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李志常她是打不過的,所以也沒有這想法。
她喜歡挑戰強者,不代表喜歡胡亂挑戰。
葉光遠歎服道:“好一句‘緩緩醉矣’。有此一句,已經勝過今日諸生的詩文了。”
這話自然就不讓人心服了,自來文人相輕。這些諸生本就是來此意圖博得丁乘鶴歡心的,如何能讓李志常壓過一頭。
葉光遠是丁乘鶴的客卿,自然不能動,也不能指責,可李志常憑什麼敢凌駕他們之上。
其中一名士子,越眾而出,對著李志常冷笑道:“李兄學貫古今。這些我們都是知道的,只是若說文采,這跟死讀書可不同。需要看靈性,葉兄既然盛讚李兄文采,一句‘緩緩醉矣’,可不能讓我等心服。”
這士子敢當眾挑釁。自然是有倚仗。他名叫吳文才,姑父乃是縣裡黃典史。典史乃是縣裡第三號人物,掌管緝捕、監獄。
人都說破家的知縣,卻不知這典史在縣裡面威權也大得很,而且一般都是小吏出身,深諳縣裡面的門門道道。精於律法,慣弄權術。
而且典史裡面也不乏出眾的人物,那前朝一位李姓大官。便做過典史,深諳權謀之道。直上青雲之路,堪稱勵志典範。
另一方面,俗話也說過‘流水的縣令,鐵打的典史’,在縣裡面可以得罪丁乘鶴,最好也不要得罪黃典史,他在這縣裡面,從小吏做到典史,根深蒂固,更不知撈了多少家財,加上掌管司法,衙門中不少親信,更是無人敢惹,即使丁乘鶴,初來乍到之下,也是動不了他的。
不過縣尊到底尊貴,而且三年過後就走了,黃典史為人圓滑,自然也不願意得罪人。
吳文才今日來,便是得了黃典史指示,要跟丁乘鶴搞好關係,一來丁乘鶴跟提學關係很好,二來便是丁再昌的緣故,無論哪個方面,都值得吳文才、黃典史巴結。
眼看費盡了心思,找人連夜寫好了詩文,吳文才剛才得了丁乘鶴一個好評,如今卻被李志常搶了風頭,這如何忍得下去。
李志常雖然跟周宏文交好,說實話周宏文也不瞧在他眼裡,周家雖然有錢,卻無權,兩個秀才在百姓面前有些分量,但在黃典史面前,只要不是舉人,幾個秀才有一百種辦法弄得他家破人亡。
李志常呵呵笑道:“閣下是誰,我沒有認出來,還請自報一下姓名。”
吳文才被李志常如此侮辱,也不動氣,道:“李兄想要避重就輕麼,還是你寫不出什麼好詩詞。”
李志常淡笑不語,到了亭柱之前,伸手食指觸控~到亭柱之上。
吳文才暗笑:此人糊塗了,難道還想用血肉之軀,在這亭柱上寫詩不成。
其他人都抱著同樣的想法。
但見得李志常以指為筆,如走龍蛇,木屑紛紛落下,一首七絕,頃刻而就:
烏臼平生老染工,錯將鐵皂作猩紅。
小楓一夜偷天酒,卻倩孤松掩醉容。
他們這些人只看的出李志常血肉之軀,在亭柱上刻字,只有司馬紅葉識得李志常真正厲害的地方,分明便是以元神之力侵入亭柱,讓其木質部變得酥~軟,然後再以手刻字,無不如意。
同時她也心中瞭然,這李兄果然正如他所言,才破迷障,這肉~身沒有打磨過。
吳文才還想挑刺,只見李志常笑吟吟盯著他,想起李志常在石柱上刻字的手段,不覺心寒。
李志常倏忽之間,就到了吳文才跟前,拍著他肩頭道:“你說這首詩好不好?”
吳文才到底不是心如鐵石之輩,這時候哪怕是李志常寫的一團狗屎,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他也不敢說寫的不好。
雖然他擬定李志常不會行兇,可是命只有一條,又何必冒險。
何況這首詩也是上上之品,說句好,也不違心,回去招呼人改改事情始末,說不定還能顯出他正直虛心的品格。
吳文才恭恭敬敬道:“李兄果然大才,我剛才只是試試李兄而已,還請勿怪。”
諸生對他十分鄙夷,又暗罵此人不要臉,深的黃典史的真傳。
吳文才這一番作態使出,卻認為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感覺良好”。
李志常沒有回答,而是轉頭對葉光遠道:“良辰你怎麼看?”
葉光遠此刻卻是口瞪目呆,因為他只見到李志常刻下的每一個字,都放出光芒,十分耀眼,與青天白日爭輝,毫光直衝鬥牛,讓他差點睜不開眼睛。
等他稍微適應了光芒之後,發覺其他人並無驚呼,只是覺得李志常做出一