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腳相向了。想著想著,我像個膽小鬼似得用力地閉上眼睛。
瞧,顧森默有多沒用。
半晌過後,毫無動靜。
爾後,我聽到鬱子安高八度的叫罵聲在整個巷子裡迴盪。我半眯著眼,在眾多的雌性動物當中搜尋出一隻雄性動物。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他便是鬱子安的現任男友,鹿晗。
場面一度混亂,我已經記不太清那天下午他和鬱子安之間到底說了些什麼。
我只知道,是他救了我。
後來我向林希梔說起這件事的經過時仍然是心有餘悸,如果當初鹿晗沒有出現,如果他沒有逼迫鬱子安放過我,或許我會被她們打得落下個下半身殘疾,而且還不能索賠醫藥費。
林希梔泡奶茶的手顯然停頓了一下,她走到我身邊後貼身坐下,“阿默,你是不是喜歡上那個叫鹿晗的人啦?”
我點點頭卻又搖搖頭,支支吾吾道:“大概……是吧……”
大概是當初,逆光之下他的側臉顯得太過於朦朧和美好,導致我春心蕩漾,掀起了一陣又一陣的漣漪,於是就這樣不要命的喜歡上了他。
我向來是個貪生怕死之徒。
可這一次,我願意為他任性一回。
☆【03…04】
【叄】
那晚,我做了一個很美的夢。
夢中,是我第一次遇見鹿晗的畫面。
那是二〇〇六年的深秋,我高一,他高二。
我因發燒向老師請了病假準備去醫院,但又因學校地處偏遠,我又是一個從小生活在後媽壓榨下的祖國花朵,因此只能孤身一人拖沓著疲憊的身子前往最近的公交車站點。
誰知,在這半路上竟遇到了搶劫犯。
我一直聽人說這條道的治安不好,果然名不虛傳。
昏黃的街燈將我的身影無限拉長,那時已是晚上七點,除了公路上疾馳而過的幾輛貨的,路上的行人簡直少得可憐。我一邊撐著不堪一擊的身子奮力追趕,一邊使著最後一點力氣撕扯著喉嚨喊抓小偷。
可回應我的只有空蕩蕩的街道。
於人而言,那時的我肯定像極了唱獨角戲的角。
可笑至極。
我忘了我到底循著小偷逃走的方向追了多久,直到他的身影漸漸在我的眼皮底下化作一個黑影,消失在某個不知名街道的拐角口。
隱約之中我只知道在追趕的途中撞上了一個人,我想我大概是燒糊塗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他的手就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哭訴,我求他幫我抓小偷,我告訴他我這個月的生活費我的手機我的家當全部都在那個包裡……然後,眼前一黑,再無知覺。
醒來的時候是凌晨兩點,我身處於區中心醫院的掛針廳,身上披著一件不知從何而來的黑色大衣。我坐起身,轉頭看到了身旁的陌生男子,他蜷縮著身子窩在椅子上,眉頭微微緊鎖。
“怎麼是他。”我喃喃道。
關於鹿晗,在海外(海淀區外國語實驗學校)幾乎每天都可以聽到他的名字不下三遍,而關於他的那些個風雲事蹟也常常成為姐妹們茶餘飯後閒談的話題。
或許是聽到動響,他皺了皺眉睜開惺忪的睡眼,接連打了幾個哈欠後問道:
“你醒了。好點沒?還難受嗎?”
“好多了。”我有些不敢看他,“那個……謝謝你送我來醫院。”
原來,那天鹿晗逃課外出打電玩,在回校的途中被我撞了個滿懷。
從此以後,一眼萬年。
我開始頻繁地瞭解有關於他的一切。早會時我會伸張脖子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他的身影,晚飯後的閒暇時光我會特意買上運動飲料去燈光球場看他訓練,從他隊友那兒知道他喜歡吃雷家涼皮我就每個星期都裝病假去給他帶……
好像,只要看到了他,就看到了全世界。
即使這樣的愛很膚淺。
【肆】
我一直很討厭我的後母。
她是一個抹了滿臉胭脂粉的風。騷女人,不僅整天勾。引別的男人來滿足她的慾望,還是一個很有心計且心腸歹毒的壞女人。從我三歲到十七歲的這段年華大概就是這麼悲慘度過的,不過值得慶幸是,我這株祖國的花朵在她的摧殘和壓榨下仍然能夠茁壯生長,平安無事。
我沒有什麼朋友,真正值得我交心的也只有林希梔一個人。我並不是生性冷淡,也並不是高傲的不可一世,大概是因為生活的歷練才造就了我這種不冷不熱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