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亞佐美?”
“對。”
渡來健也與鹿島亞佐美——是加害人與受害人的關係。
“我想先問問這個。”我說,“你在車站前幫助了被倉田崇糾纏的受害人——亞佐美,對吧?”
“算幫助嗎?”
“這個不重要。不管你怎麼想,亞佐美感覺自己得到了幫助,然後,你們去喝茶了吧?”
“喝茶嘛……喝的是甜瓜汽水。”
“這種事……”
不,有所謂。
“亞佐美點的是?”
“好像是熱飲。”渡來答道。
對,就按現在這個節奏。
“然後你們就熟悉起來了?”
“熟悉起來嘛……那時我其實什麼也沒說。因為是初次見面,沒什麼話好聊的,再說我手又疼。我不是什麼厲害的人,想到對方可能會來報復,心裡挺擔心的。糾纏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讓我覺得有些不妙。所以我心裡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亞佐美在說。主要說的都是那個糾纏她的男人——是叫倉田吧?講的都是他的事,我還被嚇了一跳。”
“為什麼?”
“因為她說她被強姦了。第一次見面的女人和你說這個,不讓人嚇一跳嗎?”
“哦。”
這個男人還挺正經的,我想。
說是正經,不如說是普通更合適,肯定非常普通。被告人與辯護人——或者應該說犯罪者與守法者嗎?反正,這種特殊的關係,將這份普通推翻了。不,在這種環境下普通的人才顯得異常。如果不是像現在這樣隔著拘留所的玻璃會面的話,也許是個可以很普通地進行交談的男人。
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
不,這樣不對。這個男的依然是個殺人犯,我應該劃清界限,不這樣做是不行的。
“怎麼了?”渡來很平常地問道。
“沒什麼!於是你就把你的手機號和郵件地址告訴她了?”
“是她叫我告訴她的,要是沒告訴她就好了。”
“是啊。”
是吧。
“然後你被她叫出來?用電話嗎?”
“用電話。”
“她叫你出來時說什麼了?”
“啊……”渡來聳聳肩,輕輕地咬著右手大拇指,“說什麼來著?就很平常啊。之前我還接到過她四五次電話,不過,只出去了一兩次,那時候我剛定下了打工的事。”
“她是怎麼稱呼你的?”
只能從這裡著手一步步來了。
檢察院會以什麼為根據,會要求什麼樣的刑罰,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才必須先要了解一切,否則就無法回擊。事件的核心在哪裡,光憑閱讀資料完全摸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