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2 / 4)

小說:叫魂 作者:開蓋有獎

果。孔系孔子六十八世孫,曾成功地讓山東第一個剪辮犯乞丐蔡廷章招供。孔知縣先用鐵鏈將通果縛吊於樹上,繼用鐵鎖盤地加以炭渣,令其跪上,再用木棍踩踏腿彎,復以桑條鞭其背後,又用夾棍嚴夾。重刑之下,通果編造了他的故事。他所供的咒語是他受戒時念誦的佛教經文,僧眾皆知。那麼,那些割辮受害人的名字又是從何而來?這其實是一些他在路途上遇到的人。所謂的“同黨”,俱系平日“會過相熟之人”,因孔知縣逼問,故爾“妄扳”出來。至於迷藥、紙人、紙馬等施行妖術的工具手段,則系在監獄“風聞旁人閒論,附會其說”。①☆★☆★☆★☆★①中國把大批囚犯關在同一牢裡的做法肯定造就了一個生動的囚犯文化,囚犯們在其中分享他們的悲慘遭遇。各色故事——包括巫術傳說——都是囚犯們通常用於消磨痛苦的牢獄生活的方法(參見本書第一章傅德對於大批囚犯共囚一室做法的描述)。“迷藥”也一定是囚犯閒聊的一個話題。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可能有某些方法可以調製讓人迷幻的藥物。哈佛醫學院藥學系教授戈德曼博士寫道(1989年6月13日的私人通訊):“當代使用可卡因粉劑的經驗表明藥物可以透過鼻腔接觸很快發生效果。”他的一個在中國科學院的專家朋友寫信告訴他,某種藥粉可能是從含有番茄精或食筵礆的各種花卉或其種子中提煉出來的。這位中國專家還回憶道,當他還是個孩子時,他父親常常警告他不要在夜晚出去,“因為我可能會碰上一些術士”,他們會“對我撒一些藥粉而把我拐走”。後來他才知道,這種藥粉系由茄類植物的花(含麻醉劑的草藥)提煉而成。但是,戈德曼博士又指出:“僅僅對這種傳說作出純粹藥物學的解釋還是不夠的,除非你還能解釋術士如何能把藥粉塞入一個不情願的受害者的鼻子,而自己卻不受到藥物的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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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恆斗膽提出,這個案子“似屬冤抑”。但是既然原供言之鑿鑿,孔知縣可能另有所見,因此才對人犯疊加刑訊。如果簡單地釋放通果和悟成,則“不足以服原問官之心”。弘曆接受了傅恆的建議,命孔知縣暫時解任,迅速來京接受質詢,通果和悟成兩犯則暫行羈押在獄。

整個案子怎麼會變得這樣荒謬離奇呢?對山東巡撫富尼漢的質詢揭示,這整個事件竟是個愚蠢的錯誤。富尼漢後來解釋說,孔知縣其實是遭到了他的衙役的矇騙。那些衙役受命去尋找通果所供的剪辮受害者,他們必須在五天之內向孔知縣報告結果,而據通果所供,那些所謂的受害者都住在幾百裡遠的外縣。衙役們怕誤了五天的期限受罰,就撒謊說他們找到了受害者,這樣就坐實了通杲的原供。①旅途橫禍犯有剪辮雞姦罪的乞丐靳貫子在原供中扯進了張四儒。10月的第三個星期,他的案子受到了仔細重審。他改口聲稱,他的原供完全是在重刑逼供下編造出來的;而從他已經殘廢的雙腿來看,這是完全有可能的。靳貫子現在把什麼都講了出來。他和被控受他雞姦的族弟靳玉子來自山東省府濟南附近的一個村子。玉子的父親靳寬去年秋天出外傭工,一直未回。本年夏天,一個村民告訴玉子,他聽說其父靳寬已在外發財。玉子的母親便要玉子去尋找,但因玉子才十七歲,她央求玉子的族兄貫子陪同往尋,以免使玉子途中遇到麻煩。兄弟倆出發向南走去,於6月25日到達了玉子的表兄趙丙如家,借得一些盤纏。他們尋找靳寬多日未遇,因錢已用盡,只得沿途乞討。6月30日中午,他們來到鄰近江蘇的嶧縣,走進一個叫李家莊的村子。當時,縣刑書李昆正在村裡為其子李狗兒辮子被剪而吵嚷。靳貫子兄弟發現村子裡有麻煩,便轉身離去。但是他們已被憤怒的李昆看到,他因他們面生可疑,便與一夥村民將兩人抓獲。他們在靳貫子的搭連裡並未搜到刀藥髮辮之類的犯罪證物,但還是把不幸的兄弟倆帶回村子捆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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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刑部建議,鑑於衙門胥吏在該案中牽連無辜,應對他們判處絞刑。這與最近做出的對蔡瑞和張二的判決是相符合的,蔡誣告了無辜的肖山和尚,張則試圖誣陷他的債主。富尼漢提出異議說,這兩個案件並非出於醜惡的意圖,而兩個胥吏也與通果沒有過節。他們因而應受較輕的杖責流徒懲罰。《硃批奏摺》,第856卷第12號,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富尼漢)。我沒有找到最終解釋這個爭議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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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均被捆綁吊打。到頭來,玉子受不了毒打,承認偷割了狗兒的辮子藏在村外。李昆威脅道,他若是不交出偷割之辮尖。

即用斧頭將他砍死心玉子畏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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