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簡單不過的問題,對於軍隊來說,永遠只有命令。
於城市的中心,一名持槍的哨兵孤零零的站在那裡,穿著大衣的他,看起來就像一個雕塑,可實際上,他卻是在執行著戒嚴令。在建國之初上千座城市進入緊急狀態,這是恆古所沒有的,而在緊急狀態的背後卻是超過兩百萬軍隊進駐城市,以維護法律、彈壓民亂。
在軍隊的槍托、刺刀以至於槍口之下,秩序迅速得到恢復,而更為重要的是,對於習慣了“皇權不下鄉”的百姓來說,他們第一次真正體驗到除了“徵稅”之外,以法律為核心的公權威,不過只是短短一個多月,人們就從對官府中“官”的敬畏,演變成為對“法”的敬畏,因為法律是絕不容情的。
如果說這種緊急狀態還額外的帶來了什麼好處的話,恐怕就是軍隊的大規模進駐,壓縮了山匪強盜的生存空間,而且在對民亂參與者的審訊中,總有許多人為了“戴罪立功”舉報其所知道的土匪下落,剿匪也就成了為了順便之舉。
與民亂的參與者不同,土匪作為“準戰爭物件”根據東北的習慣,一率是由軍事法庭審判,而軍事法庭的陪審團成員皆為軍人,沒有任何疑問,絕大多數土匪都被處於極刑,一時間,大半個中國,幾乎每天都會響起槍聲,大江南北數以十萬計的土匪,甚至還有許多那些忙時為民、閒時為匪的“村匪”,都成為了槍下的亡魂。
甚至,因為人們懼怕砍頭甚於槍斃的原因,對於匪首,往往採取公開斬首的方式,以對民眾起到威懾作用。在全國性的重拳打壓下,土匪生存空間被壓縮至幾乎不復存在。這或許是額外的好處。
儘管對於政府的彈壓,幾乎所有人都是心存不滿,甚至在私下裡,更是稱呼皇上為“暴君”,但是在另一方面,公權威的確立卻扭轉了千百年來百姓“敬官而不畏法”的思想,大規模的審判,就像是一場司法普及課,讓人們意識到,原來,人人都可以成為“青天大老爺”,不,應該說是有成為“青天大老爺”的機會。
“不是每個人都成了“青大老爺”!”
在小紅山的行宮之中,放下手中的報紙,唐浩然的唇角微微一揚。
“張卿,你看這張報紙上,居然有人得意的宣稱,無罪的判決等於狠狠的嘲弄了一把所謂的“法律”,令法律成為一紙空文。”
報紙上報道的是四川的一場審判,面對確鑿的證據十二名陪審員依然選擇了鄉情大於法律,作出了無罪判斷,儘管法官極為無奈,但還是接受了這一結果,至於檢察官則立即表示會上訴。
“陛下,不過就是一村鄉村愚夫罷了,這國家法度豈能全受其所左右?”
張之洞適時的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按照傳統,他自然更傾向於法官決繼,而不是由十二個身份各異的普通百姓斷案,實際上,這也是他們紛紛接受大陸法系的原因所在。
“無非就是簡單的是非判斷,殺人者償命,只在證據充分,人們自然可以做出決斷,沒有證據,自然要放人,是寧可錯殺一千而不放過一人,還是寧可放過一千,也不錯殺一人,我更傾向於後者,用證據與事實說話……”
接著唐浩然又指著報紙說道。
“這個案件並沒有代表性,我們要看到的是,這次事件在全國涉及到那麼多的人,透過陪審團的審理,幾乎所有的案件都是符合司法意願的,而這只是個例,個例不代表一切,畢竟,我們要相信,人人心裡都有一杆秤,自然會曲分是非曲直,再則……”
接下來的話,唐浩然並沒有說出來,在某種程度上陪審團的使用,同樣也是政府擺脫指責的一道盾牌,因為做出判斷的是陪審團,而不是法官。
就像這次事件涉及那麼多的人,最終判決他們有罪的人,並不是政府官員,而是他們的父老鄉親,那些普通的百姓用心中最基本的是非觀,做出了他們的判斷,至少在未來,人們或許可以指責政府逮捕了太多的人,但絕不會指責司法不公。
因為公平的大棒交給了普通的百姓,交給了律師,而不是由政府所掌握。
“有爭論也好,這樣大家才能夠進行普法教育,只有百姓們認識到法律權威,他們才會相信法律,敬畏法律,過去,咱們的百姓是敬官不畏法,說實話,我更希望了,有一天,他們能夠畏法而不敬官,這話說的遠了,張卿,你對東瀛那邊發來的請願書怎麼看。”
話鋒微微一轉,唐浩然又提到了另一件事,在過去的幾年間,在官方言語中,就不再用“日本”或“尼古拉總督區”去稱呼一衣帶水的四島,而是用“東瀛”或者“扶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