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這種感覺,起初她想住公司宿舍,可慕春寅不讓,非說她這總裁生活特助,就必須二十四小時貼身伺候他。
貼身——確實貼身,兩人雖然一人一間房,可臥室緊緊相鄰,隔著單薄的一面牆,恨不得他帶女人回來過夜,她都聽得見啪啪啪的聲響——好吧,幸虧他從沒帶過。
“嗡”一聲手機震動聲響,樊歆回過神來,接了電話。
是她的閨蜜兼同事莫婉婉的,男人婆莫婉婉說話永遠都是開門見山,“姐們,恭喜你要唱電影主題曲啦!”
樊歆微笑,“我這樣的新人一出道就能唱大片,恐怕無數人得眼紅吧。”
“哈哈,管那麼多幹嘛,在這個草泥馬的時代,凡事都要抱著去他妹的心態!”莫婉婉豪邁大笑,“只能說你的工作太牛掰!一面是總裁特助,一面以藝人身份出道,工作夢想兩不誤!”
“其實盛唐裡都以為我只是新藝人,除了幾個高層外,沒人知曉我跟慕春寅的關係。再說了,什麼總裁特助,就是個鋪床疊被加做飯的。”
“真這麼簡單,慕春寅為什麼不找其她人,單找你啊?”
樊歆無奈道:“我欠他的嘛,只能這樣還債。”
這話彷彿揭開什麼傷疤,氣氛沉默下去,莫婉婉趕緊轉了個話題,“對了,我聽說溫淺也加入了這部電影,擔任音樂總監,那你們豈不是要見面?”
提起這名字,樊歆嗓音裡透著澀意,“今晚我跟他已經見了面。”
莫婉婉驚呼,“呀!見面了!怎樣,他有沒有很震驚,有沒有悔不當初,有沒有拉著你的手痛哭流涕,說從前對不起你之類的話?想想你曾豁出性命去愛他,想想當年生離死別的一幕,老孃對這個重逢橋段充滿狗血劇般的期待啊!”
樊歆清淺的語氣裡有自嘲,“他沒有認出我。”
“啥?”莫婉婉吼了一聲,“沒認出來?”
樊歆輕笑,“對啊,他看了我一眼,就從我身邊走了過去。”
“咦?不該是這樣啊。”莫婉婉沉思著,一貫嘻哈的口吻斂去,正色道:“他不是這樣的人,可能是你脫胎換骨變化太大,他才沒認出來。你在國外呆了這麼久,三月份回來時,作為曾經大學上下鋪的死黨,姐見到你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說的在情在理,樊歆無言以對。
莫婉婉又問:“那你要去告訴他你沒有死,好好的回來了嗎?”
樊歆道:“不,我不想再跟他有什麼瓜葛。”
“為什麼?當初要死要活的喜歡,如今就甘心歸於陌路?”
“為什麼?”樊歆低聲淺笑,眉目間有不著痕跡的苦澀,“因為得不到,所以不想要。”
緩了緩,又補一句:“這是我在加拿大那五年,掙扎在手術檯上時,悟出來的道理。”
※
結束電話,樊歆站在鏡子前打量自己,手中捏著好幾年前的照片。
歐式立鏡清楚映出她的模樣,身高166,92斤,長腿細腰瘦得窈窕有致,輪廓恰好的鵝蛋臉,極深的雙眼皮顯得瞳仁格外烏黑,彎唇時嘴畔有一對極小的梨渦,及腰的長髮烏緞般柔順黑亮,靜默不語時整個人很有言情小說封面女主的恬靜。
總之,這副皮囊起碼能打90分。
端詳完現在的模樣,樊歆低頭看手中照片。
發黃的照片裡是四個女生的合影,左二最為突出——之所以這麼搶鏡,因為體型太胖!大腿趕上旁人兩倍粗,整張臉亦因過分肉嘟而將五官擠成一團,活像個揉開的麵糰子,在一堆漂亮清純的女生中格格不入。
樊歆自嘲一笑,相片中是她剛入大一的情景,因為重病服用太多激素,她在那年胖到人生的巔峰,足足159斤,比現在多出70斤的肉,當真不忍直視。
除了胖之外,照片裡胖妞的左臉還有條疤痕,自左眼角一直蜿蜒到耳際,看得人心頭一顫。
——那是她曾經的模樣,亦是最不堪的夢魘。
良久,樊歆收回照片,輕聲嘆息。
今夕何夕,再不同往昔。
五年前,她臃腫醜陋,帶著不堪入目的疤痕。而眼下,她窈窕纖細,肌膚光滑而貌美,沒經歷過任何整容手術,卻奇蹟般脫胎換骨熔爐再造,溫淺認不出來理所應當。
她又搖了搖頭,覺得人跟人的差別真大。
她如今站在溫淺面前他都認不出來,可二月份回國時,慕春寅面對判若兩人的她卻一眼認出,火眼金睛將外逃加拿大五年的她逮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