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2 / 4)

小說:不如去死 作者:冰點沸點

什麼的,但至少自己做了無法挽回的事,這個還是理解的。怎麼殺人的我也和警察都說了,什麼也沒隱瞞,所以,希望能快點決定。”

“決定什麼?”

“罪行的輕重。”

“你這個人啊……”

他的坐姿很沒規矩。

如果在被告席上這種態度的話,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得提醒他注意才行。雖然不管說什麼,不想聽的人就是不聽,但這個男人並不是流氓混混,勸一勸的話也許會聽得進去。

“因為如果不幫我決定的話,我也沒辦法反省啊。打破了盤子別人要你賠錢,但一千日元的盤子和一百萬日元的盤子不一樣吧?假設時薪二百日元,一千日元只要工作五小時就能還得起了,但一百萬日元的話就算每天工作七小時,一整年都不休息也要花上兩年時間。決定這個的並不是打破盤子的我吧?”

“人命不是盤子!”我的口氣略帶嚴厲,“這本來就不是能換算成金錢的東西。”

“我知道,”渡來健也攤開雙手,“我只是打個比方。不過,不是有損失賠償什麼的嗎?出人命時也有要出錢的。這個還要進行評定什麼的吧?賺的錢更多的人更貴對吧?”

“渡來先生。”

太不穩重了。

“你好歹搞清楚自己的立場。”

“我是想搞清楚。”渡來說道,“你能告訴我怎麼才能搞清楚嗎?我是個罪犯。亞佐美不可能復活了,所以這已經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了。那對這個事實我應該有什麼態度,這個我不太明白。我估計自己會受到相當重的懲罰,在我看來是死刑。”

“我都說了,死刑是由……”

“不,不是這個意思。”渡來邊說邊擺手,“我是說,在我看來,既然殺了一個人,那麼等價交換的話應該是死刑吧。不過,估計會有人覺得像我這種沒用的人的人生和亞佐美的人生並不等價。不過,我想不出再好的贖罪方法了,感覺可能是死刑加上賠款?”

“我說了,不能用金錢……”

不,沒有這回事嗎?

所謂贖罪——具體地說是勞動,這是可以換算成金錢的東西。保釋保證金、損失賠償金、私了金——許多都換算成了金錢,也許這個男人的說法並沒有非常奇怪。

“但是,”渡來露出不滿的神色,“大家都說沒有死刑,真的嗎?那我應該怎麼做才好呢?我不懂。又要表現出什麼態度?我也不懂。”

“這個你就要……”

要怎麼樣呢?

“要表現出讓人欣賞的態度,這樣法官的印象才……”

“啥?”

“怎麼?”

“沒啥,法官怎麼樣都無所謂啊,人又不在這裡。莫非那邊像警察的人會和法官說什麼嗎?說那傢伙是個笨蛋給我判他死刑?”

“不,不是那麼回事,你,你可是殺了……”

“殺了人嘛。”渡來說道。

“那你好歹也表現出反省的態度,給別人證明你是想贖罪吧。”

“是對亞佐美吧?”

“什麼?”

“還有對亞佐美的熟人吧?我想對因為亞佐美的死而難過的人們道歉、贖罪,讓他們難過的人是我。不過,五條先生,你和亞佐美沒有關係吧?亞佐美死了,你並不會難過吧?如果會的話你就不會為我辯護了。”

“不,這不是難過不難過的問題。”

“所以問題不就在這裡嗎?既然如此,我想我對五條先生低頭道歉並沒有意義。我做了什麼必須對五條先生道歉的事嗎?有的話請告訴我。我這個很粗心,很多事都不會注意到,應該沒有給你帶來麻煩吧?我把你為我辯護理解為是因為工作需要,沒錯吧?那麼這個應該不算是添麻煩吧?”

“不算麻煩。”

但快了。

雖說是國家委託的事,我也沒想要區別對待,但再這樣下去離麻煩不遠了。

“那我不明白了,我為什麼一定要在五條先生面前表現得老實客氣呢?殺了人對不相干的人也要道歉嗎?在誰都看不到的地方表現出讓人滿意的態度,在不相干的人面前顯得消沉不開心,這到底有什麼意義?”

“意義?我說了,在審判時……”

“所以說,這裡不是拘留所也不是法庭,這只是會面吧。而且,我並不指望減刑。”

“那個和這個……”

並沒有不同——嗎?

“我知道我態度不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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