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戴恩家的禍崇 作者:津鴻一瞥

說請你直接上去,”電話總機的那個值班人員說。

他的房間在六樓。我走出電梯的時候,他已經在房門口站著了。

“哎呀,”他伸出一隻瘦瘦的手來說,“會是你呀。”

“正是在下。”

他一點也沒有改變。我們走進一個房間,房裡五六隻書櫥、四張桌子一擺,已經沒有多少地方可以容納其它東西了。好幾種文字的書刊,還有報紙、剪報資料、校樣等等,亂糟糟堆得到處都是——跟他當年在紐約的住處完全一個樣。

我們坐了下來,腳也總算在桌子腿中間找到了插足之地,於是就各自約略訴說了自己別後的經歷。他住在舊金山已經有一年多一點——不過他說他週末總是不在的,有一次為了要把一部小說一口氣寫完,還到鄉下去“隱居”了兩個月。我在舊金山可是已經住了快五年了。他說他喜歡舊金山,不過真要是有人發起運動,主張把西部還給印第安人,他也不會反對。

“那你寫作的‘買賣’幹得怎麼樣了?”我問。

他目光一下子尖利了起來,望著我反問:“你沒有看我的書吧?”

“給你說對了。怪了,你怎麼知道的?”

“聽你的口氣呀,你的口氣好大,活像個大老闆,花了兩個錢,買了個寫書的人似的。這種口氣我是難得聽到的,所以很聽不慣。啊呀,對了!你還記得嗎,有一次我還硬是要把我寫的書送你一套來著?”他說話一向總是喜歡用這種腔調。

“記得。可我一點都沒有怪你。你那時喝醉了。”

“是喝雪莉酒喝醉的——在埃爾莎·多恩家喝雪莉酒喝醉的。還記得埃爾莎嗎?她拿出剛畫好的一幅作品來給我們看,你說畫得不錯。哎呀老天乖乖,當時她那個氣啊!你這句話其實倒是出於一片誠心,卻說得太平淡了,好像只要這麼一說她就包管會喜歡似的。還記得嗎?她當下就把我們攆了出去,不過我們兩個這時早已灌飽了雪莉酒,都醉醺醺了。可你還沒有醉糊塗,所以就沒有肯要我的書。”

我給他解釋:“我是擔心看了你的書,懂了你的書,會讓你覺得掉了身價呀。”

一個華人男僕給我們送來了冰鎮白葡萄酒。

菲茨斯蒂芬說:“你大概還在專門追逐那班為非作歹的倒黴蛋吧?”

“對。所以我才碰上了這樣的巧事,打聽到了你住在這兒。霍爾斯特德告訴我,說你認識埃德加·萊格特。”

他那雙睡意朦朧的灰眼睛陡地透出了一絲亮光,身子也隨即在椅子裡坐了坐直,一邊問:“萊格特是不是犯了什麼事了?”

“你這麼說該不會是無緣無故的吧?”

“我可沒這麼說。我只是問問罷了。”他身子又往椅子裡埋下去了,可是眼睛裡的亮光卻並沒有消失。“來,說給我聽聽麻。跟我可別來耍這套滑頭,老弟;你從來不是這樣的人。你要耍滑頭咱們就拉倒。快說給我聽聽:萊格特犯了什麼事了?”

“這可不合我們這一行的規矩,”我說。“你是寫小說的。我要是先告訴了你的話,誰保得定你不會就根據我說的天花亂墜編上一通?我且不說我的,等你把要說的話都說完了我再告訴你,這樣你要說什麼還會說什麼,就不會因為要對上我的話茬兒而改口了。你跟他認識有多長久了?”

“我來本地不久就認識他了。我總覺得這人很有意思。論人,可真有點令人費解,叫人捉摸不透,可又耐人尋味。比方說吧,從物質享受上來說,他簡直是苦行僧一個——不抽菸也不喝酒,吃的是粗茶淡飯,睡覺聽說每晚也只睡上三四個小時,可是從精神上來說,從內心世界來說,他卻又縱慾無度到了墮落的地步——你是不是覺得這有點意思?你以前總說我喜歡結交怪人、不大正常。你真應該認識認識他呢。他的朋友——不,他是沒有朋友的,只能說是他找來跟他作伴的人吧——那都是些想出主意來千奇百怪的人:比如馬誇德,是專門製作怪誕不經的塑像的,那算是什麼塑像呀,只能說是像塑像那樣,在空間佔了個體積,有那麼個輪廓罷了;比如登巴爾·柯特,搞了個叫什麼‘代數主義’;比如霍爾東夫婦,搞了個叫什麼‘聖盃會’的教派;比如勞拉·儒安納斯,簡直是瘋婆娘一個;又比如法納姆……”

“又比如你,”我不客氣搶嘴說,“講了一大通,說了一大堆,卻等於啥也沒講,啥也沒說。你別想蒙我,你說了這些,我可半點名堂也沒有聽出來。”

“對了,我想起來了:你向來就是這麼個脾氣。”他咧開了嘴朝我笑笑,瘦細的指頭在栗色的頭髮裡扒了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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