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入門下省管轄,門下省長官乃一向負責監察司的楊卓。這裡面臺部的臺官主要是彈劾張繡手下各大小官員,無論文武都可以,不過彈劾之後臺官並沒有處理的權力,而且這臺官品級也不高,也就正六品。
諫部的諫官與臺官品級一般,權力也沒有,諫官的作用就是用來彈劾張繡本人,只要張繡有什薦錯誤,諫官就可以跳出來進諫,而張繡與尚書省的一眾官員議事,諫官也可以在場,若是張繡處理民政失當,諫官就可以進諫了,當然商議軍情的時候是可以根據情況讓諫官離開。而且張繡還賦予了諫官一個特權,就是免死。當然這免死並非他犯事可以免死,而是諫官進諫激怒了張繡,張繡不能因怒而殺他,其實這一條更多是針對張繡的後代而設下的。
這麼一來,門下省就專門負責官員之間的犯罪行為,刑部則負責百姓之間的問題。而無論門下省和刑部要捉人或者查證,都必須得到司法省的許可才可以執行,捉人之後和查證之時也不可以濫用私刑。
這就是張繡所設立的新制了,全新的三省六部再加上一軍機處。這些全新的三省六部每一咋,都沒有過分大的權力,而且更將監察部門和量刑、判刑部門獨立了開來,防止了相互勾結干涉,最大限度地杜絕貪墨等行為。而且張繡對於自己也有了很多的限制,諫官就是一個,還有就是施行民政方面,如若尚書省所有人都不同意張繡所訂的治政方法,張繡所提出的方法也不能透過,須要再商議修改,如若連續三次都不能透過,張繡則可以強行直接透過。當然這種情況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