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2 / 4)

目示人,史書上說他“少好學馳譽,研考經記,清辯能言論”。齊王派范陽王出鎮許昌,也許就是看重他是一個不通世情的名士,便於控制。但是齊王低估了這位族叔,范陽王也是一個梟雄,他是“八王之亂”後期的風雲人物,出鎮許昌就是他參與政治角逐的起點。齊王正在失去豫州,失去根基,成為無源之水。

執政一年,齊王的威信快速流失,朝野上下對他的非議與日俱增。齊王背上一系列罪名:驕奢、僭禮、專權、任用奸佞……其中有些是欲加之罪,有些則是齊王自找的。齊王在執政期間完全把惠帝視為空氣,有近一年的時間沒去朝覲,諸大臣議事必須要到齊王府請示意見,並且見面時要向齊王行跪拜禮(這一點不排除有人特意在阿諛奉承,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向齊王下跪);臣子的奏章也必須先送齊王府,審閱透過之後才能遞交惠帝。有一個叫桓豹的殿中御史挑戰了齊王的權威,直接向惠帝奏事,齊王竟然派人將他活活打死。此事的影響十分惡劣,史書上說“於是朝廷側目,海內失望矣”。

以上種種表明,齊王也沒有克服權力對於智力的侵蝕,他得意忘形了。

五、三諫不從

永寧二年(公元302年)三月癸卯,年在幼衝的皇太孫司馬尚夭折了。

晉朝醫療水平低下,兒童夭折的情況比較常見,連皇室也不能倖免,當年文帝司馬昭有七個兒子,夭折掉三個;武帝有二十多個兒子,夭折近一半。不幸的是司馬尚身份特殊,他是愍懷太子劫後僅存的兒子,也是惠帝最後一個嫡系子孫,司馬尚一死,誰來繼承皇位呢?

於是糾纏惠帝朝十年之久,引發過多次政變的皇嗣問題再次浮出了水面,倒黴的齊王何其不幸。

當時武帝還剩五個兒子、若干孫兒,等他們死光了才可能輪到齊王,所以按血緣親疏,齊王是肯定不可能成為嗣君的,他要做的是從武帝的子孫中選出一個來,立為皇太弟或者皇太子。

這本是齊王投桃報李的良機,他可以立成都王為皇太弟。成都王當時手握重兵、譽滿天下,被立為嗣君那是人心所向,如果齊王順水推舟促成其美,那麼齊王這個中央執政者與成都王這個地方上最強藩鎮將結成牢固聯盟,無人能夠撼動。對於國家而言,對於齊王、成都王個人而言,都應該是件好事。

但是齊王捨不得這來之不易的權力,惠帝只是一個泥塑的神像,如果成都王被立為皇太弟,那麼他就理所當然地成為朝政重要參與者,甚至成為執政者。齊王獨斷專行慣了,讓他分權無異於虎口奪食。

同樣的道理,齊王也不可能選擇武帝的其他幾個兒子,長沙王、吳王、豫章王因此也被排除在外。齊王於是從武帝的孫兒中挑選皇嗣,最後他選中了年僅八歲的清河王司馬覃。司馬覃是第二任清河王,他的父親司馬遐已經在兩年前病死了,所以司馬覃對齊王不構成任何威脅。

齊王拿定主意之後才到鄴城諮詢成都王的意見,這種事成都王無法毛遂自薦,即使並不情願,也只有吃啞巴虧,表示贊成。

於是永寧二年八月癸卯,惠帝下詔冊立侄子司馬覃為皇太子,天下大酺五日,同時又給齊王升官為太師,東海王升官為司空。

齊王此舉算是把成都王徹底得罪了,在成都王眼裡,齊王這是在以怨報德,自己做出如此重大的讓步,最終卻一無所得。這種心理可能是成都王轉變對權力態度的重要原因。

而齊王得罪的不僅僅是成都王,還有長沙王,甚至得罪的更深。論長幼,長沙王是成都王的兄長,排行更靠前;不過以長沙王的智慧,當然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成為皇太弟的,他恨齊王另有理由。

司馬覃並不是武帝的長孫,在司馬覃之前的還有楚王的兒子司馬範。齊王認為司馬覃是清河王正妃周氏所生的嫡子,也就是武帝的嫡長孫,所以他捨棄了司馬範,但這只是一個藉口,真正原因是司馬範不好控制。長沙王是楚王胞弟,司馬範如果被立為皇太子,他必定親近長沙王而疏遠齊王。

齊王確實心機深沉,可惜這心機加速了他的死亡。

當時有許多人已經預料到齊王難有善終。擔任齊王主簿的顧榮與東曹掾的張翰就很擔心自己會給齊王陪葬,兩人於是終日酣飲,不務政事。顧、張都是旅宦洛陽的江南吳人,結果仕途險象環生。張翰因此感到厭倦,他原是豁達之人,被人比做名士阮籍,被稱為“江東步兵”(注:阮籍曾擔任步兵校尉,世人因此稱之為“阮步兵”)。不久秋風蕭瑟洛陽漸寒,張翰想起南方溫暖的家鄉,想起江南的菰菜、蓴羹、鱸魚膾等美味,張翰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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