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歸如初 作者:九十八度

。”

啪——

清脆響亮的耳光落在谷奕人頰上。蕊初掌心發紅,臉色卻白,瞳內血絲滿布。

“為什麼你要來告訴我?他不想任何人來告訴我的!”

谷奕人撫著臉,不再哭了,反而笑出來,慘笑:“你不會不甘心嗎?”他從懷裡摸出一枚信封,“我很不甘心吶!心還未死,人卻見不到了,不能親口說喜歡,連告別都沒有,這樣子的分離我絕對不甘心。死都不!”

蕊初接過信封,顫抖著手抽出裡頭薄薄的信箋,熟悉的筆跡落在眼中,瞬時模糊了視野。那是宋香衣娟秀的字型。自己手把手教這個到了十四歲都只會寫名字的大家閨秀臨帖,看她貪婪地吸收知識,漸漸成長,如今她已盛放,花開滿枝頭。

“兄若遲來,恐難相見。”

——信末字跡氤氳的兩句浸透了香衣的悲傷,也將淚填滿了蕊初的眼眶。

“我要回家!”蕊初的臉埋在信箋上,淚將每個字都打溼了,“廉叔,小蕊要回家!”

櫃檯後的老者行了出來,伸手遞上一隻鼓囊囊的錢袋。

“走吧!”老人慈祥地拍拍蕊初的頭,“該來的總要來,要去的留不住。那個年輕人對你很用心,你該回去。留在這裡你想不通,也得不到,沒意義。廉叔這店生意不好,總還開得下去。叔會一直開著,但希望咱小蕊不用再回來!”

蕊初喉頭哽咽了好久,終於擠出一聲:“噯!”

這一次,谷奕人終於帶走了蕊初。

帶她回她的家去!

☆、【繼、宋香衣的場合】

宋香衣又坐在書案前臨字帖。

她的字已經練得很好了,小楷娟秀,行筆宛若澗水繞山行,迤邐溫柔又明快堅決。

初見她字跡的人或許很難想象,這名該屬大家閨秀的女子直長到十四歲上,才得一個外人教習,顫巍巍捉筆寫下第一篇詩文。詩名她依舊清晰記得,樂府詩《長歌行》,非首非尾,獨獨選了那兩句:百川東到海,何時復西歸?

寫完了,香衣驀停筆,仰起臉來忐忑地問:“蕊姐姐會走嗎?”

曹蕊初不輕不重地笑笑:“也許會也許不會。說到底,我其實並沒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香衣有些高興又覺得難過,猝不及防一把將蕊初摟住,依依懇求:“姐姐別走!香衣的家,就是姐姐的家。”

手中未及擱下的毫筆墨漬亂甩,濺了蕊初一身,也汙了她兩袖。彼此調笑著,心裡都是開心的。

三年裡,香衣從沒想過蕊初真的會走。更沒想到,是大哥親自將她逐出門去。

然而誰又能信大哥是真心的?就連蕊初都不信。她離開時不哭不鬧,眼底浮著淒涼,遺憾地與大哥說:“你心裡,我終究只可同富貴,不得共患難。宋己銳,你真自私吶!”

可香衣覺得大哥一點兒都不自私。甚至於他太過無私,只將自己看作是這老宅的一縷鎮魂,一生都為其束縛禁錮,情感可以犧牲,自己這身軀殼皮囊亦無所惜。

三歲失親,香衣的印象中爹孃的樣子實在很淡很模糊。記事起生活中全部的記憶就是兩位哥哥,再有老管家父子。另外,便是這所失而復得的高門大宅。

那年孝猶在身,破府搜財,三兄妹由老管家領著站在朱漆大門外,無可奈何地目睹債主們將這家中的一應物什,便是後廚一隻糖罐都拿去,彷彿糟了賊匪洗劫一般變得空落落的故園卻仍不得還,叫一根玄鐵鏈子穿起了門環落了鎖。白漆赫然在門上塗抹扎眼的“押”字,明明白白地昭示它已易主。

其時,被摘下的門匾歪歪斜斜躺在宋箴腳邊。他僅無悲無嗔地低頭掠一眼其上的“宋”字,還將懷中啼哭不已的香衣往上託了託,在她耳畔柔聲安撫:“乖,不怕!我們會回來的,一定會回來!”

奇怪,同是三歲,別的事都淡忘,唯有那一幕,唯有大哥的承諾,香衣總是記得。

嘗喟然,家門擔在肩,似無可厚非。可時年大哥也只十二歲,豈非也是孩子?

小孩子對小孩子說承諾,無論如何都顯得悲愴!

可是五年後,一家人真的回來了。

依舊是三兄妹並肩立在朱漆剝落的大門外,老管家許昂狠狠將鏽蝕的鎖釦砸碎,取下封門的鏈條,雙手莊重地推開門扉。樞合低啞地隆隆聲裡,香衣依在大哥身畔激動地想,大哥說什麼都一定會做到。頭頂一片天,大哥是擎天的柱子,不會倒的。

那時候她尚未自流言蜚語中聽得許多真相。大哥自己不會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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