍機大臣任上已二十多年了,弘曆關於妖術案的大多數上諭和廷寄都是由他起草的。
跪在傅恆面前的三個人正好處在中國社會階梯的另一端。
他們三人都堅持原供:那男孩王然,是在街上行走的時候被人割去辮子的;夏葛白的辮子則是睡在母親家的外屋時被割的;但是孟的案子仍有疑點,目為他是睡在裡屋,割辮犯進入裡屋怎會不被發覺呢?孟堅持說,他妻子睡得很熟,所以什麼也沒聽見。他對傅恆抗辯道,他妻子“若果知道,哪有當時不叫喊,直至天亮後才叫我呢?”至於弘曆懷疑張知州教供一事,孟和夏都堅持說,在來北京的路上,“一路吃飯都是張太爺的,張太爺並不同我們說別的話。”
傅恆認為孟等三人的話大致可信。王然系幼童無知,孟士會和夏葛白都是鄉愚村民。雖然他們暫時剪掉了殘留的髮辮,但現已長出,仍舊留辮,其中似無暗通匪黨情事,應照劉統勳所奏將他們送回原籍。弘曆在傅恆的奏摺上簡單地批道“知道了”,表明他同意所奏但保留他對案子的看法。這意味著三個自行割辮者雖可釋放,但大臣們卻要對他們負責。接下來的幾個星期將要決定的是這個案子是以平民百姓為物件的妖術案還是剃髮案。前者是清律中相當嚴重的罪行,後者則是謀反。
與此同時,弘曆不斷接到北京來的警急報告,說妖術把已潛入北京並有割辮和剪衣案情發生。雖然還沒有罪犯被捕獲,但他們活動的證據卻源源而來,每天都有新的受害者。許多人受害嚴重,當場暈倒癱瘓在地;其餘則失去知覺直到辮子被割。有的人甚至整條辮子被偷割,還有的則像孟士會那樣自己割掉剩下的辮子以避禍。不論是受害人還是旁觀者誰也沒看到妖人。在最近這些案子中有兩個涉及到婦女:一個車伕的妻子突然被入迷倒並被割去衣襟。另一個是兵丁的妹妹,她晚上和母親睡在一起時被人剪去頭髮,扔在後院。雖然“不甚昏迷”,但她抱怨說她“但覺心中發戀,情形尤為可異”。為了保護自己,許多住家都在門上和牆上貼上了防妖術的符咒。緊張的民眾又因有關“怪蟲”的謠言變得更為驚恐。據說這種怪蟲來自鄰省山西,能咬人致命。許多公共場所都張貼了匿名人所畫的這種蟲子的影象。北京市民們還傳閱著預言饑荒、瘟疫和鬼怪橫行的傳單。
弘曆的第一個反應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